俗話所謂「太歲頭上不能動土」之說,由來已久。然而,為何不能在太歲頭上動土?
有關「太歲頭上不能動土」的文獻記載,首見於唐代段成式《酉陽雜俎.續集》:「萊州即墨縣有百姓王豐兄弟三人,豐不信方位所忌,嘗于太歲上掘坑,見一肉塊,大如鬥,蠕蠕而動,遂填,其肉隨填而出,豐慎棄之。經宿,長塞於庭。豐兄弟奴脾數日內悉暴卒,惟一女存焉。」。
而金朝元好問《續夷堅志》也有幾篇與太歲有關的記載;例如,《土禁二》:「乙巳春,懷州一花門生率僕掘地,得肉塊一枚,其大三四升許。以刀割之,肉如羊,有膚膜。僕言:『土中肉塊,人言為太歲,見者當凶,不可掘。』生雲:『我甯知有太歲耶?』複令掘之,又得二肉塊。不半年,死亡相踵,牛馬皆盡。古人謂之『有凶禍而故犯之,是與神敵也!』申胡魯鄰居親見,為予言。」。《土中血肉》:「何信叔,許州人,承安中進士。崇慶初,以父憂居鄉里。庭中嘗夜見光,信叔曰:『此寶器也!』率僮僕掘之。深丈餘,得肉塊一,如盆盎大。家人大駭,亟命埋之。信叔尋以疾亡,妻及家屬十余人相繼歿。識者謂:『肉塊,太歲也!禍將發,故光怪先見。』」等篇。
然而,清朝大文豪袁枚將太歲說僅當成怪力亂神閒談而已;故而將太歲列入鄉野傳說的神怪小說《子不語》書中;而在《卷十三.遇太歲煞神禍福各異》篇的四個遇太歲故事,主角各有其禍福的遭遇,也不盡全然是凶事。
六愚推想所謂太歲「肉塊」,或許是蟻蟲類之巨大後體而已;由於蟻蟲長期性的繁殖、活動或是築巢等,致使建築地基鬆軟,不宜為建築基地。
另外的原因,或許是由於古代的建築物,皆是以木制材料為主;建築物若是營建在蟻蟲繁殖基地附近的話,日後難免遭受蟻蟲蛀蝕之害;故而也不宜在此類地基上動土營建。
當然,由於封建社會的教育無法普及,民智未開,資訊與交通亦不夠發達,且發生太歲傳言之地,又位元處窮鄉僻壤地區,蟻蟲「肉塊」後體經過民眾添油加醋的口耳相傳,並在繪聲繪影的描述之下,因而將「肉塊」凶煞化;加上事件發生事隔多年,以及文人妙筆生花的誇張形容,以致于《酉陽雜俎》及《續夷堅志》等,會出現如此令人疑惑的記載。
至於之所以會發生人命的事件,推想應該是由於該物含有白膜病菌,或是其他致命的病菌所致。當然,是否真有其事,也已經難以考據矣。
事實上,傳說中所謂太歲並不只是肉塊的形狀而已;《酉陽雜俎.諾皋記下》:「工部員外郎張周封言,舊莊城東狗脊觜(《水經注》言此狗架觜)西,嘗築牆于太歲上,一夕盡崩。且意其基虛,功不至,乃率莊客指揮築之。高未數尺,炊者驚叫曰:『怪作矣。』遽視之,飯數鬥悉躍出蔽地,著牆勻若蠶子,無一粒重者,矗牆之半如界焉。因詣巫酹地謝之,亦無他焉。」;《續夷堅志.鄭叟犯土禁》:「平輿南函頭村鄭二翁,資性強,不信禁忌。泰和八年,其家東南有所興造,或言是太歲所在,不可犯。鄭雲:『我即太歲,尚何忌耶!』督役夫興作。掘地不二尺,得婦人紅繡鞋一雙。役夫欲罷作,鄭怒,取焚之,掘地愈急。又二三尺,得一黑魚,即烹食之。不旬日,翁母並亡,又喪長子,連延十餘口;馬十,牛四十。死病狼藉。存者大懼,避他所。禍乃息。」。《子不語》:「任香谷宗伯未遇時,走田埂上,遇一人口含一刀,兩刀持兩刀,披發赤面,傴身而過。宗伯行未半裏,見赤面人入喪者之家,知是煞神。宗伯後登第。」;以及同篇:「蘇州唐姓者,立孝子坊,忽於衣帽中得白紙帖書一“煞”字,如胡桃大。是年,其家死者七人。
而唐朝載孚的《廣異記》說:「晁良貞能判知名,性剛鷙,不懼鬼。每年,恒掘太歲地豎屋。後忽得一肉,大於食魁,良貞鞭之數百,送通衢。其夜,使人陰影聽之。三更後,車騎眾來至肉所,問太歲:『兄何故受此屈辱,不仇報之?』太歲雲:『彼正榮盛,如之奈何!』明失所在。」;看樣子兇神惡煞的太歲,似乎也只是「欺善怕惡」吧!
當代也有人將「肉塊」太歲與《山海經》、唐朝虞世南《北堂書抄》以及明代名醫李時珍《本草綱目》中的「肉芫」、「視肉」、「土肉」、「聚肉」、「封」等發生聯想;此說亦僅在太歲為「肉塊」的說法之中打轉而已;至於太歲是否就是「肉塊」,除了上述「怪力亂神」的記載外,卻又無法提出明確的證據證明之;故而六愚認為亦不可盡信之。
無論如何,六愚認為所謂「太歲頭上不能動土」的說法,應該來自于古來天文歲星與太歲的運行有關。
試想,自古以來我國就有分野思維的「福星高照」之說;因此,當然也有「太歲當頭」的相對思維。這種思維在人們以訛傳訛的流傳下,也延伸到擇日術上的迷信;當然,也影響了道教神仙與星君的思維,所謂「太歲星君」或是「太歲凶煞」的神仙化及妖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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