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人類認識的本質——從假設開始
人類在認識世界的過程中,形成了很多結論。我們可以看到,這些結論大部分都要依賴其他的結論而建立。也就是說從已知的結論得出新的結論。那麼我們一步一步的反推過去,就會發現最基礎的結論就是公理。推到公理這裏,我們就沒辦法再繼續推下去了。假如可以再繼續推下去,那麼這個也就不能稱其為公理。那麼什麼是公理呢?
因為我們不能再以其他的結論來證明公理的正確,那麼可以說公理就是不可以證明的,同時也是不可以證明錯的。但是我們認為公理的正確性,那麼我們就可以看出公理的特點,那就是:公理是我們認為正確,但是無法證明的。認為正確,但是又無法證明。那麼不妨稱其為基本假設。
我們認識世界的過程,正是從這種不能證明但是又認為正確的基本假設開始。這是我們認識世界的基礎之一。
另外一個基礎,那就是科學發現。當我們用我們自己覺得可靠的、可驗證的、可重複的試驗,發現了一個現象,而這個現象似乎說明了一個規律。我們就把這個規律作為我們進一步進行推論的基礎,得出更多的規律。其推論過程,當然也要應用很多公理及建立在公理基礎上的推論。
所以說認識的另一個基礎是科學發現。所謂科學發現,就是建立的單純的發現基礎上的,科學發現的結果,是不需要進行論證的,也是不需要建立在任何基礎上的。所以說科學發現本身我們也是無法證明其正確性的。我們有了這種發現,我們就認為確實有這種現象和規律。至於它是不是完全正確,需要的是進一步的發現來驗證或者推翻。所以可以說,科學發現本身也是一種基本假定。
這裏我們就有了兩個基本假定,兩個基本假定是相互獨立的。在人類的實踐過程中,這兩個基本假定之間常常發生矛盾。比如我們有了某個發現,但是與公理相違背。這樣的事情經常發生,那麼我們就要想一想,是不是我們的發現出現了某些問題,我們需要進一步進行試驗,找到原來我們忽略的現象,或者人為的錯誤產生的結果的不真實性,從而爭取對公理的符合。但是無論我們如何進行試驗,也就是說我們對試驗的結果有足夠的信任,但是依然與公理相違背,那麼我們就不得不面對一個問題,那就是修正或者顛覆公理。
這個過程,正是人類認識的發展過程。不斷的將公理和試驗結果進行相互驗證,並且促進試驗和公理的進步。
那麼我們說某個公理或者某個試驗結論是不是絕對的正確呢?我認為並不存在這樣的公理或者試驗結論,雖然我們有一些結論,似乎是經過了人類整個歷史都一直被驗證是正確的,但是我們依然沒有充足的理由說它是絕對正確的。因為人類沒有一個絕對不能動搖的理論可以作為認識的基礎。人類總是在假設,然後推論,然後發現,然後驗證,然後對已有的結論進行修正或顛覆。
我們再回過頭來看一看公理,任何一條公理,都要使用一些概念。當我們分析概念的時候,我們會發現,很多概念都必須依靠其他的概念來進行說明,而不依靠其他概念來說明的概念,我們似乎很難說的清楚。但是這些概念在每個人的頭腦中有似乎有相同的含義。最基礎的概念比如:“是”、“存在”、“無”、“對”、“有”等等。哲學家們有的很喜歡研究這些基礎概念,但是我們試圖在說明一個概念的時候,總是不能避免的使用其他的概念,而我們使用到的概念又必須用其他的概念來進行說明。這樣我們就會追尋到一些基本概念。而這些基本概念,我們就很難說的清楚。就好像一個不斷追問的小孩,我們在一步一步的回答他的問題的時候,到最後總是有一個問題我們說不清楚。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人他頭腦中連最基本的概念都不理解的時候,我們就沒辦法再能給他講清楚其他問題了。
那麼這些基礎概念從哪里來呢?其實就像公理一樣,我們認為其正確,但是又沒辦法說明其為什麼正確,所以我們就做了這樣的假設,我們稱其為公理。而基礎概念也是一樣。我們在認識世界的過程中,總要形成一些基礎概念,這些概念我們心中很清楚,而且每個人心中也都有相同的認識。但是我們很難說的清楚。這與人類認識的能力有關。人類就是這樣,並不是在能夠完全認識的時候才會形成概念,或者說這些概念只是一些模糊的認識,在實踐之中,這些概念將進行清晰化和具體化。這些基礎概念,我們也不妨稱其為基本假設。
那麼既然人類的認識是建立在基本假設的基礎上的,那麼這些假設是否有意義呢?當然有意義。凡是被實踐反復驗證的結論,那麼它就是有意義的。而反復被實踐所否定的結論,他就是應該拋棄的。但是我們絕對不應該把任何一個結論當做永恆不變的真理,當違背結論的事實不斷出現的時候,就不斷的否定事實,而抱著固有的觀念不放。就像相對論出現的時候,那些抱著牛頓經典力學理論不放的科學家一樣。
甚至可以這樣說:任何想要找到確定不移的結論的科學家乃至哲學家都必將走向錯誤,他的結論似乎在一段時間內是符合人們認識的,但是在不遠的將來,一定會慢慢顯露他的錯誤。人們如果想要找到正確,那麼就要讓自己的結論能夠符合實踐的檢驗,而當實踐否定了這個結論,那麼就是應該有新的結論出現的時候了。
那麼我們人類的認識是逐步的趨近於世界的真相呢?還是在不斷變化中,沒有一個固定的方向去趨近呢?還是這個世界的真相是無窮的大,以至於人類越是發現越是感覺自己的無知呢?
在回答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們不要掉入認識的誤區,那就是要找到決定的正確。也就是說,無論你有什麼樣的認識,你可能會說,世界一定是這樣的,而人類的認識也一定是這樣的。那麼這就錯了。一方面是我們對未來的不能確定,另一方面,我們的結論應該是一種假設,而這種假設應該是符合我們的實踐,也就是說有意義的和合理的。
所以我的看法就是,我們人類的認識應該是在不斷的趨近於世界的真相。這個結論是一個假設,而它更大的意義似乎是在於一種態度。至於是不是這樣,我們有待於人類不斷的發現。
這裏我們要討論一下真理,我認為,絕對的真理是不存在的,而不斷被實踐所驗證的結論就可以稱為相對真理。有人說所有的相對真理和在一起那就是絕對真理,這只是一種文字遊戲而已,並沒有什麼意義。所以我們可以拋棄絕對真理的概念。而把相對真理就說成是真理。所以真理並不是確定不移的,他只是在一定階段符合了人類的認識,具有合理性和適用性。
我們的信念應該建立在這樣的真理之上。而不應該從某一個純粹的推論開始,得出一個與所有實踐相違背的結論。而否定人類所有的認識。因為你不知道你在純粹的推論過程中,所應用到的公理和概念是不是可靠的和合理的。
在似乎可靠的理論和可靠的發現相矛盾的時候,我們應該放棄的是理論。
第二章:生命的本質——以人類所有的發現作為假設
現在我們來分析一下生命的本質,我們分析的基礎就是人類所有的發現。這裏要說明的是,儘管是人類所有的發現,但是也不一定是可靠的,我們將其作為一種假設。也就是說人類所有的科學發現如果是可靠的,那麼我們會得出什麼樣的結論。既然基礎是一種假設,那麼結論也只是一種假設。不過這個基礎的可靠性是比較高的,所以我可以相信我的推論的可靠性也是很高的。
科學發現的事實告訴我們,生命是在不斷進化的,從低級到高級的不斷進化。而且大量事實似乎說明,人類也是由其他的動物進化而來的。而生命本身呢,應該是從非生命中進化而來的。
生命如何從非生命進化而來,這方面並沒有太多的發現,不過是人類的一種猜想。不過從人類對於生命現象的研究和對有機科學的研究成果中,我們可以對這個過程有一些認識。
非生命世界,在自然力的作用下進行運動,遵守自然規律,在某一段時間裏,非生命逐步形成有序,並且形成了生命。
地球的某段時間,空氣之中存在著大量的甲烷氣體,這些甲烷氣體,在能量的作用下相互連接,形成更長的乙烷、丙烷等等。同時和其他一些化學鍵比如氫氧鍵、氯離子等等形成更多複雜的有機小分子。這些有機小分子同樣在外部能量的作用下,形成了有機大分子。比如糖類、蛋白質類等等。有些大分子,正是由一些小分子進行隨機的鏈結而構成,比如甲乙丙丁,甲乙丙丁之間相互吸引,可以連接。而他們之間存在的另一種吸引,可以使他們相互靠近,這樣,形成的一條長鏈就會吸引其他的甲乙丙丁小分子到他們的身邊,這些靠近長鏈的小分子相互之間也就連接到了一起。形成了和原來那條長鏈相同或者相反的另一條長鏈。這個過程,就是最初的複製過程。
而這個過程,並不能說是生命過程。而是簡單的化學過程,屬於非生命的現象。我們假設這個可以複製的一條有機大分子長鏈,在不斷複製的過程中,將所有可以用於複製的有機小分子都合成了和自己相同或相反的長鏈,那麼這個複製過程必然會因為複製原料的消耗殆盡而結束。但是生命的複製並不是這樣進行的。
在複製的過程中並不是完美的一對一的複製,這個複製過程因為這個長鏈的長度是非常大的,所以複製的過程必然會出現一些誤差,產生與原來不盡相同的產物,而這些產物之間也難免會進行長度的鏈結或者截斷。所以我們可以相信,必然會產生一種具有更強的複製能力的新的長鏈出現。這樣的新的長鏈又會產生新的長鏈,這個過程本質上是一種複製錯誤,或者稱為突變,或者稱為進化。於是能力弱的被強的取代,強的被更強的取代,生命過程由此開始。
這個過程中,完全沒有什麼目的性存在,也沒有什麼生命中似乎存在的那種靈魂的左右,事實就是這樣,生命就是這樣開始了。似乎開始於一個錯誤。不過,從此生命的進程一發而不可收拾。
有人稱這是一種弱肉強食,那麼我們可以說,生命的開始源於弱肉強食,生命的進步也源於弱肉強食,而生命的本質也正是弱肉強食。當然,我們不喜歡這個詞,我們可以稱為突變,或者進化。
突變的含義就是產生更強的個體,而進化的含義就在於更強的個體取代弱的個體。這就是生命的本質。
如果我們不知道生命是如何開始的,我們也就不能正確的理解生命的本質,如果我們不能正確的認識人類是從其他生命中進化而來的這個事實,我們也就無法理解人類所具有的所有生命共同的本質。
如果我們不能正確的理解本質的問題,我們又怎麼能正確的發現人類未來的路呢?
不過在我看來,人類具有思維的能力,人類才開始思考這樣的問題,但是不管人類是不是思考這些問題,乃至得出什麼結論,而且做出什麼行為,人類也必然會按照這個本質發展下去,這是不可逆轉的。也是不能依賴人的意志而轉移的。不是某些擅長思考的哲學家所決定的,看看我們的大眾的所作所為就知道了。
那麼生命的本質決定了什麼呢?
既然生命的本質是進化,那麼這個本質不妨將其定義為一種絕對目的。注意這裏的“絕對目的”只是我自己定義的一個概念,用來說明生命的本質的。並不是某些以前曾經出現過的相同概念。
那麼生命的絕對目的將會決定什麼呢?
絕對目的將會要求生命界向著更高級的方向進化,對於人類來說也是一樣,絕對目的決定了人類也將向著更高級的方向前進。這種更高級代表的是具有社會競爭優勢的人將會取代不具有競爭優勢的人,強勢的人將佔有更多的社會資源,更強的選擇優秀配偶的能力,更大的傳遞後代的能力,更優秀的先天素質將會得到更大機會的遺傳。而弱勢的人則相反,將會在各個方面不能得到優勢,甚至在競爭之中死亡。這是絕對目的在人類整體上產生的結果。
而在人類個體上呢,絕對目的將會產生什麼樣的結果呢?
我們要知道,一個人出生之後,他將帶有很多的先天素質,這些素質由於突變的原因,其中有一些是符合絕對目的的,有一些是不符合絕對目的的。也就是說一個人在社會競爭之中,他的一些自身特點將會使他有利於競爭,或者不利於競爭。其競爭結果一方面受其本身的優缺點的影響,另一方面又受環境的影響。所謂天賦和運氣。而在一個人的一生之中,絕對目的將會強化優點,消弱缺點,使一個人向更完美的方向前進,而這種優化,將會在一定程度上在繁衍後代的過程中得到保留。從而實現絕對目的的整體需求。
知道了絕對目的在人類整體和個體上的作用後,我們還要分析一下絕對目的在個體之間將會產生的作用。
我們很容易就能發現,凡是符合絕對目的的行為,將會在人類相互的行為準則中得到肯定,而相反的,凡是違背絕對目的的行為,將會在行為準則上得到否定。具體的說就是:人類的行為準則在絕對目的的原則下遵守三個標準,那就是:一、符合個人利益,二、符合人類利益,三、符合生命界整體利益。這三個利益並沒有哪個比哪個重要的問題,而是在不同的時候表現出不同的側重。
第一方面:符合個人利益。假如一個人的行為和思想是不符合個人利益的,那麼人類的行為準則包括法律和道德將會遏制這種行為,這樣的行為將會得到譴責和懲罰。也就是說,當一個人發生這樣的行為的時候,他周圍的人,包括親人和朋友乃至陌生人都會對其進行譴責,而嚴重的時候,法律也會進行干預。同樣,當一個人的行為能夠更好的符合個人利益,那麼他的這種行為將會得到道德和法律的認可。也會得到人們的尊敬和效仿。前提是這種行為是不違背另外兩個利益的。
第二方面:符合人類利益。個人行為符合人類利益的最基本要求就是不妨害他人的利益,當一個人的行為妨害他人利益的時候,道德和法律將會對其進行譴責和懲罰。相反的,個人行為符合人類利益的最基本表現就是個人行為對他人有利,這樣的行為將得到道德的肯定和法律的保護。
第三方面:符合生命界的利益。對於生命界的有利和不利的行為從根本上是對人類的利益的有利和不利的行為。所以同樣受到人類準則的左右。因為人類就是生命界的一部分,生命界的利益也就是我們人類的利益。
所以說我們人類的所有行為準則,我們的所有道德標準和法律要求,都是受著絕對目的的左右的。絕對目的決定了一切。也就是說:我們人類生命的本質,決定了我們人類所有行為的準則。
第三章:人類的未來——從本質出發
我們人類追求過或者正在追求的有很多東西,比如民主、自由、人權、平等、共同富裕、共產主義等等。我們現在從我們發現的人類本質出發,看一看我們人類到底應該追求一種怎樣的理想社會。
從個人出發,我們當然想要符合自身的利益,也想符合人類的利益,但是這種能力是有差異的,而且在一定的環境條件限制下,其表現也不一定能夠符合這種能力。而對於個人來說,完美的人生就是在自身條件的基礎上儘量的發揮自己的優勢,實現對自己和對人類利益的最大化。這就是一個人最大的價值所在。並且在繁衍後代的過程中,將最優秀的品質,也就是最符合絕對目的的素質傳遞下去。
而對於人類整體來說,理想的社會是應該最能夠體現優勝劣汰的社會,前提是這種優勝劣汰的行為過程是要符合人類的三個準則的,即:符合個人利益,符合人類利益,符合生命利益。也就是說體現合理競爭消除不合理競爭,不侵害人類整體利益,不侵害生命界的利益,在這樣的基礎上達到最大的優勝劣汰,這樣的社會就是理想的社會,也是人類進步最快的社會。
人們常常覺得不公平,那正是因為人們在社會競爭中敗下陣來,而自己的失敗並不是在公平競爭的基礎上的。而是在他人對自己的違背道德和違背法律的侵害之下形成的。所以會感覺不公平。如果一個人在公平競爭下失敗了,是由於自己的能力不行,那麼他不會也不應該覺得不公平。
人都可以決定自己的行為,沒有人是註定失敗的,所以人要參與到社會競爭,從而改變自己的命運。
而對於整個人類來說,或者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來說,長期形成的與絕對目的相違背的道德準則或者法律面前,個人是弱小的。假如一個民族提倡的不是合理競爭,而是某種毫無意義的行為準則或者道德標準,那麼不符合這個行為準則的個體將會敗下陣來,但是失敗的個體並不一定是不利於社會的,這樣,這個社會將會退步。
這裏就涉及到一個問題,道德標準和法律要求是否會符合絕對目的的問題。就像一個人身上會出現符合絕對目的的特點,也會出現不合符絕對目的的特點,這是因為生命突變的多樣性形成的。對於整個人類來說,也是一樣,人類也會出現符合絕對目的的準則和不合符絕對目的的準則,這決定了人類在整個生命界中競爭的能力。也許人類慢慢出現了不符合絕對目的的行為準則,而在這種準則的驅使下,人類逐漸失去了整體的競爭能力,在生命競爭中被淘汰,這種結果也是有可能出現的。
所以說道德標準和法律有必要隨時進行修正,隨時驗證是否符合人類的利益,這是由一個民族和整個人類共同努力的結果,人類有這樣的需要也有這樣的義務當然也有這樣的本能去逐步修正自己的認識。
對於中國來說,我們需要審視我們的傳統文化,哪些是應該發揚的,哪些是應該拋棄的,在新的時代又應該形成怎樣的道德標準和價值觀念。而對於經濟規律,我們也應該重新審視,即不抱著傳統的觀念不放,也不要照搬別人的做法。而是要重新審視經濟規律中的最本質問題,我有理由相信我們中國人的智慧能夠發現其中的本質問題。
沒有什麼是永恆的真理,沒有什麼是不可以質疑的。真理是在實踐中產生,也在實踐中得到驗證。而所謂的自由也就是公平競爭的自由。所謂的平等就是消除不合理的侵害,而所謂的民主並不一定是某種全民投票之類的形式,而是全體民眾都要關心政府行為和法律的合理性,並且政府能夠按照民眾的意願對政府行為和法律進行修正和改進,這就是真正意義的民主。從而消除所有不符合絕對目的的行為。使整個社會的行為和規範行為的道德、法律都能夠符合絕對目的和絕對目的要求下的三個準則。
這樣的社會就是理想的社會和人類前進的方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心光般若問道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