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人的命,天註定。算命常常會驚人地準確,似乎也是對這句話的一個印證。那麼,“天”是什麼呢?古人所謂的天就在我們的頭頂,有些虛無縹緲,但卻並非虛空;它似乎有著自己的意志,但卻不像西方人的上帝那樣人格化。老子說“天法道,道法自然”,由此可見,天是按著自然規律來行事的,天的行為體現的就是道,就是自然規律。那麼,對於所謂天命,我們也就沒必要把它看得那麼特別神秘,它應當不過就是自然規律在我們身上的體現而已。——算命能夠準確地測算許多東西,這本身就說明命運中包含著某種規律。知道了地球的運轉規律,我們就能夠測算出什麼時候冬至,什麼時候夏至,什麼時候日照多,什麼時候日照少;同樣,知道了陰陽五行相生相剋的規律以及人事的規律等等,我們也就能測算出一個人會有什麼樣的性格,會長怎樣一副模樣,什麼時候會倒楣,什麼時候會走運。人們掌握了自然規律,就能夠順應自然,改造自然,那麼,人們如果掌握了人事成敗的規律,掌握了陰陽五行生克制化的規律,難道不可以順應和利用它們,從而使命運變得更好一些麼?
 
   所謂“命運”對於個人有兩種含義,即人一生的命運,二是一開始就不得不接受的不好的境遇。人們通常所說的“改變命運”中的“命運”一般指的是後者。通過智慧和努力擺脫或者改變暫時不好或者不讓人滿意的境遇,這不是可以不可以的事情,而是隨處可見的事實。但是,人一生的命運,也就是“天註定”的、算命所測算的命運,能不能改變呢?
 
   要改變天定的命運,首先得知道天定的命運是什麼。現有的算命不可能絕對準確地測算出一個人的命運,也沒有一個算命師敢保證他所測算的東西能夠百分之百準確。這也就是說,沒有人敢確定自己未來的命運會是怎樣,那麼,所謂能否改變命運又從何談起呢?
 
   假設命運一開始就是確定的而且最終可以被完全準確地測算出來,是沒有任何現實意義的。因為假如測算的結果在現實中出現了,就不能證明命運能夠被改變;假如命運被改變了,卻無法驗證命運是不是被準確地測算出來了,因為測算的結果沒有在現實中出現。

 

自古以來,各個民族都有程度不同的命定論思想。這種命定論思想在中國古代的文化中也隨處可見。《西遊記》裏面,孫悟空一個筋斗能翻十萬八千里,但是再怎麼翻也翻不出如來佛的手掌。這本身就是一個寓言:人的命運就像那如來佛的手掌,一個人即使智慧再高,本事再大,用力再多,也不可能超出命運給他限定的範圍。孔子是千古聖人,一輩子都謀著做官,想“兼濟天下”,但除了五十多歲的時候在魯國作了幾年大司寇等官之外,其餘多數時間都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累累如喪家之犬”,以至於孔子也時不時感歎“命矣夫!”,甚至說“不知命不足為君子”。 

    但是,不管命定論或者宿命論曾經多麼深入人心,它總是來源於人們的直覺或者人們所信仰的宗教,卻從來沒有得到過科學的、讓人信服的證明。不過話又說話來,科學也不能證明命運上的決定論也就是命定論是錯誤的。
 
    測不准定律和混沌理論僅僅告訴我們,在許多情況下,我們不能確定一個事物的現在,從而也不能準確預測一個事物的將來。但我們不能準確預測,並不意味著這個事物本身就不確定,我們不能因為自己認識能力有限,就否定這個世界的井然有序。隨著科學的發展,對於量子世界的觀測也許會不斷逼近準確,而所謂的混沌現象也許會變得逐漸脫離混沌。但是,世界有完全確定和清晰的那一天嗎?如果有這一天的話,那麼,我們就是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了。事實上,確定的測算(在把一切偶然的、外在的因素都預見到的情況下)就等於確定的結果,因為測算根據的是自然規律,而自然規律是不能被改變的。也就是說,當我們有一天成為全知全能的時候,我們卻發現我們的命運是完全確定、無法改變的了。這顯然是一個悖論。
 
    人的一生也有類似的悖論:兒童、青少年時代,總覺得自己可以幹什麼幹什麼,似乎只要有雄心,能努力,就沒有幹不成的事情;但經事越多,心智越成熟,就越發現能通過努力幹成的事情越少,對命運就越是無奈。也就是說:我們對世界的認識越少,越是無知,支配外物的自由越少,我們就越認為自己是自由的,就越相信自己的智慧和意志;我們對世界的認識越深,越是智慧,支配外物的自由越多,我們就越會發現自己越不自由,越沒有能力和智慧左右命運。所以,孔子說“十五而志於學”、“五十而知天命”,牛頓前面大半生一直致力於揭示宇宙秘密的科學研究,後十年卻成了忠實的宗教信仰者,不能不讓人深思!
 
    這就在告訴我們:我們通過自由意志得到的知識,最後卻在不斷否定自由意志。說自由意志不能改變命運吧,實際上它卻在不斷地改變著命運的狀態,整個命運都是在自由意志和本能的推動下實現的(當然命運也常常是違背自由意志的);說自由意志可以改變命運吧,我們的知識和智慧(包括物理學、數學、人生經驗等)卻在不斷地朝著否定自由意志可以改變命運的方向前進。

 

中國人既信天命,又肯定人為,喜歡中庸的中國人便在這二者中作了個折衷,於是便有了三分人為七分天的說法。其實,人為換句話說就是人的自由意志,本身就包含在天命之中,自由意志本身就是命運實現自己的一個工具。所謂自由意志其實並不自由,它是受本能(包括性格)控制的。本能就像是獵人,自由意志就像是獵人身邊的獵狗,它們共同造就了命運:狩獵的過程以及收穫獵物的情況。有人會說:人的自由意志、人的理性也能壓抑和控制本能;但自由意志和理性對可能不利於自己的本能的壓抑和控制本身也是一種本能。
 

    古希臘有一個叫做《俄狄浦斯王》的悲劇。劇中俄狄浦斯是一個王子,他從太陽神那裏知道自己將來要殺父娶母。為了擺脫這個命運,他遠離自己的國家和自己的父母,到了另外一個國家。在這個國家裏,他破解了斯芬克斯之謎,不久便被眾人推舉為該國的國王,娶了剛剛死去不久的前國王的遺孀。隨後,讓他做夢都想不到的真相出現了:這位前國王的遺孀,也就是現在的王妃,竟是自己的親生母親!而那位前國王就是自己的親生父親,他是被自己剛到這個國家的時候在路上殺死的!——俄狄浦斯原來的父母只是他的養父母!
 
  
 這個悲劇很能說明自由意志和命運的關係。但是,這個悲劇中有一個現實中不可能存在的角色太陽神。在人們的心目中,只有太陽神能知道我們的確定命運。也就是說,只有在太陽神告知了我們確定的命運之後,才有所謂命運能否改變的問題。然而,如果我們要科學地看待命運能否改變的問題,我們就不應當讓虛幻的神出現。這樣,在現實中,我們就永遠不可能對我們的命運有一個確定的認識,所以,命運可不可以改變的問題,不但是一個沒有答案的問題,更是一個根本就不應當存在的問題,因為我們既沒有改變的目標,更沒有改變的實踐。如果非要對這個問題給出一個答案的話,套用《金剛經》的解答就是最圓滿的解答:“所謂命運可以改變,即非命運可以改變,是名命運可以改變”,“所謂命運不可改變,即非命運不可改變,是名命運不可改變”。佛教解說的是世間一切事物的最深的本質,而這本質就是一個二律背反,所以,“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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