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親密的人表達情緒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們清晰的表達自己情感的能力,來自於我們自己內部非常複雜的運作:首先,我們需要有能力感受到自己的情感;其次,我們需要有能力對感受到的情感命名;第三,我們會在自己的內部評估與對方關係的安全度,評估表達的風險;第四,選擇表達的方式。當然,真正的運作可能比這個複雜得多,遠不是這樣的一二三四就可以完成的。
 

  感受情感的能力

  事實上,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清晰感受到自己的情感。在心理諮詢的過程中,常常會看到這樣的現象:一個人,在談他曾經歷的一些事情,在聽他談的過程中,諮詢師感受到了非常強烈的情緒,但是這個人自己卻像是在說別人的事情,好像一切都與他無關。當諮詢師去與他討論在講述的過程中感受到什麼的時候,他往往會非常理性的回答“沒什麼啊,反正已經過去了”,而這樣的現象,往往發生在曾經歷過一些重大創傷的人身上。這個重大並不完全是事件的重大,而是對於當事人來講,在感受層面可能是非常重大的事件。
 

  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情況產生,是因為,當一個重大創傷事件發生時,當事人為了幫助自己順利度過此時的危機,於是在自己身體內部啟動了一系列的保護機制,精神分析的辭彙叫作“防禦機制”。防禦機制的作用是啟動一些措施讓當事人遠離傷害性體驗,比如將那些無法承受的情感壓抑進潛意識,這樣,在意識層面就不會感受到痛苦,在感覺上,就會輕鬆很多。在一個人成長過程中,為了應對痛苦體驗,會有非常多的情感被壓抑的,只有在感覺安全或是成長到足夠有能力面對時,這些體驗才會重新回到意識層面來,只有回到意識層面的情感,才有被重新體驗,重新面對,並被修復的可能。這也是精神分析的心理治療中,有時會非常痛苦的原因。
 

  當然,那些被壓抑進潛意識的內容並不是真的不存在了,而是會在某些時間影響著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一個從小經歷過很多分離創傷的人,因為害怕對自己重要的人再度將自己拋棄,於是他可能就將那個重要的人感知為對自己可有可無,越重要,越要拒絕關係的親密,無意識中就會做出許多破壞關係的事情來。他此時的無法表達“我愛你”,是的確還沒有感受到強烈的愛的存在,或者說,愛得越強烈,就越不允許自己感受到愛。
 

  另外一個無法感受情感的可能來自成長的環境,比如在成長中周圍的人都是拒絕情感的,在這樣的環境中,他不得不抑制自己的情感體驗和表達,因為與環境的不一致可能會讓他承受太大的壓力。所以,當他長大成年後,可能成為拒絕情感體驗的狀態。
 

  對感受到的情緒命名的能力

  情緒被表達出來的前提,是需要對那些情緒正確的命名,否則言說出來的情緒是很難被別人理解的。命名情緒的能力,來自成長中被養育者的鏡映。比如當一個孩子吃飽了,躺在媽媽懷裏笑,媽媽會說“哦,寶寶吃飽了,現在好開心啊。”於是孩子就在母親的鏡映中學會了那樣的感覺是飽還有開心。但是,如果母親的功能是缺失的,比如一個抑鬱症的母親,她沒有力氣去與自己的孩子互動,孩子每天只是不得不獨自躺在那裏,他每天所感受到一切,他自己無法區分,他雖然感受到了許多許多,但是無法表達出來,無法被他的養育者接收到,也就無從學習去清晰的區分這些情緒,日後他的表達也會變得困難。
 

  對安全表達的信心

  這往往也來自成長中的經驗,如果一個孩子很幸運,生活在平等尊重的氛圍中,他不管有什麼樣的想法,父母都持開放的態度允許他表達,也允許他探索,對他的話感興趣,而不是忙著糾正或責備,他就會將表達情緒感受為一件安全的事情,他也就會更有能力說出自己的感受。而一個孩子如果很不幸,他所成長的環境是限制性的,充滿評判的,當他說出自己的感受和想法時就會變得小心翼翼,因為他不知道哪句話就會招來指責。為了避免不舒服的體驗,慢慢他可能就學會了收起自己真實想法,只說可能安全的話,甚至是不表達。語言功能的不自由,實際上代表的是內在自我功能的受限。
 

  另一種情況是對於關係的感受不夠安全時,就無法自由的表達自己的內心世界,比如對愛的情感不能表達或能代表了害怕失去愛的關係;對憤怒等情感的不能表達代表了害怕破壞掉關係,或是被懲罰等。這些都與早年成長經驗有關。
 

  選擇表達的方式

  每個人表達情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有人用語言,有人用行動,有人用物品,有人用藝術等等。對很多人來說,直接表達愛的情感或是恨的情感都是很困難的,因為當我們表達愛時,也意味著我們需要對方,這會讓我們感受到自己的虛弱,這是很多人都想回避的情感。而且,當我們表達愛時,也在冒險,冒被拒絕的風險。所以,表達愛也成了一件有困難的事。而表達恨的情感,在我們的幻想中是有巨大風險的,比如被懲罰,比如被拋棄等等,為了安全起見,很多人選擇了不表達,或是迂回表達,這就會阻礙溝通的順暢。
 

  而有時候,我們感覺害怕傷害對方,所以,有些具有攻擊性的話不敢直接說出來。其實,這個害怕的背後,其實是我們自己無法承受攻擊性的語言,所以將這個恐懼投射到了對方身上,我們以為是在保護對方的感受,其實是在保護我們自己遠離傷害性體驗。
 

  只有當我們自己有足夠多的安全體驗,我們自己對關係有足夠強的安全信任時,我們自己就會確信,真實的表達自己的情感是安全的,是可以促進關係的建設性發展的,到那時,我們就可以自由的表達自己,同時也會帶領周圍的人更自由的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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