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正在想一個人,這個人就來了,要不就是收到他寄來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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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類所謂的神秘現象,人們通常會付之一笑,斥之為無稽之談,或簡單地歸之為巧合,認為值不得探討。然而,類似的自發的、有意義的巧合卻在榮格――20世紀最偉大的心理學家之一——豐富的一生與長期的醫療生涯中反復出現了。
  1928年的一天,榮格在畫一幅曼荼羅圖時,一邊畫著一邊為它的中國式樣而感到大吃一驚。他剛剛畫完,他的朋友理查?威廉給他寄來了一篇中國古代道家的論文《金花的秘密》。這一巧合是他事業關鍵時刻發生的一件至關重要的事情,他甚至說這是“第一件使我衝破孤立無援處境的事件。”
  這只是榮格一生中無數有意義的巧合例子中的一個。在他的自傳中我們可以找到一大堆類似的故事。
  從科學角度分析時,一種最易找到的解釋是:這只是巧合,可以通過小的概率得以說明。但這種解釋往往不能令人信服。尤其是如果一個人一生中多次經歷類似的巧合時,這種概率解釋就更加缺乏說服力了。榮格本人的經歷使得他無法接受這種巧合論的解釋。他曾寫道:“眾多事情難以預料地湊合在一起,使得視概率為一決定性的因素之觀點,很難成立。”榮格認為,無論是因果性與目的性都不能說明他所體驗到的這類事實。於是,他不得不對擺在自己眼前的現象做自己的理論探討。經過反復探究、認真思考,並受《易經》的啟發,在為威廉譯的《易經》(英文版)的序中,榮格開始公開提出自己的“共時性”概念。1951年,在艾拉諾斯會議上,榮格關於共時性做了一次簡短的講演。這篇演講經過修訂與增補後,與物理學家沃爾夫岡?泡利的一篇題為《自然與心理的解釋》的文章一起出版了。
  榮格為共時性所下的定義是:“在一種內部意象或某人心中突然產生的預感,與一種表達同樣意義的外部事物幾乎在同時出現二者之間的巧合。”或者說“兩種或兩種以上事件的意味深長的巧合,其中包含著某種並非意外的或然性東西”。在很多人眼裏,共時性在榮格的概念中,是一個最抽象、最難以捉摸的概念。不過,通過榮格在其他相關的論述中對此所做的進一步探討,我們可以大體明白他對共時性的理解。
  首先,榮格明確指出共時性現象不符合因果原則。榮格認為,因果的觀點告訴我們一個戲劇性的故事:D是如何呈現的?它是從存於其前的C衍生而來,而C又是從其前的B而來,如此等等。相形之下,同時性的觀點則嘗試塑造出平行且具有意義的契合之圖像。ABCD在同一情境以及同一地點中一齊呈現:一方面,物理事件 AB與心理事件CD具備同樣的性質;另一方面,它們又都是同一情境中的組成因素,此情境顯示了一合理可解的圖像。簡單說,因果性描述了事件的前後系列,同時性則處理眾多事件間無因果關聯的契合。
  那麼,什麼樣的事件可以稱為共時性事件呢?榮格認為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下,心境以及與之相符合的外在事件(多少是同時發生的),兩者相互巧合。但巧合的外在事件是在觀察者知覺的領域之外發生,而且只能在事後驗證。另一種情況下,心境以及與之雖相符合、但卻尚未存在的未來事件相互巧合,這種事件隔著一段時間的距離,而且同樣地也只能在事後驗證。
  其次,榮格強調指出共時性事件與觀察者的心境很有關係。他認為,這種事件往往在觀察者對其觀察物件有一種強烈的參與情感時發生。就是說,共時性事件的發生意味著:客觀的諸事件彼此之間,以及它們與觀察者主觀的心理狀態間,有一特殊的互相依存的關係。正是由此出發,榮格對《易經》占卜的合理性做出自己的解釋。他認為,易經占卜時,在問者的心態及解答的卦爻間,有種同時性的符應。而為了使同時性事件出現,那麼就需要占卜者投擲硬幣或者區分蓍草時,要想定它一定會存在于某一現成的情境當中,並認定卦爻辭確實可以呈顯他心靈的狀態。在這裏,我們看到了榮格對“心誠則靈”的一種解說。
  最後,需指出的是共時性事件作為時空中的契合,蘊含著更多的意義。甚至可以說決定性的因素正是意義,是來自個人的主觀經驗:各種事件以意味深長的方式聯繫起來,即內心世界與外部世界的活動之間、無形與有形之間、精神世界與物質世界之間的聯繫。正是從意義角度出發,我們可以明白為什麼共時性事件在不同人的經歷中出現或多或少。事實上,共時性事件並不偏愛某個人,而是發生在大多數人的日常生活中,但正如夢一樣,如果不注意識別它們,它們就仍然是無意義的。對於許多人而言,眾多的有意義的巧合雖然發生過,但卻由於他們缺乏敏銳覺察力而使它們從自己的身邊溜走了。
  除此外,榮格還提出,同步事件似乎是一種內容更為廣泛的,他稱之為“非因果關係的有序狀態”自然法則中的一個特例。他認為,“非因果關係的有序狀態”這種程式是經常存在並有規律地出現的,而同步事件則是“即時的創造行為,是一種存在于一切永恆中、不時重複其自身的、而且不可從任何已知先例中推論出來的模式的持續創造。”
  通過以上幾點簡要說明,我們看到的與其說是是對這類神秘現象的解釋,不如說是對此類現象的一種認可性的描述。正如榮格自己承認的那樣“共時性這一詞語其實一無解釋,它只陳述了一有意義的巧合之興起,就其本身而言,此種巧合之發生可說是偶然的,但它既然如此不可能,我們最好設想它是立足於某種法則,或是奠基在經驗世界的某些性質上面。然而在平行的事件間,卻發覺不到因果聯結的痕跡,這正是它們所以具有概然性質的原因所在。在它們之間唯一可以認定,也唯一可以展示出來的環扣,是一種共同的意義,也就是種等價的性質。古老的符應觀即建立在這種聯結的經驗上面。”那麼,共時性事件何以會發生或者說應如何解釋這類現象呢?榮格及其追隨者對此做過謹慎的推測。
  從分析心理學角度出發,榮格把共時性與自己的原型概念聯繫起來。他認為原型可以在一個人內心中獲得心理的表現,與此同時,它也可以在外部世界中獲得物理的表現。當原型被啟動,它就展現出一個心理活力的方面,並出現在一個共時性事件中。或許我們可以認為,當物質和心靈二者契合于一個共時性事件中時,就意味著原型進行了一次自我表白或自我實現吧。
  另一方面,在發展共時性概念時,榮格又把它與現代理論物理學的一些發現聯繫起來。他說:“我從肯定方面將它視為一種來自終極的非因果性、來自質子新生的創造性行為。”同時,他還注意到現代物理學揭示出宇宙是一個和諧統一的過程,是相互聯繫的元素所組成的動力網。而這與他所認為的,共時性事件旨在“一切存在形式之間的深刻和諧”的觀念是一致的。
  按照榮格與他的追隨者的看法,共時性原理——這個從符應、感通、與和諧等荒廢的概念中脫胎而成的現代詞語——的提出一方面可使心靈感應、特異功能以及其他形式的令人困惑的超常經驗獲得某種解釋,另一方面可能會為物理學、生物學等自然科學的研究開闢出一條新的道路。確實,如果共時性原理可以成立的話,我們人類建構知識的基本設定因果律即要受到很大的挑戰。這將意味著,除了用因果性來說明的世界的秩序外,在宇宙中還存在著另一種秩序。其影響無疑
  談“說曹操,曹操到”現象
  人們常有這種經驗:有時正在談論或者你剛剛想到一個人,這個人就出現了。於是,我們就感歎道:真是“說曹操,曹操到”。如何從心理學角度來解釋這類巧合現象呢?
  一種解釋,可以對照另一句類似的俗話“受傷的手指經常被人碰”。為什麼一個人總有受傷的手指經常被人碰的想法呢?之所以如此,道理很簡單。實際上只不過是我們對受傷的指頭格外注意罷了。也就是說,我們對外界的感知是有選擇的。由此我們可明白為什麼會“說曹操、曹操到了”。因為事情就是這樣:恰好符合這一經驗的被我們記住了,而更多的不符合這一經驗的卻被我們忘記了。並非我們的預言多麼准,而只是由於我們所做的選擇更有利於證實這句話罷了。類似的事可以舉出更多。
  有些人會相信預言性的夢。他也確實可以給別人舉出一兩個。但是他忘記了事實上預言性的夢還是不曾實現的居多。有時還會聽到一些人議論說:某某人算卦算得可准了等等。其實也大都屬於此類情況。即偶爾算准的留在了那些輕信的人們心中,而大量未算准的卻被這些人們所遺忘了。
  事實上在各種場合下,預言准的時候都是極少的。只不過人們往往會輕易地忘掉一百次失敗的預言,卻津津樂道偶然的一次巧合罷了。應該說相當數量的巧合事件都可由此得到解釋。
  另一種解釋是佛洛德從潛意識觀念出發給出的。我們通過他提到的兩個例子來做說明。先來看看佛洛德本人的一個例子。
  在得到教授頭銜後的一天,佛洛德走在一條大街上。忽然他心裏冒出一串念頭:“幾個月前我曾治療過一對夫婦的小女兒,但那對夫婦卻不滿意我的治療,轉而求助於另一個權威了。我想,這個權威是不可能治好他們女兒的病的,最終他們還要回頭來找我,並會對我表示出十二分的信任。但這時我就可以對他們進行報復了。我會對他們說:‘現在我是教授了你們便信任我,但這稱呼並沒有增加半點的能力。既然當我是講師時你們不信任我,那我當了教授對你們也沒有什麼用處。’”正在這時,佛洛德的幻想被一聲:“晚安,教授”所打斷。佛洛德抬頭看時,正是他剛才想到的那對夫婦。
  這可算是一個極度巧合的例子了。但佛洛德給出的解釋很簡單。他寫道:“那條街十分筆直寬闊,行人稀少,隨便一瞥便可見到二十步遠。其實我老早就看到他們兩人正迎面走來,但內心卻不情願認他們。經由幻覺,化有為無。然後,幻想隨之而起,代替了消失的真相。”
  再來看一則佛洛德引用的發生在他朋友布列爾身上的事情。
  布列爾與太太在一家餐廳吃飯。在交談中,他忽然停下剛才的話頭,說了一句無關的話:“不知道饒醫師在匹茲堡幹得如何?”他太太驚訝地說:“幾秒鐘前我也正在想同樣的事哪!”
  這似乎可作為一個非常典型的心靈感應的事例。作為懷疑論者的布列爾被眩惑了。但是當他們偶然向門口處看時,看到一個與饒醫師長得非常像的人。推想一下這個人應該剛從他們的桌前走過。只不過當時兩人在一心談話,意識中都沒有注意到他,但視象攪起了對兩人共同朋友的想念。在此情況下,兩人出現相同的想法便沒有奇怪的了。
  一個超自然現象就這麼輕易地用正常方法解釋了。然而如果沒有偶然地看到那個人的話,這將是一個根本無法做出常規解釋的事。或者說成為一個證實心靈感應的有利證據。由此我們亦可推知,許多似乎無法用常規解釋的所謂神奇之事,可能就是因為我們對事情發生之時、之前或之後的背景知識瞭解不夠多。(可惜的是,大多情況下這種背景知識我們將永遠無法再瞭解到了)或許當我們對此有足夠瞭解之時,我們就不用投向神秘論的懷抱了。
  在做出上述解釋後,我們能否樂觀地推斷:這種合理的解釋將轉變那些信者的態度呢?恐怕還遠遠不能。對於寧信其有不信其無的人來說再有說服力的解釋都無法一勞永逸地解除他們的所有懷疑。當他們內心中相信其有時,就總會盡一切努力來反駁證其無的說法。比如說,當你對一件巧合之事作出解釋之時,他會搬出另一件巧合之事來維護自己的觀點。限於各種條件的局限,我們當然無法對任何巧合之事做出合理的解釋。只要有一件不能對其做出解釋,他們就會堅持認為:至少這件你無法解釋的事情就證明了特異現象是可能存在的。說到底,這並不是一件靠說理就能徹底解決的問題。如果做進一步探討,我們或許能明白這種“執著”的原因。
  稍加分析,我們可注意到:人們似乎具有一種對特異現象的天生喜好,人們似乎都願意相信這種不合常規、不合乎邏輯與情理的事情的存在。佛洛德做過如下評論:“人類一般具有輕信傾向以及對於奇跡的崇信。”對此佛洛德解釋道:“雖然生命把我們置於它的嚴格規則的控制之下,但一開始人們就產生了一種抵抗,以反對思維規則的嚴酷性和單調性,反對實在性實驗的要求。理性變成了敵人,它剝奪了我們如此之多享受的可能性。我們發現,我們也許會得到很多的樂趣,只要哪怕暫時擺脫理性的束縛,沉浸於無聊的誘惑之中。”(《精神分析引論新編》)換句話說,當人們認識到自己生存於一個因果關係的大網中,受到必然性的制約時,理性告訴人們不能不接受這種處處受束縛,無往而不處於枷鎖中的命運,但情感卻寧願相信:存在著超出於因果關係之外的奇特事物。當理性大聲喊出“是”的時候,情感的力量卻在內心深處默語:“如果不是這樣多好”。或者我們可以引用王國維先生的話說:人生中可愛者不可信,可信者不可愛。理性告訴我們的是可信的,但卻因其不可愛而受到情感的排斥。而那些不可信的受到理性排斥的事物卻受到了情感的熱烈歡迎。如果這不是所有人的一種心態,那也可以說是相當比例的人內心中充滿了這種理性與情感之爭。在此情況下,就無怪乎人們會“聽到風就是雨”,相信並傳播一些理性所拒斥的奇談怪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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