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女命大利月、吉利月,不用妨夫月、妨婦月(看日子以女命為主,男命作參考)。

2、用三合六合年月日,不用刑沖年月日(如女命屬兔,可用狗豬羊年月日,不可用雞、大龍年日)。

3、用常規日,不用特殊日(特殊日如朔望日即初一、十五,四立兩分兩至日即立春、立夏、立秋、立冬春分秋分夏至冬至,三八、五一、十一等節日慎用)。

4、用八字的喜用神日,不用忌病神日(如八字喜用為金水,就選用庚辛申酉壬癸亥子日)。

5、用八字吉祥數,不用忌諱數(如八字喜水,最好用初一、初六、十一、十六、二十一、二十六。特別說明,3、6、8、9並不是人人都可用的好日子,因人而異)。

6、用八字的日月德貴人日最佳,不用凶煞日(如二月生人用申日、甲日。因為日月德主光明燦爛,眾凶不敢作亂)。

擇吉有一種習慣即常用3、6、9。改革開放以來,南風北移,又都爭相用8。前幾年誰都不用1、4,1通“夭”,4 通“死”,讓人望而生畏。這幾年下崗的多了,4通“事”,有事做就有錢花,不少人又喜歡用4。7上8下,有些行業又忌諱8 。還有一種擇吉習慣,就是結婚多用元旦、五一、十一等節假日,以致一到好日子,飯店爆滿,甚至影響交通。有些稍通周易的人,多用通勝擇日法,即十二建星,二十八宿,黑道黃道等,不管張三李四,吉日都是通用的。這種擇日法是不科學的,它沒有與個人的命運相結合。對於某甲來說,6或8是吉日,而對某乙來說可能是忌日、破日。科學擇吉法是根據不同人的八字再結合通勝法選擇吉日良辰。

比如結婚擇日應符合這樣六條原則:一是女命大利月、吉利月、翁姑月或父母月。用翁姑月,媳婦進門時,男方父母回避;用父母月,閨女出門時父母勿送。二是男、女雙方的喜用神日或天乙貴人日、天德貴人日、文昌日等。因為有貴人相扶,諸凶皆退,一順百順。三是避開楊公忌日、晦日、朔日等凶日。四是避開月破、日破。五是避開男女雙方屬相的刑衝破害日。如屬雞的不能用卯月卯日、戌月戌日等。六是兼顧十二建星、二十八宿和黑道黃道日。

 

嫁娶論用,選擇嫁娶之課論法紛紛,總之先取乾坤二造,以祿貴拱親男女提卦。補救推尋,夫星秉令,通根日辰配合。擇日之法全看四柱,夫星天嗣生旺得令並成何格局,才夫子格,才夫格,夫子格,羅紋格,以及其餘會成諸吉課,則為妙也!再取不將三合五合六合天喜天醫天德月德歲德天恩天瑞天后天帝天赦吉期等諸吉星。忌四離四絕周堂值夫並值婦,即每月初一日初七日初九日十五日十七日廿三日廿五日,又忌亥醜四窮月窮月破及其月破月厭歸忌厭對往亡紅沙受死披麻孤辰寡宿伏斷等諸凶神。然而古代呂氏論嫁娶之課按其陰陽之術數辨駁,盡其祥為妙焉!

嫁娶擇日之新人坐立吉方

甲木女:坐巽方長壽,艮乙子孫,甲進田莊。

乙木女:坐丙方子孫,甲方長壽,艮方皆老。

丙火女:坐艮方子孫,巽方長壽,丙方皆老。

丁火女:坐乙方長壽,巽方子孫,丙益翁牯。

戊土女:坐巽方長壽,艮方進田,丙方子孫。

已土女:坐辛方子孫,丙巽富貴,丁益翁牯。

庚金女:坐坤方子孫,庚壬長壽,巽方皆老。

辛金女:坐庚辛長壽,癸坤子孫,巽方皆老。

壬水女:坐乾方子孫,坤方富貴,癸益翁牯。

癸水女:坐甲方子孫,癸方長壽,乙方皆老。

 

嫁娶論用

嫁娶論用,選擇嫁娶之課論法紛紛,總之先取乾坤二造,以祿貴拱親男女提卦。補救推尋,夫星秉令,通根日辰配合。擇日之法全看四柱,夫星天嗣生旺得令並成何格局,才夫子格,才夫格,夫子格,羅紋格,以及其餘會成諸吉課,則為妙也!再取不將三合五合六合天喜天醫天德月德歲德天恩天瑞天后天帝天赦吉期等諸吉星。忌四離四絕周堂值夫並值婦,即每月初一日初七日初九日十五日十七日廿三日廿五日,又忌亥醜四窮月窮月破及其月破月厭歸忌厭對往亡紅沙受死披麻孤辰寡宿伏斷等諸凶神。然而古代呂氏論嫁娶之課按其陰陽之術數辨駁,盡其祥為妙焉!

 

嫁娶類專用陰陽不將日

正月:丙子 己卯辛卯 庚子 丙寅 壬午 癸卯 戊子 丙午 辛未 乙未 乙卯

二月:乙丑 丙子丁醜 丙戌 丙寅 戊子 己醜 庚子 庚寅 庚戌 乙未

三月:甲子 戊寅壬寅 甲寅 丁卯 乙卯 己卯 庚午 丙午

四月:甲子 丙子戊子 丙戌 甲戌 丁卯 己卯 辛卯 癸卯 乙卯

五月:甲戌 丙戌戊戌 乙未 癸未 乙丑 丁醜 己醜 辛醜

六月:甲午 乙未甲戌 癸未 戊戌 壬戌 五卯日 戊寅 庚寅

七月:乙巳 乙未甲午 戊辰 癸巳 癸未 壬午 丙子 壬子 丙辰 戊午

八月:甲辰 甲午戊辰 戊午 癸巳 壬辰 壬午 乙丑 丁醜 戊戌 己醜

九月:甲子 庚午壬午 戊午 癸巳 辛巳 辛未 癸未 辛卯 己卯 癸卯 丙午 乙卯

十月:庚午 壬午己卯 乙卯 癸卯 辛卯 庚寅 壬寅 庚辰 壬辰 戊辰 辛未 丁未 戊寅

十一月:庚寅 壬寅丁醜 己醜 辛醜 庚辰 壬辰 戊辰 甲辰 丙辰

十二月:丙寅 辛醜辛卯 庚子 戊寅 庚辰 戊寅 丁卯 己卯 癸卯 乙卯 丙辰 甲寅 戊辰 己巳 癸巳

(注:申,酉,亥日與各月紅沙殺日,這些日雖為陰陽不將日,其結婚理論與他書相矛盾,為保持人的心裏平衡,故在此刪去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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