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男人因性而愛,女人因情而性”。其實,就我個人而言,對於這個觀點持反對意見。我認為這是對於女性的一種“文化枷鎖”和“道德灌輸”所致的意識結果。

既然講“愛”和“性”,那麼就離不開愛情。不論是一見鍾情,還是日久生情的愛情,最初的目的,無一不是荷爾蒙在作怪,其本質都是一種性的吸引——我們每一個人,最初所謂的愛情,在剛剛認識階段,我們哪里來的多少情,本身就是一種性的魅力所致!

再說的赤裸一點,即使連情感發展到需要一份安全感,需要一個歸宿的時候,也就是我們需要用婚姻來固定這種一對一的異性關係的時候——婚姻,其實這種本質也沒有改變半分。

 

婚姻的本質——除了愛慕的吸引之外,其本質上也是簽有一紙契約的固定性伴侶。

我們人類只是在動物鏈中排序比別的動物相對高級一點而已,但並沒有脫離了動物的本質,只是我們人類的文明進化程度要遠遠高於其他動物而已。動物的性行為叫做性交,而我們人類美其名曰叫做“做愛”。但,無論我們怎樣美化這個行為,其本質是不變的。只是,在傳統的文化薰陶之下,在道德文化潛引默化的薰染之下,我們的女性自古以來都較男性矜持,在生理方面,女性也比男性相對反映慢了半拍,因此,我們就自以為的認為是“男人因性而愛,女人因情而性”——這個本位意識其實是五千年的中華文化的精髓影響所致,也是女性自身的生理特點所決定。

照此推論,婚姻,其實是有情感的兩個異性為了尋找一個固定的性夥伴而做出的選擇。

 

所以,不論男女,我們尋求的愛情也好,婚姻也罷,其目的都是性,而不是“男人因性而愛,女人因情而性”。如果有人非要把男人與女人的性行為區分為“男人因性而愛,女人因情而性”,那麼,我只能說要麼是女性的矜持心態作怪,要麼就是我們人類從原始社會就開始知道實用的“羞澀”心理作祟,給自己找一塊遮羞布而已。

 

也許忘了“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從小老爺爺老奶奶喜悅逗玩男孩,將來娶個什麼樣的丫丫。誇讚小女孩,這丫頭將來一定有個好人家,。。。

看看下面這段話,也許能從床榻,房間裏走進庭堂,面對父母,兒女。。。

 

時光匆匆飛逝,歲月沉沉浮浮,人生酸甜苦辣,生活柴米油鹽。一生中,與誰共進,又與誰共老,莫過於身邊的家人,枕邊的愛人,同行的友人。外面的風景再美,不能擁入懷中,心莫要移;外面的飯菜再香,比不上家裏的粗茶淡飯,人莫要戀。有愛調配的生活,才是真的依靠;有情添加的飯菜,才會有滋有味。人活一世,事業再好,比不上身邊有人陪;財富再多,換不來老了有人伴;旅途再順,也不如有朋友同行。人要懂得知足,好好珍惜和你共清苦,齊風雨的愛人;好好愛護包容你缺點,卻不曾離開的家人;好好珍惜一路陪伴,不離不棄的友人。愛是什麼?愛是爭吵後依舊牽起的手;愛是理解,是包容,是守候;愛是什麼?愛是平淡過後依舊微笑的臉;愛是什麼?是責任、是擔當,是尊重,是不棄。好好愛自己,好好愛身邊的每一個人,如此,便是安好!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心光般若問道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