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是個什麼概念?

情人,是寂寞的路上遇到的人,是相互需要且依託的人。

情人,是至少你們無法光明正大走一輩子的人。

情人,有時是種賭注,有時是種交易,有時是種心情。

無論是什麼原因致使你做一個人的情人,我想說,你一定要做的夠味!

首先,你不能朝三暮四,雖是情人,卻也要安分首己,像正式的戀愛一樣。

它和戀愛的區別無非是戀愛具有模糊性,而情人具有清晰性。

做情人的好處是,做之前,你有心理定位。而戀愛不能。戀愛是伊甸園。

專一,安分,是最基本的。不要支解,和破壞一種心地。這是及格。

一個出色的情人,要做的優秀。

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說的的不說。不該要求的不要求。

彼此減輕壓力,緩解疲勞,漸入佳境。

否則,就是敗筆。做情人的敗筆。

做情人最忌諱的就是許諾。如果有人許諾,有人要你許諾。

那你們的關係是維持不了多久的。或者說不是彼此的情人。

不要跨越某種心理界限,否則,你會上癮的。

那時,你就是第三者了,不是情人。

我認為,情人是個中性詞語。當心理定位不明確時,那情人就是貶義詞。第三者。

心理定位明確時,情人是褒義詞。知己。

不能用好與壞來表達有個情人的感受,或者說,有了情人,並不一定是某人人格出現問題。情人也是不完美時代的一種必然產物。

我預言,它將盛行於22世紀。只一百年就會被認可甚至尊寵。也許它還會成為一種職業。

無論,情人,這兩個字眼如何發展,世人以何眼光看待

一句話:做情人要做的夠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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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光般若問道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