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前言
現今屋宅環境結構變化無窮,前後左右屋屋毗鄰,戶戶緊挨,故在大環境中相互牽制,相互影響,而面對萬變的屋宅,自然不是單一種做法所能滿足。目前陽宅派法分歧雜亂,法法各有適用之處所,不能一法萬用,因此,學習者自應如大海納百川,心不厭足,廣學諸法,以作為環境變化之策應。如同一時間起造,相同坐向屋宅,若開門亦於相同卦位,但所得吉凶卻不相同,何以故?除了人命不同之外,也因宅體強弱有別。有屋宅雖受沖煞,卻仍能無凶。有屋宅雖只小煞,確招來禍殃,亦是因宅體強弱之別。故陽宅無[絕對]論也!
倘不知屋宅體質,遑論制煞解凶,調氣催財,猶如未診而下藥,未知病人體質而進補劑,險矣!目前風水地理派別眾多,分歧雜亂。觀古聖賢並無派別之分,僅有依環境不同,需求不同,而衍生出適用之法,後人貪急近利,學了一法便覺滿足,逐自立一派,故弄玄虛,自稱絕學祕技,自然派別林立。也因此造成一法萬用,不適當的場合也套入為用,故使得後學者滿頭霧水,法法衝突,莫一是,實我輩之罪過也。
願有心研習中華數術之仁兄,敞開胸襟,廣學諸法,互相包容,為我中華文化完整傳承共盡棉薄之力。
第二章 論勘宅
夫勘宅者,以避凶為先,有餘力方談生旺催動,宜多方考量,細細審查。欲成此功力,故須廣學諸法,以應付不同之環境變化,施用無把握之法,應誠實告知宅主,不可為貪名聞利養,而出賣良心,更不可以他人屋宅作為試驗,雖是無心,傷人是實也!
勘宅先感氣。複知宅體生旺,知宅體方知宅力大小,吉年受福多寡,凶年受禍大小,遇沖煞可不可解。宅體者,君臣佐使也。再知交運與否,倘四運均不交,縱然關煞皆避,宅體生旺,僅可言小康矣。
四運者,天運為二,地運為二,即:河圖五運,三元九運,專臨山運,統臨山運也!復審宅外形勢,有無相煞、形煞、沖煞、關煞四者,及青龍、白虎、朱雀、玄武、明堂等。有水局則以水法套入為用,旱龍局則以坐山為優先。復審宅內形勢,有無相犯五敗,五敗者,破、傷、散、斷、害。再量知宅內理氣變化,依宅主所需,應合命納福或調氣催財等。施以動作前,須知年月兇神惡煞,名曰布殺,避免觸動惹災。布殺者,有年殺月殺,年殺為戊己五虎殺、十二都天殺、飛星殺、獨火殺、三殺、太歲殺等。月殺為伏吟暗建殺、劍鋒殺、月飛星殺等。
知殺在何方,須防疊煞兇險加臨。再審年月吉神所到之方,名曰尋吉,知殺可不可解,知殺危害烈不烈。吉神有太陽、紫白、貴人、歲祿、歲馬、天德、月德。最後核算宅內固定之方位殺,有受克殺、交劍殺、二五殺、鬥牛殺、穿心殺、祝融殺、失勢殺、伏吟殺等八者。
能避諸殺,當能無害。再依宅主所需施以適用之法,如:催官、催丁、催財、助愈、催婚、文昌、安床、起造、、等。
夫勘宅者,須分靜宅與動宅。靜宅者,由地達天一氣喝成,一戶所居,吉凶立現。動宅者,一體多戶休戚相關,吉中有凶,凶中有吉。
勘水局時,先知來水自身吉凶,不可一昧吉位斷吉。未論方位前,有「凶水六式」,瀑、潦、濁、灘、瀨、沴不可犯。有「局水七式」,朝水局、橫水局、順水局、抱水局、聚水局、勾水局、旱龍局等。有「流水八式」,交、織、鎖、結、穿、割、箭、射等分吉凶。
勘宅者,考量愈多,分析愈周延,雖不中,亦不遠矣!
第三章 論河圖
河圖為八卦之母,理氣之源,陽生由陰成之,陰生由陽成之,陰陽五行相生相合互相依存,萬物生長之源。相對相克,有生有克,生克得宜,萬物相互藉力,平衡發展。
北方水氣旺盛,又為陽氣初生之地,以一配之,有生有成陽生陰成,以六配之,單數為陽為天,雙數為陰為地,故稱「天一生水、地六成之」。日出東方陽氣漸旺,木受水生,以三配之,有生有成陽生陰成,以八配之,故稱「天三生木、地八成之」。
木不能離土生長,土為中土,以五配之,有生有成陽生陰成,以十配之,故稱「天五生土、地十成之」。
南方陰氣初生,燃木生火,以二配之,有生有成陰生陽成,以七配之,故稱「地二生火、天七成之」。
西方日落陰氣生旺,中土蘊金,以四配之,有生有成陰生陽成,以九配之,故稱「地四生金、天九成之」。
第四章 論先天八卦
「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
天居上日盛為陽,地居下日落為陰,天剛呵護群生,地柔盛載萬物,天地而如是定位。
山高澤低,澤之氣上升,為雲成雨,此澤之氣通於山。山之泉下降,為泉成水,此山之氣通於澤。山澤兩氣互通往來,曰山澤通氣。
雷從地而奮起,風自天而突降,兩者各自發動,雖似較量,卻相互相融相互呼應,互不相損,故其薄無害,曰雷風相薄。
水冷成冰,賴火熔之使成水,故火為水之根。火盛賴水稍減其勢,故水為火之根,水火互為其根,自不相射。
先天卦數,天九、地一、風二、雷八、山六、澤四、水七、火三。
陽宅研習總論(5)第五章 論後天八卦
「帝出乎震,齊乎巽,相見乎離,致役乎坤,說言乎兌,戰乎幹,勞乎坎,成言乎艮」。
帝者,萬物之始,萬物自震而生。震者春分也,故曰出乎震。齊者,平齊,萬物平齊發展。巽者立夏也,故曰齊乎巽。相見者,紛紛呈現,萬物展現壯大現象。離者夏至也,故曰相見乎離。致役者,奮力之意,萬物繼續努力生長接近成熟。坤者立秋也,故曰致役乎坤。說者,悅之意。言者,顯現收穫之喜悅。兌者秋分也,故曰說言乎兌。戰者,爭戰,夏暑盡,寒冬來,陽陰爭戰。幹者立冬也,故曰戰乎幹。勞者,勞倦之意,萬物進入倦息的狀態。坎者冬至也,故曰勞乎坎。成言者,完成之意,既為所終,亦為所始。艮者,立春也,故曰成言乎艮。
後天卦數,幹六、兌七、坤二、離九、巽四、震三、艮八、坎一。
第六章 論洛書
「戴九履一,二四為肩,左三右七,六八為足,五十居腹」。
一居正北,色白,居後天坎位,屬水,稱一白水,又稱一白坎。
二居西南,色黑,居後天坤位,屬土,稱二黑土,又稱二黑坤。
三居正東,色碧,居後天震位,屬木,稱三碧木,又稱三碧震。
四居東南,色綠,居後天巽位,屬木,稱四綠木,又稱四綠巽。
五居中土,色黃,居中宮,屬土,稱五黃土,又稱五黃中。
六居西北,色白,居後天干位,屬金,稱六白金,又稱六白乾。
七居正西,色赤,居後天兌位,屬金,稱七赤金,又稱七赤兌。
八居東北,色白,居後天艮位,屬土,稱八白土,又稱八白艮。
九居正南,色紫,居後天離位,屬火,稱九紫火,又稱九紫離。
第七章 論五行
五行:金、木、水、火、土。
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天干:甲乙屬木、丙丁屬火、戊己屬土、庚辛屬金、壬癸屬 水。
地支:寅卯屬木、巳午屬火、申酉屬金、子亥屬水、辰戌醜未屬土。
方位:東屬木、西屬金、南屬火、北屬水、中央屬土。
季節:春天屬木、夏天屬火、秋天屬金、冬天屬水、四季屬土。
味覺:酸為木、苦為火、辛為金、咸為水、甘為土。
顏色:青為木、紅為火、白為金、黑為水、黃為土。
時辰:早上為木、中午為火、傍晚為土、晚上為金、半夜為水。
氣候:風為木、暑為火、燥為金、寒為水、濕為土。
五臟:肝屬木、心屬火、肺屬金、腎屬水、脾屬土。
五腑:膽屬木、小腸屬火、大腸屬金、膀胱屬水、胃屬土。
身體:筋屬木、脈屬火、皮毛屬金、骨髓屬水、肉屬土。
津液:淚屬木、汗屬火、涕屬金、唾屬水、涎屬土。
五官:目屬木、舌屬火、鼻屬金、耳屬水、口屬土。
五音:角為木、征為火、商為金、羽為水、宮為土。
五元:木代表元性、火代表元神、金代表元情、水代表元精、土代表元氣。
五賊:喜是木、樂是火、怒是金、哀是水、欲是土。
五魔:財是木、貴是火、殺是金、淫是水、勝是土。
五德:仁是木、禮是火、義是金、智是水、信是土。
二十四山正體五行:
壬屬水、子屬水、癸屬水、醜屬土、艮屬土、寅屬木、
甲屬木、卯屬木、乙屬木、辰屬土、巽屬木、巳屬火、
丙屬火、午屬火、丁屬火、未屬土、坤屬土、申屬金、
庚屬金、酉屬金、辛屬金、戌屬土、幹屬金、亥屬水。
八卦五行:
震庚亥未巽辛木,幹甲兌丁巳醜金。
坎癸申辰皆厲水,離壬寅戌火為真。
坤乙艮丙同屬土,八卦司變五行局。
三合五行:
寅午戌火,巳酉醜金,申子辰水,亥卯未木。
四生五行:
甲木生亥丙火寅,庚金生巳壬水申。
乙木長午丁火酉,辛金長子癸水卯。
洪範五行:
甲寅辰巽大江水,戌坎申辛水亦同。
震艮巳三原屬木,離壬丙乙火為宗。
兌丁幹亥金坐處,醜癸坤庚未土中。
雙山五行:
坤壬乙合文曲水,幹甲丁歸貪狼木,
艮丙辛本廉貞火,巽庚癸配武曲金,
天干地支合一宮,便是雙山五行局。
砂法五行:
子午卯酉太陽火,甲庚丙壬太陰火,
幹坤艮巽本屬木,乙辛丁癸便屬土,
辰戌醜未即是金,寅申巳亥皆屬水。
元空五行:
丙丁乙酉原屬火,幹坤卯午金同生,
亥癸艮甲是木神,戌庚醜未土為真,
子寅辰巽辛兼巳,申與壬方是水神。
水空則流,木賴水生,水多木漂,衰水不生木,木盛厭水生,旺水喜土,弱土不克水。
木空則損,火賴木生,木多火熾,衰木不生火,旺火厭木生,旺木喜金,弱金不克木。
火空則發,土賴火生,火多土焦,衰火不生土,土盛厭火生,旺火喜水,弱水不克火。
土空則陷,金賴土生,土多金埋,衰火不生土,金旺厭土生,旺土喜木,弱木不克土。
金空則響,水賴金生,金多水濁,衰金不生水,水盛厭金生,旺金喜火,弱火不克金。
第八章 論天干與地支
天干者,陽幹:甲、丙、戊、庚、壬。陰乾:乙、丁、己、辛、癸。
甲:屬木,陽木,為森林之木,代表人的頭部及膽髒,四季屬春天,方位為正東,八卦納於幹。
乙:屬木,陰木,為花草之木,代表人的肩部及肝臟,四季屬春天,方位為正東,八卦納於坤。
丙:屬火,陽火,為太陽之火,代表人的額頭及小腸,四季屬夏天,方位為正南,八卦納於艮。
丁:屬火,陰火,為燈燭之火,代表人的舌齒及心臟,四季屬夏天,方位為正南,八卦納於兌。
戊:屬土,陽土,為大地之土,代表人的鼻部及胃髒,四季屬交季,方位為中土,八卦納於坎。
己:屬土,陰土,為田園之土,代表人的鼻部及脾臟,四季屬交季,方位為中土,八卦納於離。
庚:屬金:陽金,為刀斧之金,代表人的筋骨極大腸,四季屬秋天,方位為正西,八卦納於震。
辛:屬金,陰金,為首飾之金,代表人的胸部及肺臟,四季屬秋天,方位為正西,八卦納於巽。
壬:屬水,陽水,為大海之水,代表人的經絡及膀胱,四季屬冬天,方位為正北,八卦納於幹。
癸:屬水,陰水,為雨露之水,代表人的足部及腎臟,四季屬冬天,方位為正北,八卦納於坤。
天干合化: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
天干七殺:己庚殺,乙辛殺,丙壬殺,丁癸殺,戊甲殺, 己乙殺,庚丙殺,辛丁殺,壬戊殺,癸己殺。
地支者,陽支:子、寅、辰、午、申、戌。陰支:醜、卯、巳、未、酉、亥。
子:屬水,方位正北。 醜:屬土,方位東北。
寅:屬木,方位東北。 卯:屬木,方位正東。
辰:屬土,方位東南。 巳:屬火,方位東南。
午:屬火,方位正南。 未:屬土,方位西南。
申:屬金,方位西南。 酉:屬金,方位正西。
戌:屬土,方位西北。 亥:屬水,方位西北。
地支三合:申子辰三合水局, 寅午戌三合火局,巳酉醜三合金局,亥卯為三合木局。
地支六合:子醜合化土,寅亥合化木,卯戌合化火,辰酉合化金,巳申合化水,午未合化火。
地支六破:子酉破,醜辰破,寅亥破,午卯破,未戌破,巳申破。
地支六沖:子午沖,醜未沖,寅申沖,卯酉沖,辰戌沖,巳亥沖。
地支六穿:子未穿,醜午穿,寅巳穿,卯辰穿,申害穿,酉戌穿。
地支六刑:子卯刑,寅巳刑,巳申刑,申寅刑,醜未刑,未戌刑,戌醜刑。
第九章 論二十四山
八卦者,一卦管三山,地理上使用稱地盤二十四山,天干氣清配於四正,甲乙屬木配於東方震木卦,丙丁屬火配於南方離火卦,戊己屬土配於中央,庚辛屬金配于西方兌金卦,壬癸屬水配于北方坎水卦。
地支中,天陽子午卯酉四支,歸於四正之位,子屬水配於坎,午屬火配於離,卯屬木配於震,酉屬金配於兌。地陰寅申巳亥四支,歸於四維陽位,寅屬木配于東方,申屬金配於西方,巳屬火配於南方,亥屬水配於北方。中土辰戌醜未四支陰陽無定性,各歸於四維陰位。四維幹坤艮巽視同天干各歸其本位,地支十二,天干十二,始成二十四山。
第十章 論六十甲子納音
甲子乙丑海中金,丙寅丁卯爐中火,戊辰己巳大林木,
庚午辛未路傍土,壬申癸酉劍鋒金,甲戌乙亥山頭火,
丙子丁醜澗下水,戊寅己卯城頭土,庚辰辛巳白蠟金,
壬午癸未楊柳木,甲申乙酉泉中水,丙戌丁亥屋上土,
戊子己醜霹靂火,庚寅辛卯松柏木,壬辰癸巳長流水,
甲午乙未砂中金,丙申丁酉山下火,戊戌己亥平地木,
庚子辛醜壁上土,壬寅癸卯錫箔金,甲辰乙巳覆燈火,
丙午丁未天河水,戊申己酉大驛土,庚戌辛亥釵釧金,
壬子癸醜桑拓木,甲寅乙卯大溪水,丙辰丁巳沙中土,
戊午己未天上火,庚申辛酉石榴木,壬戌癸亥大海水。
第十一章 論三煞山
三煞者,地支三合局克地支三會局。
地支三合局:申子辰三合水局,寅午戌三合火局,巳酉醜三合金局,亥卯未三合木局。
地支三會局:亥子醜三會水局,巳午未三會火局,申酉戌三會金局,寅卯辰三會木局。
即:申子辰年出生者,三煞山在巳午未。
寅午戌年出生者,三煞山在亥子醜。
巳酉醜年出生者,三煞山在寅卯辰。
亥卯未年出生者,三煞山在申酉戌。
第十二章 論邀福命與卦配
命卦者,根據曆算的推演,自 清同治三年甲子年起至民國十二年癸亥年止,計六十年為上元。在此上元出生者,男命由甲子年起為一白開始逆行。女命由五黃中開始順行。自民國十三年甲子年起至民國七十二年癸亥年止,計六十年為中元。在此中元出生者,男命由甲子年起為四綠巽開始逆行。女命由二黑坤開始順行。
自民國七十三年甲子年起至民國一百三十二年癸亥年止,計六十年為下元,在此下元出生者,
男命由甲子年起為七赤兌開始逆行。女命由八白艮開始順行。
男命逢五黃中無卦時,寄于二黑坤。
女命逢五黃中無卦時,寄于八白艮。
凡命卦配幹、坤、艮、兌四者,稱西四命。
凡命卦配坎、離、震、巽四者,稱東四命。
八卦中也如是分為東四卦與西四卦,西四命人居西四宅或取用西四卦,為得福元。屋宅坐山不合命,可取合命卦位開門,開門亦不可得,可選合命卦之房間,如房間選擇也有困難,移床向命之吉方,尤可邀福也。蓋福元非關理氣,非關宅運,不能全擇時,衡量而用也。
此邀福法中,八卦與八命相配可得八星,八星者:
第一吉星,生氣貪狼木星 第二吉星,天醫巨門土星
第三吉星,延年武曲金星 第四吉星,伏位輔弼木星
第一凶星,絕命破軍金星 第二凶星,五鬼廉貞火星
第三凶星,六煞文曲水星 第四凶星,禍害祿存土星
先天之合或上爻變為生氣貪狼木星,五行之合或中下爻變為天醫巨門土星,後天之合或三爻全變為延年武曲金星,歸元或本卦為伏位輔弼木星,五行相克或中爻變為絕命破軍金星,陽陰相克或上中爻變為五鬼廉貞火星,六親相刑或上下爻變為六煞文曲水星,金木土相克,子酉醜午相破害或下爻變為禍害祿存土星。
吉星受生稱得位,吉星克他稱克下,吉星生他稱洩氣,吉星受克稱失陷,四者需分明,恐不吉反凶也。
第十三章 論宅體
毗鄰而居屋宅,首重宅體強弱,只因周遭環境變化無窮,唯有強盛之宅體方能不畏環境的變化。宅體分君臣佐使,首十年以坐山為君,稱根運,層數為臣,間數為佐,開門為使。次十年以層數為君,稱身運,間數為臣,坐山為佐,開門為使。層數一層十年行畢,以間數為君,稱稍運,坐山為臣,層數退居為佐,開門為使。間數十間以上再行子孫運,以總間數為君,坐山為臣,層數為佐,開門為使。總以君為主,臣佐使為輔,生則旺人,克則進財。但要在制他之方,莫落入受制之位,所謂:我克者為財,克我者為病。總要生克得宜,有生有克方可人才兩旺。凡數間數,東西向屋宅自南起算,南北向屋宅自東起算。寬度五呎八即算一間,牆壁有間隔,不論寬窄均需重新起算。
第十四章 論宅運
此宅運當論靜宅,以坐山為主,有四運可交,即:河圖五運,三元九運,專臨山運,統臨山運。
河圖五運者,六十年以五子分運,一運各管十二年,即: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甲戌、乙亥等,共十二年為水運。
丙子、丁醜、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甲申、乙酉、丙戌、丁亥等,共十二年為火運。
戊子、己醜、庚寅、辛卯、壬辰、癸巳、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等,共十二年為木運。
庚子、辛醜、壬寅、癸卯、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等,共十二年為金運。
壬子、癸醜、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等,共十二年為土運。
三元九運者,又稱大三元,以六十年為一元,三元共一百八十年,前六十年為上元,大運由一白統管。
中六十年為中元,大運由四綠統管。後六十年為下元,大運由七赤統管。
前六十年上元自清朝同治三年甲子年起至光緒九年癸未年止,此二十年為一運,由一白管為水運。
自光緒十年甲申年起至光緒二十九年癸卯年止,此二十年為二運,由二黑管為土運。
自光緒三十年甲辰年起至民國十二年癸亥年止,此二十年為三運,由三碧管為木運。
中六十年中元自民國十三年甲子年起至民國三十二年癸未年止,此二十年為四運,由四綠管為木運。
自民國三十三年甲申年起至民國五十二年癸卯年止,此二十年為五運,由五黃管為土運。
自民國五十三年甲辰年起至民國七十二年癸亥年止,此二十年為六運,由六白管為金運。
後六十年下元自民國七十三年甲子年起至民國九十二年癸未年止,此二十年為七運,由七赤管為金運。
自民國九十三年甲申年起至民國一百一十二年癸卯年止,此二十年為八運,由八白管為土運。
自民國一百一十三年甲辰年起至民國一百三十二年癸亥年止,此二十年為九運,由九紫管為火運。一百三十三年起再依次順推。
專臨山運者,以太歲為主,依三元六甲,為:甲子、甲寅、甲辰、甲午、甲申、甲戌等,一甲管十年,上元時,各甲泊坎宮,中元時各甲泊巽宮,下元時各甲泊兌宮。
起法:
如上元丙寅年歸甲子所管,上元起坎,則自坎位起甲子,以紫白布宮順序逆數回中宮。甲戌、甲申等六甲亦同。尋著本山系何干支到山,複以該干支入中宮順布而去,看本山布得何干支,以本山所布得之干支納音五行,與本山卦五行論生克,再與原所泊干支納音五行較量強弱。
統臨山運者,仍依三元六甲,如下元丁醜年歸甲戌管,下元起兌,則自兌位起甲戌,以紫白布宮順序逆數回中宮。甲戌、甲申等六甲亦同。觀中宮系何干支,則以幹干支納音五行與本坐山論生克,複以原所泊干支納音五行較量強弱。
以上四運,凡屋與運比助,則屋得旺運。運來生屋,屋得生運。運來克屋,屋得煞運。屋去克運,屋得死運。屋去生運,屋得退運。屋得生運旺運稱之交運,四運全交百害不侵,僅得一運亦得其吉,倘若一運均未交,縱有造作,關煞皆避,僅可言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