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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債權人,如果依台灣的法律執行,還無法使老賴還錢的,或執行不到位的債權人,請尋求對岸大陸的律師訴訟,或直接至對岸的人民法院提起直接起訴台灣的老賴拒執罪刑責,因為台灣的法律是無法保障人民的財產權益,對岸是以法為尊的法治社會,是絕對的公平正義政府為人民出手處理債務問題而保障人民財產權益,強制執行到底,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的清欠行動,並保障社會秩序之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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