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創業,合的不是錢,而是激情、人品、格局和規則!
創業,本就是九死一生。但目前,你聽到、看到的都是九生一死,看到的都是約伯斯、雷布斯、馬布斯、周布斯,一個個成功的IPO都把企業家光環的一面無限放大。因此,掩蓋了大街小巷裏,每天都在破產、倒閉,痛哭、失敗的人。
因此,你的眼裏,才都是成功。並用這類與你無關的成功來激勵自己,這才是最可怕,也是最可悲的。
由此而成功跟你無關,要麼是能力,要麼是學識、經歷,別人能做好的那些事情,到你手上未必能做好。換句話說,如果現在把阿裏巴巴交給你,市值都兩千億美元了。但到你手上,你可能一個月就會把它玩破產。所以,有些成功,跟你無關!
創業,其實不是為了發財,而是為了去做一件事情,是一種生命體驗的過程;而不是成功與否的過程,是信任與格局的籌碼。
創業,首先能想到失敗後會怎麼樣的,成事的機會反而更大。
創業,從未思考過失敗的人,基本上,沒走多遠就會掉進坑裏出不來了。
如果你把創業看成是一個靈感工程,那麼恭喜你,你可以光榮地去死了。而如果你把創業看成是一個系統工程,它不是以發財為導向,而是以自己的生命昇華“去完成一件事”為導向,那麼這樣的創業者就有點意思了。
創業,一個人很難成事!因此,必須合夥!
但是縱觀整個世界文明史,所有形態的合夥(黑社會也好、革命同盟也好、古惑仔也好、政治家也好),到最後,基本上沒有一個善始善終的。更慘烈的是:合夥打天下成功之後,在分果果、排座座的這個環節,就發生了各種父子反目、夫妻結仇、兄弟殘殺的血淋淋的事件。
其實,你細看二十四史,裏面講的就是各種合夥失敗之後的自相殘殺,和成功之後相互殺戮的故事,這些故事如今還在延續。
人,在打江山的時候,都可以歸到人的這類別裏;人,在分江山的時候,一定要分到畜生這類別裏。要兩看:好的時候看一眼,不好的時候更要看一眼。然後就能分解出人類和畜類了。
人,一旦脫離規則,那麼它就開始奔向畜生的道路了。
人,在規則之內的人才可以稱之為人,也始終是人。其餘的,不是人!
所以,合夥,合的不是錢,而是人品、格局、規則!
假如你打算和幾個人合夥,那麼下面合夥創業的天規你不得不看——
天規第一條:投名狀法則
1、出錢規則(各出多少?差額如何平衡?股權如何劃分?)
2、出力規則(如何分工?誰幹什麼?什麼責任?)
3、賺錢規則(賺誰的錢?用什麼去賺?怎麼個賺法?)
4、執行規則(誰去執行?怎麼執行?什麼責任?)
5、領導規則(誰來領導?資本領導?技術領導?銷售領導?當賺錢的人和出錢的人不是同一個人時,誰當領導?領導權多大?集體投票權多大?)
6、罷免規則(領導出問題怎麼辦?戰略出問題怎麼辦?哪些事件發生才可以啟動罷免程式?)
7、退出規則(為了不把矛盾擴大化,如何退出?原股退出還是議價退出?損耗成本計算標準?)
天規第二條:翻臉法則
(提議、動議、附議、反對、棄權、表決的議事規則)
1、戰術失誤處理規則(是換將,還是換方法?)
2、戰略失誤處理規則(是換帥,還是換戰略?)
3、觀點衝突處理規則(是投票平息,還是專家平息?)
4、人格衝突處理規則(是打架解決,還是司法仲裁?)
5、發生矛盾處理規則(是控制情緒,還是找出問題?)
6、矛盾升級處理規則(是團夥打架,還是獨立決鬥?)
7、撕破臉皮處理規則(是雙雙驅逐,還是集體散夥?)
8、相互動刀處理規則(直接報案!)
天規第三條:絕不合夥法則
1、有詐騙經歷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2、說話不靠譜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3、對父母不孝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4、言語之間眉飛色舞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5、參與幫派勢力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6、太講哥們義氣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7、經常挑戰社會規則和公共道德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8、斤斤計較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9、喜歡抱怨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10、喜歡多嘴、擺弄是非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11、善於發現問題,但從不主動解決問題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12、推諉、善辯、否認的人,不能與其合夥。
13、有嚴重的極端政治傾向的人,不能與其合夥。(玩什麼都別玩政治,做生意,沒人能玩得起政治)
天規第四條:必須有一個法則
1、最好有個年紀偏大但未必有錢的人
2、最好有個思維活躍敢於突破的人
3、最好有個沉穩扎實善於刹車的人
4、最好有個勤儉節約善計成本的人
5、最好有個口才不錯說話靠譜的人
6、最好有一個善於玩社會化網路的人
7、最好有一個有三年銷售經驗的人
(這不僅是你創業時需要找到的人,也是你生命裏應該找到的人)
天規第五條:分錢法則
1、以出資優先的分紅規則
2、以技術優先的分紅規則
3、以出力優先的分紅規則
4、以賣命優先的分紅規則
5、以年度利潤的百分之五十分紅,另五十做發展基金
6、員工之間的分紅規則
7、員工之間的期權規則
8、員工之間的獎勵規則
9、不可分資金的公益化處理規則
天規第六條:散夥法則
1、以兄弟名義合夥的散夥法則(燒掉爛帳,重頭來過)
2、以哥們名義合夥的散夥法則(一頓痛哭,各找各家)
3、以朋友名義合夥的散夥法則(一杯老酒,各奔東西)
4、以生意名義合夥的散夥法則(一紙判決,一拍兩散)
天規第七條:管理法則
1、別打臉充胖子,能苦則苦,辦公條件先不講究,節約成本。
2、能自己幹的活就不要請人,請人更花錢。
3、必須要請的人,就要不惜代價去請到。
4、先別盲目追求品牌,而是要追求市場。
5、不要一上手就做一個系列產品,最後把自己困死在系列裏面。
6、一定是主打一款產品,單點突破,野蠻生長。
7、大多時候,所有的領導都是幹活的,必須沖到第一線。
8、不要一點小權在手,就擺出個領導架子,沒人屌你。
9、用最快的速度給公司做成一個市場標籤,讓用戶記住。
10、塵埃初定的時候,抽空讓自己歇一歇,大家聊聊前景問題。
11、不差錢的時候,把合夥人中最笨的那個送去學習。
12、成功了不要志得意滿,而是事事警惕,市場隨時會讓你死去。
13、公司有點樣子的時候,快速融資、快速做大。
14、融資的時候不要過於糾結股份,而錯失發展良機。
15、玩資本比玩產品要輕鬆一點。
16、玩平臺比玩資本更牛逼一點。
17、能做成平臺就做成平臺,而不要迷戀自己的產品。
18、每個資本家能活到最後的,都不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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