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實了,才會讓人覺得安全 我們總是希圖表現得比我們實際的情況要好一些。 什麼是更好呢?就是按照世俗的標準,我們要更聰明、更好學、更勤勞、更大度、更幽默、更有責任感、更勇敢、更……還可以舉出更多的“更”,總之,是比你本人更完美。 這就形成了一個習慣。
我們把一個不真實的自我呈現在別人面前,並以為這才是有價值的。那個真實的自我,則是上不得臺面的殘次品,是應該被掩藏和遮蓋的。 這就是自我形象的分裂。我們不喜歡真實的自我,我們把一個喬裝打扮的“假我”拿給大家看,當這個“假我”被人歡迎和誇讚的時“我”。
另外一方面,我們的自卑加重了,我們知道外界的評價都是給予那個不存在的“我”,真實的我反倒像灰姑娘一樣,躲在角落裏揀煤渣。 長久下去,我們就變成了一個分裂的人。
我們常常聽到女性朋友說,結婚以後,他的真面目暴露出來了,我幾乎不敢相信他和結婚前是同一個人;也有的領導會說,這個人是我招聘的,當時看他十分勤快,想不到真的走上崗位以後,卻非常懶惰,毫無工作的主動性。 以上這兩個例子,最後是以離婚和炒魷魚作結。
可見,偽裝的自我,可以騙人一時,卻不能矯飾久遠,最後吃虧的還是你。 如果你覺得真實的自我還不夠完善,那麼最好的方法,是讓自己漸漸變得完善起來,而不是敷衍、遮蓋或欺騙。那樣的話,自己很辛苦不說,離完美是越來越遠。再有,天下的人都不是傻子,你裝得了一時三刻,卻沒有法子永遠生活在一個不屬於你的光環之中。一旦被人家識破,你被減分更多。
我年輕的時候,心其實很累。因為總想表現得比自己真實的狀態更好一些,便不由自主地要作假。明明不快樂,怕被人看出,以為是思想問題,就表現出歡天喜地的興奮。對領導有意見,怕領導對自己看法不良,影響進步,就故意在領導面前格外賣力地工作。其實,那彼此的不融洽,心知肚明。在會議上有不同意見,因為判斷出自己是少數,就放棄主見隨大流,默不作聲……凡此種種以為是老練的舉措,都讓我做人辛苦,不勝其煩。
後來,終於明白了,要以自己的真實面目示人。沒有必要取悅他人,沒有必要委屈自己。這樣做了以後,我本以為機會一定要少很多,因為抱定了破釜沉舟的決心,只求這一生做一個真實的自我,付出代價也認了。不想,卻多了朋友,多了機緣。 思來想去,原來大家都更喜歡真實的東西。你真實了,自己安全了,也讓他人覺得安全,機遇反倒萌生。
從此,竭力真實。不但自己省力、省心,節省出的能量可以做更多的事情,而且成功的概率也高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