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30年代起,人們把當時已知的電子、陽電子、質子、中子和光子統稱為“基本粒 子”,認為它們是構成物質世界最基本的磚塊,這樣就誕生了“基本粒子物理學”。從40年代起,在約20年之間,人們發現的粒子已達30種,從而認識到“基 本粒子”並非基本,研究它們的學問也就被稱為“粒子物理學’了。
當時,人們按自旋將粒子分為兩類:凡自旋為h/2的奇數倍的粒子叫費 密子,凡自旋為h/2的偶數倍的粒子叫玻色子。這樣,參與電磁相互作用的光子是玻色子,參與電磁和弱相互作用的輕子是費密子,而參與電、弱、強三種相互作 用的強子既有費密子(即重子),又有玻色子 (即介子)。不論光子、輕子、強子,都參與引力相互作用。60年代伊始,由於高能質子加速器的建成,在短短的兩年內就產生了壽命約為10-23至10- 24秒的短命強子。這樣一來,人們自然提出了一個問題:這些粒子是不是有更深的層次?於是,誇克(國內稱層子)模型應運而生。這種模型指出,在強子之下還 有一個物質結構層次,即誇克,而強子則是由誇克或反誇克組成的。與此同時,還有弱作用不守恆和電荷共軛不守恆的發現。60年代到現在,正如我們在上面所述 的,關於統一場論的理論研究和相互作用粒子的實驗工作也取得了長足的進步。截止目前,人們知道的誇克和反誇克共有36種(它們有不同的“色”和“味”), 輕子和反輕子共有12種,而由誇克和反誇克構成的強子已達數百種之多。但是,人們花了20年時間,“上窮碧落下黃泉,兩處茫茫皆不見”,至今仍未找到自由 誇克的影子。於是有人認為,誇克好像永遠“禁閉”在強子中一樣,只有用無限大的能量才能把它“拉”出來,這就是所謂的“誇克禁閉”問題。九年前有人利用電 子電腦作非微擾計算,發展了一種格點規範理論,初步肯定了禁閉的存在,但依然不瞭解其具體機制。
由於各種誇克 和輕子多到48種,而它們的電荷和其他性質又有週期性的變化,人們又設想它們是否還有更深的層次,為此也提出了一些亞誇克模型,但這只是誇克模型的仿製 品,並無質的突破。這就向人們提出:物質是否無限可分?可分性究竟應該如何理解?而且,粒子物理學的研究表明,量子化的場是比粒子更為根本、更為普遍的存 在。自由粒子只不過是場在激發時的一種狀態,在真空情況下,沒有自由粒子,但場依然存在。這也許為最終消除愛因斯坦所不滿意的二元論(粒子和場)找到了歸 宿。不用說,這一切還有待於深入揭示,新的突破必定會引起科學理念的革新。。。。。。。。。。。。。
注意裏面講到的一個事實和一 句話:一個事實是人們不斷發現新的更基本的粒子,同時,又有一句話“這就向人們提出:物質是否無限可分?可分性究竟應該如何理解?而且,粒子物理學的研究 表明,量子化的場是比粒子更為根本、更為普遍的存在。自由粒子只不過是場在激發時的一種狀態,在真空情況下,沒有自由粒子,但場依然存在。”
這間接在說明著科學家正在煩惱物質是否最終仍為物質,還是最終不再是物質的問題。這在間接印證著我們的原理:在這個問題上科 學家必然面臨著一個悖論!
另外,再看該帖子最後一段話:“當代物理學的發展雖然存在著一些革命性的因素,暴露出 相對論和量子力學的某些局限性,並誕生了某些新科學觀念,但是十分明顯的是,它們基本上還是在相對論和量子力學這兩大理論體系的基礎上發展著。這些革命性 的因素儘管還未使當代物理學面臨“山雨欲來風滿樓”、“黑雲壓城城欲摧”的危機之勢,但隨著它們的日積月累,必將在將來的某個時候導致新的物理學革命,從 而使整個物理學乃至人們的思維方式來一個大改觀。”
我可以判定,當相對 論和量子力學危機來臨之時,就是科學否定自己之時,因為到時,科學家將不得不承認一種非物質存在甚至一種非物質生命體或非由物質產生的“意識”(不知道如 何才能貼切,就姑且這樣稱呼吧!)的存在。
宇宙第一原理和第二原理的驗證也可以在我們日常生活中進行實證。
具體舉例我不再講了,你可以在日常生活中這樣實證,當你面臨重大人生轉折或一些事物出現迴圈的時候,你就用上述兩個原理去對照,你會越來越理解並 接受這兩個原理了。
我們上面已經講了宇宙第一原理和宇宙第二原理,接下來我們要推演出更不可思議的道理。
推演過程很簡單:由於我們有宇宙第一原理:任何宇宙中的事物,其不斷運作的結果是否定自己!
又有宇宙第 二原理:任何宇宙中的事物,其不斷運作的結果是肯定自己!
由此,我們可以推出如下幾個推論:
A. 由於宇宙第一原理被宇宙第二原理否定了,因此宇宙第一原理是錯的,宇宙第二原理是對的。則有
推論1:任何事物否定自己不是否 定自己。
推論2:任何事物否定自己是肯定自己。
推論3:任何事物肯定自己是肯定自己。
推論 4:任何事物肯定自己不是否定自己。
B. 由於宇宙第一原理沒有被宇宙第二原理否定,因此宇宙第一原理是對的,宇宙第二原理是錯的。則有
推論5:任何事物否定自己是否定自己。
推論6:任何事物否定自己不是肯定自己。
推論7:任何事物肯定自己不是肯定自己。
推論8:任何事物肯 定自己是否定自己。
大家先別暈,咱們先把這些推論轉化為簡單的經驗符號。
任何事物都有肯定自己和否定自己的一面,也就是說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對立面。我們將肯定自己的一面(或者說正面)標注為A,將否定自己的一面(或者說正 面)標注為-A
則以上推論可以表示為如下8個經驗公式:
-A≠-A
-A=A
A=A
A≠-A
-A=-A
-A≠A
A≠A
A=-A
好,現在我們來研究這8個經驗公式。
很明顯,A=A,-A=-A,A≠-A,-A≠A是符合我 們經驗法則的。為了大家更容易理解,我們就找個具體事物來代入公式中的A吧,就以人為例吧,假設人的對立面是神(不要執著,我們還不知道人的對立面是不是 我們思維中所謂的神呢,這裏只是個符號)。那上述四個公式可以表述為:人是人,神是神,人不是神,神不是人。
另外四個公式:A≠A,A=-A,-A≠-A,-A=A,用語言表示就是:人不是人,人是神,神不是神,神是人。
看出什麼沒有?
符合我們經驗法則的是對立法,而不符合我們經驗法則的是合一法。也就是說我們物質世界裏的經驗法則本質上是一種二分 法(非此即彼),而經驗法則的否定(可以稱為非物質世界的經驗法則)是一種統一法(即此即彼)。這二者都不完全,宇宙根本道理是二者的混沌二分和統一(為 什麼這麼彆扭的稱呼?回頭想想,你說宇宙根本道理是二分法,對嗎?是統一法,對嗎?既是二分法又是統一法,對嗎?不是二分法,對嗎?不是統一法,對嗎?既 不是二分法又不是统一法,对吗?都对!都不對!我們無法準確形容它的屬性,因為我們的思維是二分法,我們創造出來的語言也隱含著二分法的因數,所以我們用 語言去描述超越二分法的東西永遠描述不完全。但是!經驗法則中的二分法又隱含著宇宙根本原理的因數,所以,我在上面的推導儘管始終用的二分法,最後分析的 結論卻最終超越了二分法,神奇吧?)。
關於,上面網友問的“我是誰”的問題,你看看我上面對人屬性的推導,也許 對你會有啟示的,你可能會初步瞭解這個問題的答案了。不過提醒一下,這只是初步答案,並不是最終答案。我們後面還會講到。
上面兩個宇宙原理 推出了八個推論,我們如果把第一宇宙原理代表的內涵表示為陽,把第二宇宙原理代表的內涵表示為陰,那八個推論的內涵應該就是我們中國的八卦。我們稱易經為 天書,確實如此,它道破了宇宙運動的真理。如果你真的理解了宇宙運動原理,那你可以認為它是一本玄學之書,可以認為它是一本預測之書,也可以認為它是一本 哲學書,更可以認為它是一本科學教程,也可以認為它是美學、政治學、經濟學的書等等,但如果你沒真的理解宇宙運動原理,你會說它什麼都不是,它就是一個古 代人畫出來的塗鴉。
當然,我們不會去推演出六十四卦。我們下來要做的是推演出我們更關心的一些東西。即宇宙的本原是什麼?物質世界的 我們處於什麼樣狀況?我們的方向是什麼?
以上我們指出物質世界的經驗法則是二分法,可以用以下四個公式表示:
A=A,-A=-A,A≠-A,-A≠A
我們A作為宇宙任何事物的一個變數,由上述四個公式我們可以得到:
A≠0,即宇宙中的任何事物可以表示為任何數,但絕對不能表示為0。
也就是說,我們物質世界的經驗法則如果把宇宙中的任何 事物表示為相應的數位,但這些數位中絕對不會有0。
這個結論似乎很奇怪?是嗎?
但其實一點 都不奇怪,因為我們的思維模式是二分法的,在我們的思維裏一個事物的正面絕對不會等於其反面。如果我們把一個事物表示為0,那就是承認有一個事物其正面會 等於其反面,因為數字0的反面還是0。
你可能會懷疑自己是否真是這樣的思維模式,那好,你隨便把一個事物代入 A,比如,宇宙的真相,你會不會認為宇宙的真相就是宇宙的假相?宇宙的假相就是宇宙的真相?
又有人問了,既然我們的經驗 法則裏不包含正面等於反面的東西,那我們的數學——我們經驗法則裏的精粹,怎麼會包含0這樣一個數字?
對了,這就是我們經驗法則裏包 含著的否定自己的那個因數,也是我們經驗法則能超越自身並同時肯定自身的關鍵所在。也是陰陽圖裏,白色那部分裏面的那個小黑點。
為了更容易理解推演過程,可以將A設置為1(不是0的一個數)。然後放進去理解。
整個推演過程及結論是這樣的:
物質世界的結論:A≠0,A=1
非物質世界的結論:A≠1,A=0
宇宙原理的推導過程:
第一宇宙原理:任何宇宙中的事物,其不斷運作的結果是否定自己!
所以:A=-A
第二宇宙原理:任何宇宙中的事物,其不斷運作的結果是肯定自己!
所以:A=A
所 以,宇宙原理的結論:A=0
但是用宇宙定理的八個推論來推演
A=A,-A=-A,-A=-A,-A=A
A≠A,A≠-A,A≠A,-A≠-A
其結論是:A既是1,又不是1,既是0,又不是0。
物質 世界經驗法則的陷阱是我們什麼東西都要把它二分化
所以由八個推論推出來的東西A既是1,又不是1,既是0,又不是0。我們無法用經驗理解。
但是並不代表上述結論是錯的。
因為我們直接從宇宙原理而非推論推出的A=0,本身也是我們難以為我們的思維理解的。
這個0我們不能簡單地將其理解為空或無,而是一個包含A既是1,又不是1,既是0,又不是0的東西。
好,現在我們來 總結我們的結論。即將上述的推演結論敍述化。
首先,利用物質世界的經驗法則,我們得出的結論,宇宙的本體必然是 物質或非物質,但決不可能是一個既非物質又非非物質的東西,我們暫且稱之為“色”。
其次,利用非物質世界的經驗 法則,非物質世界的東西得出的結論,宇宙的本體必然不是物質,也必然不是它們世界裏自己的存在形式——非物質,而是物質與非物質合一的“空”
最後,宇宙原理結論則告訴我們,宇宙的本體是另外一種“空”,但這個空並不等同於非物質世界經驗裏的物質與非物質合一 “空”,其是更綜合更本質的一種的“空”,由次,我們無妨將宇宙原理告訴我們的宇宙本體稱之為“空空”。
由佛經而來一個 成語“空空如也”
“如”的意思,就是本來面目。
看來佛已經告訴我們: 這個“空空”才是世界的本體(只是借用概念,不一定跟佛經意思相對,不要以之去理解佛理):。
至於這個“空空” 是何東東,看來我們是不必再探究了,因為我們用我們的思維是無法理解的,只有真實體驗了才能明白那種不可思議。
由以上對 宇宙本體的分析,我們可以用以下佛學中的概念來替代我們的結論,推導出宇宙的真相:
1、物 質世界裏,我們科學方法或經驗法則對宇宙主體的最終的結論必然是:宇宙的主體要麼是物質,要麼是非物質世界中的非物質。我們將物質或非物質統稱為“色”即我們的思維註定我們認識的世界要麼是唯物世界,要麼是唯心世界,但不可能是兩者的合一。
2、非物質世界裏,其 經驗法則對宇宙主體的最終結論必然是:宇宙的主體必然不是物質,也必然不是非物質世界自己的存在形式——非物質,而必然是物質與非物質的合一——我們稱之為“空”(因為根據我們物質世界的經 驗,+A+(-A)=0,直觀上覺得0是一種“空”的形態)。
3、而 事實上,超越了物質世界和非物質世界認識的各自片面性和不完全性,根據宇宙原理,宇宙的本體是一種不同於上述“空”的“空”,我們上面已經將之稱為“空空”。這種“空空”是個很奇怪的東東,它既是色,又是空,既非色又非空。
以上是關於宇宙主體的判斷:
下面是關於物質世界中觀念中的宇宙主體——“色”,與非物質世界觀念中的宇宙主體——“空”之間的關係的判斷。
根據宇宙原理或根據對上述“空空”性質的瞭解,我們可以判斷(不一定跟佛經意思相對,不要以之去理解佛理):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色,空即是空,色非空,空非色。可見“空空”不過是“色”與“空”的混沌二分和合一——儘管我們並不能理解這是什麼東東。其實,我們連“非物質”、“空”都還不理解呢。
補充一下,可以說上述宇宙第一原理和宇宙第二原理是我們物質世界中的辯證法之上的辯證法。
根據我們物質世界的辯證法;任何宇宙現象都有兩個矛盾對立的兩個方面,這兩個方面互相肯定並互相否定。但是這個辯證法沒有認識到它也是宇宙的現象之一,它也應有它的對立面,對其進行再否定和再肯定。把我們物質世界中的辯證法的對立面補充進去,我們就得到了宇宙第一原理和宇宙第二原理。
物質世界中的辯證法儘管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我們思維觀念中的二分法,但是由於其是在二分法支配下的思維產物,因此,其還是片面的不完全的辯證法,而非宇 宙的辯證法。宇宙的辯證法正是宇宙運作的根本原理。但是物質世界的辯證法隱含了宇宙辯證法的因數,根據其自身的闡述,我們可以否定其本身,但是同時又肯定 其自身。進而我們也就超越了物質世界的辯證法,達到了宇宙辯證法的水準。
大家覺得這兩個原理好像什麼都說了,又好像什麼都沒說。
回頭看看我們物質世界的辯證法,是不是也好像什麼都說了,又好像什麼都沒說。
二者的相似性正是因為物質世界的辯證法是宇宙辯證法在物質世界的一個體現。
宇宙初生混沌二分及合一的運動過程的描述。(根據宇宙第一原理及第 二原理及現有科學知識推導)
宇宙本體(空空) 經過混沌二分及合一運動, 形成能量和場。
能量是“非空”,場是“空”。
能量隱含著場 的因數,場也隱含著能量的因數。同時二者又都隱含著“空空”的因數。
但是,能量是混沌二分起主導作用的產物,其 將繼續混沌二分及合一的過程。而場是混沌合一起主導作用的產物,其保持相對穩定肯定自己。
再下來就是能量混沌二分及合一過程的繼續演進為正能量和負能量,負能量保持相對穩定肯定自己。
正能量繼續混沌二分及合一運動,演進為 光和粒子,光保持相對穩定肯定自己。粒子繼續混沌二分及合一運動,演進為正粒子和負粒子。再 下去,由於科學知識不是很清楚,不敢亂推了。但是,混沌二分運動到最後必然是反過來否定自己,即終止這種形式的二分,走向另一種形 式的二分。
注意:不要 地將混沌二分和混沌合一簡單化為我們辯證法中的二分和合一。
說明:
1、以上所 有對立的雙方各自包含對方的因數,比如,光中包含粒子,粒子會發光,雙方都是結果的混沌二分及合一。但同時,在混沌二分及合一的運動過程中,混沌二分是否 定自己的力量,其推動著事物由反方(混沌合一力量占主導作用的結果),如負能量,不斷向正方(混沌二分力量占主導作用的結果),如正能量,發展,從而使得 宇宙保持穩定的同時不斷分化發展。而混沌合一是肯定自己、保持穩定的力量,其將混沌二分力量分化的結果沉澱穩定下來,形成各個級別的穩定現象。
2、這只是推導出宇宙初生時的進程,下來一個圖將是推導是宇宙要素形成後的混沌合一及二分,是描述在以上混沌合一 形成穩定宇宙要素之後,混沌二分及合一轉化為混沌合一及二分,開始另一種形式的運動。前面闡釋了宇宙初生的原理及過程,可以說跟我們的先天 八卦講述的東西大體是一致的。
下面闡釋的是宇宙形成之後各宇宙要素的運動原理及過程。
首先,我要提醒大家注意的 是,上面我們推演混沌二分,分化出“正粒子”和“負粒子”,這兩個都只是符號,不能將其理解為任何我們科學可以觀察到的或檢測到的粒子(我自己推導的時候 一開始也犯了這個錯誤,所以才會推導到元素層次上去)。
其次,所謂“正粒子”這個東西還是會繼續二分的,至於又二分出什麼東西,二分 到什麼程度停止,沒法判斷。我們現在只關注到“正粒子”和“負粒子”層次的。
先清晰這兩點,你才會明白我下面所講的東西。
先舉個例子。
由“空空”演化出“空”與“非空”,即我們所謂的場和能量。
那麼,既然“非空”,那麼“能量”這個東西是否能為我們所觀察到或檢測到呢?
答案是不行的,因為其從來沒存在過。原因如 下:
假設這個“能量”曾經存在,那這個“能量”在一產生就立刻被自己給否定了,形成了“正能量”和“負能量”。
同樣的,“正能量”也只是我們想像的東西,其是不能為我們所觀察到或檢測到的,因為其一產生立刻被自己否定了,轉化為“粒子”和“光”;再進一步, “粒子” 也只是我們想像的東西,其是不能為我們所觀察到或檢測到的,因為其一產生立刻被自己否定了,轉化為“正粒子”和“負粒子”;更進一步,“正粒子” 也只是我們想像的東西,其是不能為我們所觀察到或檢測到的,因為其一產生立刻被自己否定了,轉化為我們無法再推導的東西。
也就是說,我們現在能觀察到或檢測到的現象,比如“場”、“光”等等都是上述混沌二分和二分過程中的負方的產物。
這和老子 說的是一樣的。
二分是陽,其只播種,但本身不會有任何東西誕生,合一是陰,任何東西的誕生都是陰在陽的播種的基 礎之下孕育的。
打個比喻,天為萬物提供陽光,但陽光並不能自行產生任何生命,而只有地在承受了陽光的基礎上,才 能誕生生命。
然後,現在我們轉到“負粒子”的分析上來。
這個“負粒子”你可以理解成就是我 們物質世界的最小粒子,我們物質世界中所有能觀察到和檢測到的粒子、元素、分子、細胞、組織、物體、生命都是由其構成的。
但是,這個“負粒子”是不是存在呢?
這也就是物理界一直在追尋著的,“世界最基本的粒子”是什麼,是原子,是電子、是誇 克。。。。。。?
但是,很遺憾,這個“負粒子”——“世界最基本的粒子”,也只是我們想像中才可能存在的概念!
事實上,不僅是這個“負粒子“只是我們想像中才可能存在的概念!就連真正意義上的“場”、“光”也都是只能在我們想像中才可能存在的概念!
大家可能很難理解這句話的含義,別管它,繼續往下看就明白了。
如果我們把“空空”演化出來的“能量” 標注為“正”,場標注為“反”,那負能量就是“正反”,光子就是“正反反”,我們的假想中的世界最基本粒子——“負粒子”就是“正反反反”理論上,負能量、光、“負粒子”如果碰上場那就應歸於“空空”,因為場是“空”,負能量、光、“負粒子”都是能量——“非空” 的產物。
那這樣宇宙在產生的時候就應該是死亡!
也就是說,事情不是我們想像的那樣,“正反”雖然含有“正”的因 子,但其並不等於“正”,所以,“反”遇上“正反”並不必然歸於“空空”,而可能是形成一種新的屬性,比如“反正反”。也就是說, 場、負能量、光、“負粒子”是可以共存的。
但是,是怎樣的形式共存呢?
這就是混沌合一的過 程了。
由於“正反”、“正反反”、“正反反反”都具有“正的因數”,所以“反”——也就是場,與這些宇宙要素會相互吸引,走向合一, 但由於不會歸於“空空”,所以是形成一種新性質的場。
也就是說,科學家觀察到的場,其實不是我們概念意義上單純 的場或“空”,其已經是一種各宇宙要素的結合體或混合物。由於這些要素與場的結合方式不同,就會形成不同的我們檢測到和觀察到的場。
原始的場——“空”,我們已經無法找到。
同樣的,宇宙要素之間的不同結合方式形成了各種各樣的光——事實上,如 果只是單純的場與單純的光結合在一起,我們現實中觀察到的光應該都是一樣的。但實際上卻是現實中不同的光有不同的振幅,也就是說可能是暗能量參與其中了, 導致不同的振幅形成了不同的光。
最後,場、暗能量、光、“負粒子”結合在一起,其不同的結 合方式形成了我們現實中種種真實的粒子。
由於結合方式不同,這些粒子都有不同的性質。
最後,結合而成的粒子各自 性質不同,由於“正”、“反”比例不同、組合不同,可能會相互排斥或者相互吸引互相結合,形成更高層次的粒子。
由此,整個物質世界開始逐漸演化出來!
然後,回到前面,為什麼說,不僅是這個“負粒子“只是我們想像中才可能存 在的概念!就連真正意義上的“場”、“光”也都是只能在我們想像中才可能存在的概念!
因為,我們現實中觀察到或 觀測到的現象都是混合體,無論你怎麼分割或用什麼試驗手段,你只不過是找到了另一種混合方式的東西。你永遠無法找到純粹的那個東西。
所以,宇宙中的任何事物其實也跟宇宙本身一樣是混沌二分和合一的。
宇宙的本體是“空空”,我們無法理解但可以體會到的東西。
本來想繼續推演,但看來大家已經沒人能理解了。
那大概講一下宇宙的結論,下面將直接進入有關人的論述。大家可能會感興趣。有興趣的請繼續支 持!因為講人就又容易理解了。
宇宙的簡單描述:
宇宙的本體是“空空”,也就是道家講的“無”
“空空”具備了我們上述說的“空”——場、“非空”——負能量、光和負粒子等的所有要素。反過來,所有這些宇宙要素都是隱含著“空空”的因 子。
宇宙的產生就是“無”中生出“有”的過程——道家的“一”; “有”就是“空”與“非空”——道家的“二”, “空”與“非空”混沌二分及合一則生出新的產物——道家的“三”,“三”的各種具體表現就是宇宙萬物。
“無生有,有生一,一生 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就是講我們推延出來的過程。
宇宙萬物的本體都是“空空”——也就是“無”。
如 果無法理解“空空”和“無”那你就用宇宙中的“黑洞”去理解。
“黑洞”就是“無”無限小的點,所有宇宙要素的混沌合 一;所有宇宙要素的結局——歸於“空空”,歸於“無”。
好,把話題轉到“人”身上。
“人”者, “無毛雙足動物是也”——古代西方哲人如斯指出。
無毛者,非禽也;雙足者,非獸也;
然則,最後一個詞“動物”,最終 又將“人”給拉回與禽獸同屬也。
實則為“非禽非獸之禽獸”。
“人”本身是“禽獸”,然則又不是“禽獸”;
其超越了我們觀念意義上的“禽獸”,成就了更高級別的“禽獸”。
超越不僅體現在肉體上,更重要的是體現在思維能力 上。
因此,要認識人,還是要從思維談起。
這樣,回到了我們一開始的話題了。
前面已經講過,“思維”其實是沒 有確實對應的實體的,它只是物質運動的結果,是生物應激性的一種表現,同時,在此物質運動過程中,會消耗能量。
而又如前面所講過的,所有物質 的最基本構成不外就是場、能量、光、及粒子(由於抽象意義上單純的“場”、“負能量”、“光”和“負粒子”大家難以理解,那就直接理解為我們可以體會的現 實的場、能量、光、及粒子吧,畢竟這些都隱含著前者的因數,只不過後者在現實中都是前者的一種綜合體或混合物)因此,我們的肉體 本身其實就是場、能量、光、及粒子所組成。
可以說,我們人身上是存在著科學上所稱謂的生物場的,我們人全身也都流淌著能量;同時,我們人必然也會發出光芒的,這個,因為科學上任何物質的組成可以由其光譜進行分析(因為粒子包含光的因數,不同的粒子構成就有不同的光構成),所 以你沒發現自己有光,不代表不存在。
最後,人也是由各種粒子形成的各種細胞、組織構成的。
我們現實中直觀的感覺是,人是由粒子組成 的。
這個觀點對不對呢?對!但也不對!
之所以說對是因為現實中的粒子是上述場、能量、光、及粒子的混合 物或綜合物,你說人是由粒子組成的,其實已經隱含著人是由場、能量、光、及粒子共同構成的論斷。
之所以也說不對是因為你理解中的 粒子是二分法思維下的粒子,在你的認識中粒子就是粒子,其不是場,不是能量,不是光,你犯了片面性的錯誤。你會說你理解中的粒子就是合一法思維下的粒子 啊,它既是場、又是能量、又是光、又是粒子,那你對了嗎?
這下你全面了,可以說你對了。
但是!還是可以說你不 對。
因為儘管場、能量、光、及粒子各自包含對方的因數,但其各自屬性並不等同,所以在這個意義上,場還是場,其不是能量、光、及粒子,能量不 是場、光、及粒子,等等。。
你可能生氣了,會說這不是狡辯嗎?狡辯還可以進行下去,其實說法也可以轉變,人其實也不是由場、能量、光、及粒子構成的,因為他們最終都是“空空”。
反過來又 說了,這個說法還是可以說它錯,因為場、能量、光、及粒子雖然含有“空空”的因數,但他們的屬性並不等於空空。
哈, 你抓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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