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在民局上班的朋友,曾經用盡全力調解過一對熟人夫妻的離婚糾紛。

夫妻雙方都是她的同學,男的智商超高,上學時是遠近聞名的學霸,長得也很帥,就是性格冷淡,在一家知名律師事務所做首席律師;女的嬌俏可人,愛笑愛鬧,在外企做銷售。這樣郎才女貌、從高中時就相戀的一對愛侶,離婚的導火索僅僅是一句話。

簡單交代下背景,男孩的父親脾氣暴躁,一言不合就發飆,曾經一腳下去,踩斷了男孩母親的腿骨,也曾一個掌摑,把男孩打到耳膜穿孔……總之在男孩小時候,父親就是惡魔的代名詞,他還因此患上過嚴重的心理疾病,在父母離異很長時間後,經過心理治療,才慢慢調整過來。這是他內心最隱秘的傷口。

有一次,夫妻倆因為小事吵起來,這次男孩沒有像以往那樣相讓,而是以他做律師的邏輯與口齒相辯,女孩自然占不了上風,一怒之下扔過去一個抱枕,男孩伸手擋,抱枕打落置物架上的花瓶,花瓶跌落下來割傷了女孩的腳趾……

男孩冷靜下來,取來酒精棉紗替她消毒包紮,可是女孩依舊怒不可遏,沖口而出:你骨子裏就跟你爸一模一樣,有暴虐傾向。我不管,這回一定要跟你離婚,不然遲早得跟你媽一樣,被你打成殘廢……”

男孩包紮的手停頓了幾秒,然後緩慢地處理好傷口,他沒有像以往那樣去哄她,只是默默收拾好行李,離開的時候說了一句,小欣,你知道嗎,有些話是不能說出口的。

他擬好了離婚協議,女孩卻在民政局當眾反悔,哭得梨花帶雨:我就是說說而已,你還當真了?我不要離婚,死也不離。

朋友去找男孩說和,男孩憔悴到不成人形,卻依然不為所動,老同學,不用再勸了,傷疤一次又一次被揭起的痛,我真的承受不了,我們真的不可能再在一起了……”

2.

我以前的女鄰居也是因為老公的一句話而離婚的。

她跟現任老公是二婚,頭婚的丈夫因車禍去世,很多年她都走不出來。丈夫最好的哥們一直對她有好感,料理完喪事後發現她不對勁,送到醫院洗胃後才保住一條命。事後他苦口婆心勸慰她,男人走都走了,你再撒手去了,孩子咋辦,年邁的父母咋辦?你得堅強點。

他三天兩頭提菜上門,給她們娘倆做飯,陪著孩子嬉戲,替她照顧生病住院的父母,體貼周到,無微不至。就連前公婆都暗示這個男人不錯,給他們孫子當後爸,他們一百個放心。

前夫去世3周年後,他們終於領了結婚證,名正言順走在了一起。可是半年後,兩人離婚了。

原因還是吵架後男方一句刺耳的揭短:脾氣這麼倔,是會克夫的知道嗎?你但凡能溫柔點,李哥也不至於走到那一步,你克死了他,現在還想克死我嗎?

鄰居說:當我聽到那句話的時候,全身的血液都仿佛瞬間停止流動,雙耳嗡嗡作響,胸口像是被巨大的石碾軋過……”

沒錯,前夫駕車上班前,他們曾發生過小口角,當他發生車禍的消息傳來,她的第一個念頭就是自己害了他,如果她當時能忍耐一下,如果不跟他吵,如果阻止他開車去上班,如果……沒有人知道,這麼多年她活在怎樣的自責和悔恨中。她一度以為日子翻開了新篇章,沒想到,她還是沒能走出那個魔咒。

3.

我們每個人,在跌跌撞撞的人生旅途中,都會遺留屬於自己的傷口,有些癒合了,結疤了,有些卻永遠橫亙在內心最隱秘的地方,每一次的觸碰,仍然會流血,每一次揭開,仍然會痛不欲生……

那些最不可告人的傷痕,那些輾轉反側的疼痛,只有與我們維持著最親密接觸的家人才會一覽無餘。

你是我最親密的愛人,所以知道我最柔弱的軟肋,也知道我最致命的傷,知道刀子捅在何處會讓我最痛,知道哪句話說出來,會像萬刀淩遲,會將我傷得體無完膚。所以一定不要說出那句話,那句絕對禁忌的,一旦說出就會讓我們後悔一輩子的話。

愛你,並不是因此就賦予了你可以肆無忌憚去傷害Ta的權利。真正的愛,是應該具有療傷的功效,而非製造更深的傷痕。真正的愛,是小心翼翼保護Ta的一切弱點,是再憤怒的時候,也能控制自己不把刀插在會令Ta最痛楚難當的地方。

我們不得不承認,所謂幸福,有時真的很簡單。自己的城池自己的家,扔掉矛,擲下盾,卸掉盔甲,軟肋和傷口在對方面前赤裸坦呈。是誰說的,幸福就是家裏那位從來不說傷害你的話。

我的前任,你最大的敗筆就是揭人短處,口無搪塞,使人無法與你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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