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白玉蟾祖師有一首《道情》,其中有一句話為“不染人間桃李花”,這是對道人修行狀態的最好表述。
在大眾眼中,道人們的形象總是與衣袂飄飄的仙家風骨相聯繫。紅塵中的喜怒哀樂,從來不會擾亂他們這顆修真的心。那孑然一身的灑脫,仿佛都是天仙下界,既令人心生嚮往,卻又暗暗覺得“高攀不起”。難道,修道人真的是高冷到沒有朋友的一種存在嗎?
重陽祖師在《立教十五論》中提到,修道人應該有志同道合的道伴,“本欲疾病相扶,你死我埋,我死你埋”,道人的朋友是可以託付性命的。在道教修行中,提倡要與人為伍,這是由道教修真的特殊條件決定的。修道之人大多不慕榮華,只羡慕山野之中的逍遙自在。
古時各方面的條件都不發達,一人在深山中修道,難免會遇到一些難事,甚至還會有身家性命的危險。合道伴,第一重意義即在於彼此之間可以相互輔佐,是為對方的守護之人。
尤其是在煉神出竅的階段,一名合格的道伴,其既要防止對方被外界幹擾,又要守好其肉胎以備神還。此時若稍有差池,就會造成無法挽回的結果。
八仙傳記中,鐵拐李祖師正是因為所托非人,神遊之後卻被徒兒燒掉了肉體,無奈之下才寄身到瘸腿乞丐的身體中。祖師是神人,此等經歷不過是一場磨難,若類似事情發生在普通煉養者身上,恐怕一定會有性命之憂。所以,道人之友,是超越了泛泛之交的朋友概念的,而是達到超越生死的信賴。
再退一步講,並不是所有的修道者都要性命上面的功夫,儘管只是參玄問道,也同樣對道伴有一番要求。
貳
道人修行,以清靜為本真,以自然為根基,一心只戀世外白雲,卻無意於人間煙火。所以與修行人在一起參玄問道,談論的多是出離世間的逍遙志向,而非紅塵俗世的家長裏短。
這是人間定理,也是人間之道。修道,便要煉出一雙通明的眼睛看世事,避免被自身的欲望蒙蔽。心中無甚牽掛,四時之中自然無憂。唯有心地如此明澈之人,才可稱得上是修道人的道伴。
正如陶弘景祖師曾言,道人心只映山中白雲。能懂得這份清絕背後的真味,便也是修真得道人了。
以上二者,皆是重陽祖師所謂“合道伴”的物件,其中還提到,要“先擇人,而後合伴。不可先合伴,而後擇人。”
道人之修行是一生要盡的事業,所以最忌諱“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如果不能與道伴相合為一,且中途又要換個二三人,只會使清靜心性被凡俗瑣事擾亂,對修行並沒有什麼好處。
與此同時,祖師又告誡後人,即便是遇到了情投意合的道伴,也不可產生戀與不戀的心思。誠然,此處所指之“戀”,並非是男女情事,而是說明不要把個人身心全部依戀于對方。
若戀,則會心有所系;若不戀,則會情意相離。系心,就無法達到清靜無念;意離,又會生出許多間隙,何談同修之理呢?在戀與不戀之間作取捨,也正是道人煉養心地的過程。
“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真正的道伴,其實是道人自身的映照。如何選擇道伴,其實是如何去審度自己。以什麼樣的標準要求合道之人,便先要以相應的標準先來苛求自我言行。
三
唯當能助人,方是能助己。以上所言,皆是在修真意義上而言的道伴。修行之事,不僅僅屬於道人,普羅大眾若能有向道之心,亦可稱為修行人。但因為每個人參悟到的玄機不同,所以修證出的道果也必然會有高低差別。
重陽祖師又害怕後學弟子只執著於合道伴,卻忽略了修道的本真,所以著重強調擇道伴的三大法則:不可順人情,不可取相貌,唯擇高明者,不上法也。
世間人都是在用雙眼看世界,所以向來注重外在;修行人是在用心觀世界,要看到表像背後的實質。
唯有不受五色所染,才能站在至道的高度淡看繁華煙雲。所謂“高明”者,強調要有超越人間視角的的高度,更要在明達世間因緣後依舊心念慈悲。
道人雖然出離了世間,但並不會因此而厭棄凡塵,而是把悟道的根基回歸到一切人與事,從萬物之中得悟萬法,從人間真常中參證本然道性。
看人間,更是為了明自己。所以,對於真得道者而言,真心可交的道伴並不一定具體指某一個人,而是芸芸眾生都可以成為他映照自我的物件。
若以慈愛之心去度眾生,世人也必定會報以護持之心。真“高明”,非是要比拼誰人修真煉性的功夫更上一層,而是不論是在面對修真還是凡俗時,都可以保持內心中的純和。
心中無分別,方不受萬千情絲的牽擾,以天下為至友、作四海之遨遊。蘇子曾曰“侶魚蝦而友麋鹿”,萬物一體,道性相同,如此之士,堪稱真逍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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