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愛容易相處難,婚姻與戀愛最大的不同,就是「戀愛看的是對方的優點」,而「婚姻卻是要包容對方的缺點」。
所以,在沒看清楚對方的缺點之前就步上禮堂,到頭來才怪是「個性不合」,恐怕自己也得負很大的責任。
所以在決定要不要嫁給(娶)他之前,應該先問自己:我愛的是他哪一個部份?這個部份是他的全部嗎?
同樣地,在決定要不要離婚之前,也應該先問自己:我討厭的是他哪一個部份?而這個部份是他的全部嗎?
如果認為自己是因為「眼睛被牛屎黏到」,才嫁(娶)錯人的人,在選擇結束婚姻之前,更要加倍反省,自己會不會又看錯了?
可惜的是,似乎人們很少能從經驗中學習,總認為自己當下都是對的,能自覺反思的人太少了。
其實沒有一個人是完美的,我相信也沒有一個人是故意不完美的。
生長自不同環境的二個人,無論心靈如何契合,都難免會有****。
與其說緣份是遇到一個能讓自己欣賞與被欣賞優點的人,倒不如說是緣份是找到一個,能讓自己願意包容與被包容缺點的人。
戀愛,或許是一個尋覓與配對的過程,但婚姻卻是一個學習與調適的過程。
以戀愛的心來看婚姻,自然是怎麼看怎麼失望,我認為這樣的人是還不適合結婚的,否則必然會將自己的痛苦建築在別人痛苦之上。
那麼怎樣才是正確的婚姻觀念呢?
這沒有一套標準答案,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見解,別人適用的,自己未必適用。
不過我們也可以試著歸納幾個共通點,來讓自己對婚姻不致於有不切實際的期望:
不是雍,不是鮃,不是圓圈,不是蕘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