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
有趣的靈魂萬里挑一,
我們每個人都渴望身邊,
有一個與自己靈魂相似的人。
他能夠看清你的內心所想,
讀懂你的欲言又止,
也明白你的若無其事。
人這輩子,
會遇到形形色色的人,
有些人,走著走著就散了,
而頻率相同的人,
哪怕只能相遇一次,
也會相互吸引,相融在一起。
但凡靈魂相似的人,
有幸相逢,就是永恆。
不經意間一場偶遇,沒有預兆,
就這麼撞見,一見驚心,驚豔,
這就是緣。
人與人之間,
若靈魂不能發生共振,
頻率不在同步上,
僅僅只是淺淺的遇見,
終究會成為陌路,
各自天涯。
而那些氣息相同的人,靈魂相似的人,
終有一天會相見,
被一種神秘的磁場吸引,
一路同行,一路陪伴……
人世間有一種愛,
沒有奢求,沒有誰對誰錯,
亦不怪緣淺情深,不期的邂逅,
誰也無力抗拒“理解與懂你”的魅力,
情有獨鐘無可厚非,
相互的欣賞沒有罪。
紅塵中情為何物,
緣為何來,莫問因由,
“情”字本無解,只道是一一相訴,
是一腔智慧的互補,相映,
是一闕優美的斷章。
能夠彼此吸引的,
一定是靈魂相似的人。
這一生,你所遇見,
都是你自己感召的,
遇見的是什麼人,
你就是什麼人。
每個人都不是單一的人,
而是複合的人,
靈魂裏既有高尚的部分,
又有卑鄙的部分;
既是純潔的,又是骯髒的。
你願意和什麼樣的人在一起,
和什麼樣的人相處感覺舒服,
你就是什麼樣的人。
每個人都有權利找一個最舒適的姿勢活著,
但前提是,
你的舒適不能讓別人不舒服。
當下,睡覺是我活著的最舒適的姿勢,
也許會做夢,
但絕不影響別人做夢。
走紅走紫,走馬走燈,
不如走個真人生;
求權求位,求金求銀,
不如求個好心情。
淡如煙雲,定如磐石,
才能遠離內心的喧囂;
生活有進退,
輸什麼也不能輸掉心情。
人這一輩子,怎麼都是過,
與其皺眉頭,不如偷著樂。
明末張岱說:
“人無癖,不可與交,
以其無深情也。”
有興趣愛好,
才能顯出一個人的真性情。
有興趣愛好的人,更加快樂。
當一個人沉浸在自己的好裏,
全身心投入,
就暫時擺脫了生活的瑣碎,
渾身散發著光芒,
這光也會感染周圍的人。
古人講“由藝進道”,
有益的興趣愛好可以滋養生命,
使一個人精神富足。
一個成熟的人,
不僅吃得了苦,
也受得了委屈,
誰不是一邊流淚一邊前行?
不要輕易暴露內心脆弱,
學會承受應該擔當的一切;
不要輕易述說生活的狼狽,
學會面對雜亂無序的現實;
做自己的夢,去自己想去的地方,
做自己想做的人,
因為生命只有一次,
機會只有一回。
如果愛可以分成一百步,
前九十九步是愛,
最後一步是尊嚴,
愛他九十九回,
愛自己一回。
愛應該是幸福的,
而不是頭破血流的,
給自己一條活路,
愛自己多一點點,
不然你會一無所有。
美好的愛是相互的,
痛苦的愛是單方面的,
愛若沒有所求便是幸福,
愛若想要完美便是迷途。
值得愛就一往情深,
無愛驀然回首,
或許我們都深深愛過一個人,
那怕對方對你不理不睬,
你還是一望無際的愛著她,
哪怕她問你為什麼這麼執著,
你的回答還是,
因為你值得。
首先愛自己,
才能更好的去愛自己所愛。
感性當中又充滿理性
這樣才能給自己一個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