忌用“醜惡”字。

“醜惡”是“精美”的對立面,大家要起的是“美名”,當然要忌用表達“醜惡”意思的字詞。如現代人仍有寧豬狗、郭狗狗、趙阿狗以及周驢駒、賈毛猴之類的名字,這與當今講文明、愛美的社會風尚極不協調。由於不科學、不文明的陳規陋習和落後意識的影響,用“醜惡”字取名,在我國由來已久,並且流傳至今,這是需要認真革除的。
 

忌用“嫌疑”字。

所說“嫌疑”字,指的是人們尤其敏感的一些字,如烏龜、王八、禿、驢、醋、酸、臭、綠巾等。名字中直接用這些字的幾乎沒有,然而諧音轉化成這類字的仍有出現,這也是應當避免的。如吳()金貴()、王霸()業、呂()()榮、項尚() (禿)、班之侶()等。
 

忌用“傷殘”字。

身體受了傷或留有殘疾,是件痛苦的事情。用“傷殘”遺症起名,即是揭人的傷疤,這樣做是不道德的。假如以傷殘字起名,呼喚者與主人都會產生不愉快的感覺。所以,應當禁用傷殘字起名。
 

忌用“貶義”詞。

名字應當音、義、形兼美。用“貶義”詞取名,不符合“義美”的要求,因而應當忌用。從古至今,用“貶義”詞起名的現象層出不窮,這是應當引起留意的。如希卑、慎潰、冀缺、孟陋、文醜、嚴重、百家奴、唐士恥、鄧扒才、張落魄等。這些名字的“貶義”鮮明,一望而知,不必解釋。還有一類是需要略加評點的,如史()策、胡篤(糊塗)、郭()翻、吳()德、韋彰(違章)等。當局者迷,旁觀者清,有些起名者心中不一定清楚,但其他人卻很自然會對名字進行聯想。
 

忌用“粗野”字。

粗與細是相對的,野與文是相對的。所說“粗野”字就是粗糙的未經加工的帶有原始味道的字詞。美的名字應當是一件精緻玲瓏的藝術品,“粗野”是與它格格不入的。用“粗野”字起名有兩種主要表現:一是用詞粗魯、俗氣,未經加工。二是雖做了一定的文字加工,但字詞間仍流露出一種野氣,給人冥頑不訓的印記。如雷公、胡泥、栗腹、同蹄、裴邢、玄器、劉殺鬼、武大烈、于雷娃、任毛小、劉黑伽等。這些名字,有的顯“凶”,有的露“卑”;有的吵鬧,有的陰森;有的呈威,有的執拗。給人的感受是醜多於美,惡大於喜。粗野而不文明、不優雅的表現,隨著全民族文化素質的進步,這類名字將逐步被淘汰。
 

忌用“狂妄”字。

起名用字不能太狂妄、太放肆。由於狂妄、放肆是缺乏修養的表現,它不僅是一種自我暴露,而且也是對他人的不敬,輕易引起反感。現代用“狂妄”字起名的有振球、振宇、振寰、冠雄、震寰、人傑、天寶、文聖、武魁、永勝、無雙、天才、天賦、超傑等。名字的“語義”與主人的作為,大體說來應“名副實在”或者“名”略高於“實”。假如“名”高而“實”低,二者極不相當,那就成為“狂妄”、“放肆”,也就是語言的“巨人”,行動的“侏儒”。

 

忌用“過火”字。

“過火”指超過了“分寸”,超過了合適的“度”。常見的有兩種情況:一是自詡“過火”,形成“自吹”,效果不佳,如陳萬策、卜萬科、管萬敵、萬國權、李萬壽,這些名字顯然是過分誇大了自己的作用和氣力。翁獨健這個名字,說的最清澈。一個“獨”字表明,“健”者唯“我”而已,別人是不配享用“健”字的。恰是:眾人皆病“我”獨健,眾人皆貶“我”自安,這就是自詡者的心態。另一類是自謙“過火”,形成“自賤”、“自貶”。無論是“自吹”,還是“自貶”,都是不健康的“過火”行為。名字要想“美”,就要擯棄這些不健康的做法,向著以“真”、“善”、為生命的“美”的方向發展。
 

忌用“拗口”字。

有些名字讀起來費勁、聽起來吃力,弄不好就會讀錯、聽錯。如伶州鳩、沈既濟、叔孫州仇、夏亞一、金鏡清、張昌商、胡楚福、陳雲林、傅築夫等。這些名字有的連用兩個同聲字,有的連用兩個同韻字,有的連用兩個同音字;所說“拗口”字,主要指雙聲字、疊韻字和同聲字。由於聲母相同的字,連讀起來發音費力,韻部相同的字連讀,發音也較困難;這樣看來,忌用“拗口”字起名,主要指的是不用雙聲、疊韻字起名。把握了這個規律,起名時只要認真落實,就能夠做到。
 

忌用“繁難”字。

“繁”字指的是筆劃多結構複雜的字,這樣的字寫起來麻煩又不好看。名字中繁字多了就會造成黑白失調,黑糊糊一片,令人產生憋悶感。“難”字指的是不易認讀的字,也是不常用的字。這樣的字一般人不熟悉,既不會讀,也不理解它的意思。
 

忌用“萎靡”字。

所說“萎靡”字,指的是情緒低落、精神不振、具有消極作用的字詞。用這樣的字詞起名字,是對主人心靈的腐蝕和傷害,也會對他人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一是纖弱型,如石縫中的小草那樣纖細荏弱,令人可憐;如陸瘦燕、周瘦娟、陳秋草、雷弱兒、王忍之等;二是憂傷型,含辛茹苦,憂傷孤獨,內心酸楚,令人哀歎。如張恨水、獨孤鬱、子沮、國哀、龐晃(彷徨);三是昏暗型,寒風嘶鳴,白霜茫茫,陰霾沉重、前途暗淡、令人心涼。如孫默、姜晦、嚴霜、沈醉、廢名、謝念難、徐悉艱等。這些名字給人的印象不是軟弱可憐,就是意氣消沉、憂傷可歎,他們都缺少鼓舞人奮發向上的氣力。所以用“萎靡”字取名,不可能成為“美名”。
 

忌用“直白”字。

“直白”是從名字的表述方法上說的,“淺薄”則是從名字的“語義”即內涵上說的。造成的原因主要有三個:一是單字名,與姓組合成一個常用詞或片語,只表達單一而又簡明的內容。如黃山、高堂、龍門等。二是雙字名,但名字構成的片語只表達一個淺顯、簡單的意思,內容仍沒有擺脫單一性。如方向明、張敬禮、陳建設等。三是有些人把起名看的很隨便、喜歡用現成的字詞。如高原、高峰、高明等。有些人把起名看得像排隊買東西一樣,以為大家搶手的就是好的。這是錯誤的。
 

忌用“多音”字。

漢字中存在著一字多音的現象。僅3500個常用漢字中,就有250個破音字。這些破音字至少有兩個讀音,也有三個讀音,什麼時候讀甲音,什麼時候讀乙音,要根據語言環境即組詞物件而定。名字由於用字簡約,組詞物件往往省略,這就增加了判定的困難;再加上連續讀名單時沒有反復思考的時間,所以用破音字起名很輕易造成讀名時的語音錯誤。因此,考慮到自己及他人的便利,還是以忌用破音字起名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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