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鄉取裁不同

原文:鄉村氣渙,立宅取裁之法,以山水兼得為佳。城市氣聚,雖無水可收,而有鄰屋之凹凸高低,街道之闊狹曲直。岫者、低者、闊者、曲動者為水。直者、凸者、狹者、持高者為山。

 

補注:鄉村地區,空曠氣渙,以山水兼得為吉宅。大都市人氣旺盛,雖無真水,可以此陽宅(住宅)低者、空闊、大門、冷氣口、電梯、升降機、來路、十字路口、曲動者為水論之(用玄空地學水星為用)。可以比陽宅(住宅)高者、高樓、大廈、凸出之建物、特高者為山(用山盤為用)來論斷。一般而言,陽宅得山水旺氣者,其發福比鄉村之宅要來的大且速。

 

(二)挨星

原文:陽宅挨星與陰宅無異,以受氣之元運為主,山向飛星與客星之加臨為用。陰宅重向水,陽宅重門向,然門向所以納氣,如門外有水放光,較路尤重,衰旺憑水,權衡在星之理,亦無稍異也。

 

補注:陰宅和陽宅,玄空地學挨星用法,大致相同。唯陰宅重水,陽宅重氣,因之,陽宅大門納氣口最為緊要。若陽宅四周有真水放光者,較路尤為重 要,是水星當令與否之用神。陽宅以建造完成,並且有人入居住後,才是起元運開始。而且以居住在該陽宅內的所有人,發生吉凶禍福之克應,和該陽宅之所有權人無關。

 

(三)層向門向

原文:凡新造之宅,屋向和門向並重,先後屋向斷外六事之得失,倘不驗再後門向斷之。若屋向既驗,不必複參門向,反之,驗在門向,亦不問屋向也。

 

補注:古詩建築物,大都是屋子向和門向同一個方向較多數。現代都市陽宅之建築,尤其是高樓大廈,屋向和門向很多是不同方向的,所以較為複雜。因之,屋向和門向(門的方位)要兼看,才是正訣,並以屋向定坐山,大門看陽宅納氣之旺衰,外局看山水星當令與否憑據。

 

(四)堂局環境

原文:凡著陽宅,先看山川形勢氣派之是否合局?繼看路氣與周圍之外六事,及鄰家屋脊、牌坊、旗杆、墩、古樹……等物,落何星宮,辨衰旺,以斷吉凶。

 

補注:都市陽宅,先看外局山星和水星是否當令,再看納氣口(大門)是否旺相,又觀外局水路、鄰屋高低、形狀、排列、遠近。如有惡物尤為緊要,如:路沖、反弓、斜飛、反跳、屋角、地基線、電塔、電杆、招牌、煙囪、建物高壓、屋後仰瓦、斜射……等。又局看水星之用神物,為…大門、內門戶、通路、窗戶、魚缸、水池、冷氣口、電梯口、空地、岫入、低陷、流動之物……等。看山星之用神物。為…金庫、櫥櫥櫃、辦公桌、營業台、爐灶、床位、神位、固定寶體之高凸物。配合元運之生旺為吉,退、衰、死氣為不吉。

 

(五)大門旁開

原文:凡陽宅,以大門向首所納之氣斷吉凶。大門旁開者,則用大門向,輿正屋向,合兩盤觀之。外吉內凶,難除瑕疵,外凶內吉,許小康。

 

補注:研討陽宅大部屋向、門向同一方向,若屋向和門向不同時,才要屋向和門向合觀論斷。若又開一旁或後門,也可參斷,唯其力量較小。

 

現今大樓陽宅很多是屋向和門向不同者,又工廠、別墅、遊樂區或有外面牆之建物,也有很多外面大門,不同屋向者,此皆要參斷之。

 

(六)屋大門小

原文:凡屋及閘,須大小相稱,若屋大門小,主不吉。然屋向、門向皆旺,屋大門小亦無妨。

 

補注:陽宅納氣之口,即是大門。因之,房屋之大小,必須配相稱之大門,才是吉宅。屋大門小,納氣必不足,宅氣必衰。若屋向、門向生旺者較無妨,但發福卻有限。還是要以屋門相配,又得生旺者,才可大發財富、添貴丁矣。

 

(七)乘旺開門

原文:凡舊屋欲開旺門,須從舊屋起造時,某運之飛星推算,如一白運,立壬山丙向,旺星到坐,原非吉屋。到三碧運,在甲方開門,方能吸收旺氣。緣起造時,向上飛星三碧到震,交三逢乘時得令,非為地盤之震三也。若開卯門,亦須兼甲,以通山向同元之氣也。

 

補注:原文立王山丙向為一運下卦圖,為後山后水局,大門不得旺氣(水星不當合),所以不發財富。到三運時,水星三到震宮,又開甲門,乘當旺之氣,大發財富(壬山丙向開甲門,地元來龍地元門最吉)。若開卯門要兼甲通氣亦大吉。

 

(八)新開旺門

原文:凡舊屋新開旺門後,其斷法,可竟用門向,不用屋向也。打灶、作房,亦從門向上定方位。按:此指旺門大開,原有大門堵塞,或緊開者而言。須辨方向之陰陽順逆,與乘時立向無異。若開便門以通旺氣,則取同元一氣,仍照起造主極之屋向斷之可也。

 

補注:玄空法應以屋向定坐山和門向定坐山來起盤(須配合陽宅建築之形狀、環境來取捨才對),決定以屋向或閘向為准。若舊宅旺門已過,由旺變衰者,宜用改換天心之法,來補救之。否則,必要堵塞或緊閉原有大門,另開一新的旺門,才能續發財利。若門向、屋坐空亡者,可改門向一、二分來轉凶為福,唯大門不可歪斜過多不吉。

 

(九)旺門蔽寒

原文:幾所開旺門,前面有屋蔽寒,不能直建,從旁再開一低小便門,以通旺門,則小門只作路氣論,不必下盤。

 

補注:玄空水神令星到大門納氣口,為旺門,若前面有高屋阻塞,乃水神上山也。從旁再開一低小便門通行,只作路氣看,即使為旺門,其作用亦不如正大門之效用。

 

(十)旺門地高

原文:旺門門外有水,本主大吉。但門基反高於屋基者,雖有旺水,不能吸收。門基高於門內之明堂者,亦然。若門外路高當別論也。

 

補注:現代都市或鄉村陽宅,或因超抽地下水,地層下陷,或因常常整修加高馬路,使得外面路基高於屋內地基,阻擋了旺氣入門,成為納氣不足之宅不吉。購買或建築陽宅者,要事先考慮此現象守吉。

 

(十一)黑衙

原文:凡宅內有黑衙,不見日光者,作陰氣論。二黑或五黃加臨,主其家見鬼。即不逢此二星,亦屬不吉。

 

補注:陽宅屋內,終年不見陽光,又黑暗、潮濕、陰冷、雜亂、腐臭、發黴者,逢挨星、飛星二五加臨者,易生鬼怪、陰症大凶。另陽宅坐下空亡,玄空二、四、五、七、九陰星成群,又黑暗陰陽和邪穢之物(木偶、人物、古物),最易鬧鬼怪、陰邪。又挨星二六同宮失令(二六乾坤,鬼神不安),或一八同宮(一為幽冥,八為鬼路)失令者,也易有鬼怪陰邪之患。宜在上元(用水星一白)、中元(用水星六白)、下元(用水星八白)開大門或大窗,引旺氣入門,並引陽光正氣入屋內,或點燈(日光燈、電燈)終年明亮,並終年播誦心經、金剛經、六字大明咒,除去邪穢之物,保持宅內乾淨明亮整潔,可化鬼怪於無形,保主家之平安順遂(陽氣旺盛之宅,鬼怪不敢居而自散也)。

 

(十二)造灶

原文:不論宅之生旺衰死方,均可打灶,但生旺方可避則避。灶以火門為重,灶神坐朝可弗問焉。火門向一白,為水火既濟,向三碧、四緣為木生火,均為吉灶。火門向八白,火生土,為中吉。向九紫,亦作次吉論,但究嫌火太熾盛耳。六白、七赤火門不宜向,因火克金也。二黑、五黃更不宜向,因二為病符,五主瘟毒。然火門所朝屋,至八、九運打灶,仍須用一白運之向上飛星是也。惟飛星之九紫方切忌打灶,火氣太盛,恐遭火患。此造灶方位之概略也。

 

補注:古時之灶以灶門為重,因灶門乃氣口也,其重要性,不言可喻。現代大都使用瓦斯灶、電鍋、微波爐……等,因之,重要性雖有,卻稍微下降,看法亦有所不同。用水星看灶向(瓦斯爐向或瓦斯桶出氣口向)。用山星看灶(和其他相關用器)之擺設方位。以挨星一白、八白、三碧、四綠為吉。以挨星二黑、五黃、六白、七赤為凶,九紫亦非宜(半吉半凶)。

 

(十三)糞窖牛池

原文:穢濁不宜鄉邇,五黃加臨則主瘟毒,二黑飛到亦罹疾病,以較遠之退氣方為宜。

 

補注:古時茅廁池,衛生較差,克應亦重,最忌水星二、五加臨之方,山星二、五加臨亦忌。現代陽宅廁所以抽水馬桶居多,只要保持乾淨清爽,克應降低,惟亦忌二、五加臨。一白為文星、四綠為文昌、六白為官星亦不宜置廁所、浴室(水星為主)。又廁所不宜壓本命卦位,亦不吉。廁所最宜奪宅之凶或水星之退氣方或死方最吉。

 

(十四)隔運添造

原文:凡屋同運起造,固以正屋為主。如後運添造前後進或側屋,而不另開大門者,亦仍作初運論,不作兩運排也。獨自出入,方作兩運排。倘因後運添造,而更改大門,則全宅概作後運論可也。

 

補注:陽宅同運有添造之屋,以原運為主。陽宅後運添造之屋,不另開大門者,以原運為主;有另開大門者,須以添造大運,另外排盤起運為主。若陽宅後運添造之屋(如:原為一運造二層樓房,二運添造三樓又另開大門出入)者,一、二樓以一運盤看,三樓以二運盤看。若三樓不另開大門者,則一、二、三樓皆以一運盤看即可。若陽宅後運添造新房,又有改換天心者,皆以後運盤看也。

 

(十五)數家同居

原文:一宅之中,數家或數十家同居,斷法以各家私門作主,諸家往來之路為用,看其路之遠近、衰旺,即知其氣之親疏、得令也。

 

補注:此指古時三合院之建築也。現代高樓大廈,各戶各自獨立,較無此現象。若有數家同居現象,以此斷可也。一般而言,陽宅以水星論納氣(如:大門、窗戶、走道、電梯口、樓梯、冷氣口、底層大樓入口……等)。以山星論外局或屋內實體、高物(如:高樓、金櫃、爐灶、辦公桌、櫥櫃、床鋪、高物……等)。

 

(十六)分宅

原文:一宅劃作內室,另立私門者,從私門算,但全宅通達毗連,仍作一家排,不從兩宅斷也。

 

補注:陽宅本為一間,後來用磚牆隔成二間,互相阻隔不通氣,又另立私門出入者,以二家論各自吉凶。若全宅內部有通道者,雖另立私門,只以另開旁門論之,不以兩宅論。一宅之中,開兩大門者不吉,主爭鬥不和也。

 

(十七)逢囚不囚

原文:向星入中之運,如:二、四、六、八進之屋,逢囚不囚者何也?因中宮必有明堂,氣空,可作水論,向星入水,故囚不住。若一、三、五、七運之屋,入中便囚,但向上有水放光者,亦囚不住。

 

補注:向星入囚,即向星入中宮也。若中宮有明堂(天井)者,即囚不住。若中宮無明堂(天井),而向上有水放光者,亦囚不住。另逢向星五黃方(陰宅有水,陽宅有門者,亦囚不住,蓋五黃入中不囚(五黃乃至尊皇極也,何囚之有)。如:辰山戍向一運盤,交二運(二黑入中)謂向星入囚,若坤方陽宅有開門路,陰宅有水放光,則不能囚。一般而言,陰陽二宅逢水星入囚即破敗衰退不吉。但有囚得住和囚不住之別。

 

(十八)分房挨星

原文:凡某運起造之宅,至下運分作兩房者,仍以起造時之宅飛星圖為主,而以兩邊私門為用。蓋星運定於起造,不因分房而變動。分房以後,各以所處局部之星氣推斷吉凶可也。同運分房者,類推。參看《宅斷》中,會稽章宅七運,子午兼癸丁圖自明。

 

補注:陽宅某運起造之宅,而一宅中居住有二姓人家,各自設立一私門,乃以起造之宅運星圖為用,再配合各自私門、宮位、擺設、格局以斷吉凶。陽宅改換天心後,才可以改換天心時之元運起盤為用也。

 

(十九)店屋

原文:凡看店屋,以門向為君,次格櫃,又次格財神堂,俱要配合生旺。若門吉、櫃凶或時堂凶,吉中有疵,主夥友不和或多阻隔。其衰旺之氣,皆從門向吸受。

 

補注:商店主要在賺取利潤,因之,水星財神尤重。要合水神當合,兼納氣大門值旺最吉。若櫃檯、福神位再值生旺之位,則吉上加吉,必主大發財利。商店最忌坐向空亡或福神位、櫃檯、辦公桌值空亡不吉,主奴僕不得力、夥友不合、經營不利,多不順遂也。

 

(二十)吉凶方高

原文:宅之吉方高聳,年月飛星來生財愈吉,來克瀉則凶。若凶方高聳,年月飛星來克瀉反吉,來生助則凶。此指山上龍神之方位也。

 

補注:陽宅山星旺(當令)相(生氣)有高聳之樓或物為吉,年月紫白飛星來生助或太歲加臨時,主應吉利之事,若年月紫白飛星來克瀉則不吉(不能顯吉)。陽宅水星令星到高聳之樓或物(謂:水神上山)則凶,年月紫白飛星來生助或太歲加臨時,主必發凶禍,若年月紫白飛星來克瀉則反吉(不能顯凶)。

 

(二十一)竹木遮蔽

原文:陽宅旺方,有樹木遮蔽主不吉,竹遮則無礙,然亦須疏朗,因竹通氣故也。衰死方竹木皆不宜。

 

補注:陽宅水星旺方有水、又有惡物(如:水反背、反跳、反弓、斜射、掀裙舞袖、斜飛、電杆、屋角、尖射……等),可用竹林遮形通氣,陰擋惡物,但引通旺氣入宅也。

 

(二十二)一白衰方

原文:陽宅衰氣之一白方,有鄰家屋脊沖射者,主服鹽鹵死,默頭更甚。

 

補注:元運二、三、四、五運時,一白為衰死之星,逢衰氣一白方有屋角沖射或獸頭形煞者,主凶死、損中男。一般而言,陽宅四周有惡物形煞者,皆要制化之,否則不獨一白衰方有凶,其餘九星皆有禍也。

 

(二十三)財丁秀

原文:財氣當從宅之向水,或旁水,看旺在何方,加太歲斷之。功名當從向上飛星之一白、四綠兩方,看峰巒或三*交會、流神屈曲處,加太歲、合年命斷之。丁氣當從宅之坐下,用戶當運之山星斷之,其驗乃神。

 

補注:陽宅財氣多寡,當從水星是否當令(水令星是否到大門、電梯口、空地、水池、十字路口……等),來斷。功名從水星一白、四綠方有無生旺秀美或三*交會或屈曲之水來斷;又從山星一白、四綠方有無生旺秀美峰巒來斷;屋內之書房、臥房、床位,宜放山星一白文星、四綠文曲、六白官星、八白左輔星、九紫右弼星之宮位最吉。丁氣從山星是否當令來斷;屋內之床位、爐灶宜值宅山星之一白、六白、八白宮位,並兼年、月紫白一、六、八加臨最吉。

 

(二十四)流年衰死重臨與旺星到向

原文:陽宅衰死到向是某字,逢流年飛星到向,又為某字,主傷丁。旺星不到向,逢流年旺星到向,亦轉主發禍,陰宅同斷。

 

補注:陰陽宅山水失令(謂衰敗宅),又衰死之星到向是某字,逢流年紫白飛星填實(同一字),主傷丁(山星失令才會)。陰陽宅失令,逢流年紫白令星加臨(失令宮位或屋向或大門)時,易有凶禍。一般而言,玄空克應吉凶應期有下列幾種:一、太歲填實;二、令星加臨;三、惡星填實;四、五黃加臨;五、惡星並臨。

 

(二十五)鬼怪

原文:衰死方,屋外有高山、屋脊,屋內不見,名為(暗探),屋逢衰時,陰卦主出鬼,陽卦主出怪,陰陽並見主神。然必須太歲、月、日、時加臨乃應。初現時,有影無形,久而彌顯,甚或顛倒物件,捉弄生人。枯樹沖射,屋運衰時,陰卦亦主鬼,陽卦主神,陰陽互見主妖怪。

 

補注:陰卦者,乃坤二、巽四、兌七、離九。陽卦者,乃坎一、震三、艮八、乾六。。陽宅山水星失令,坐空亡又宅內陰冷黑暗,值二、四、五、七、九陰星成群之宮位(一八同宮或二六同宮失令也算),最易出鬼怪、陰邪。若陽宅有此現象者,宜用下列方法制化之:

 

1、信仰一正統宗教,心中有主,多念經持咒,心存正念,自有神佛扶持。

2、多行善事、積功德,轉化前世逆緣。

3、屋內保持整明亮(引陽光正氣入屋內或點亮電燈,保持整日明亮),除去邪穢、雜亂之物品,屋內不可陰黴冷濕黑暗。

4、開水星當令大門或大窗,引旺氣入門(上元用一白、中元用六白、下元用八白)。

5、神位要安于生旺方,且要有神明供奉(不可只有祖先牌位,而沒有神明佛像)。

6、終年播誦心經或金剛經或六字大明咒或佛祖聖號,本身持念亦吉。

7、陽宅多邀請親朋好友來聚會,人氣旺盛(陽旺)則陰氣消也。

8、多運動,保持身強體健,並多到外面吸收陽光正氣,陽氣足,則百邪不侵。

9、床頭、床尾不要有鏡子反射,亦不宜擺設木偶、人像、古物或奇形怪狀之物品。

10、點沈香有旺宅氣之效用。在宅之生旺方放置‘五行七星檀木’,亦有旺宅氣之效用,‘五行七星檀木’除有辟邪效用外,兼主旺財帛,宅氣旺盛則陰邪自散矣!

 

(二十六)路氣

原文:路為進氣之由來,衰旺隨之吸引。離宅速者,應微,然亦忌沖射、名為‘穿砂’,有凶無吉,二宅皆然。貼宅近路,與宅中內路,尤開吉凶,故內路宜取向上飛星之生旺方,合三般者古。而外路亦須論一曲之首尾,查三灣之兩頭,看其方位,落何星卦?灣曲處作來氣,橫直者作止氣,其法系從門向上所見者排也。天元五歌雲:(酸滎入酪不堪斟),即言屋吉路凶之咎也。

 

補注:大門宜開在水星生旺之方或合城門訣方位最吉。而大門宜和內路相生或比和(一路順生、比和或合三般卦)最吉。忌門和路相沖克不吉,又大門和後門一路直沖(謂:一箭穿心)亦不吉(宜用屏風、櫃子擋阻、回風轉氣才吉)。

 

外路須查來路、去路、十字路口、空地、大門口,以水星盤和龍門八局水法來論斷吉凶禍福。

 

(二十七)井

原文:井為有源之水,光氣凝聚而上騰,在水裏龍神之生旺方,作文筆論。落衰死克煞方,主凶禍。陰宅亦然。

 

補注:古時水井,有真水發光、水源不絕,水氣上升如文筆,若水盤令星到水井處,主文秀,並發財利。若山盤令星到井,謂:(山龍下水),主有凶禍。現代蓄水池(塔)多有加蓋,不見真水,不以文筆論。一般而言,陽宅前方不可打井,亦不可在龍脈(後方來龍)處打井,傷及龍脈亦不吉。

 

(二十八)塔

原文:塔呈挺秀之形,名曰:文筆。在飛星之一四、一六方,當運主科名,失運亦主文秀。若在飛星之七九、二五方,主興災作禍,克煞同斷,陰宅亦然。

 

補注:陰陽二宅四周有高塔或直木、火星型建物高聳者,皆可作文筆論。最宜當運,又居一四同宮或生旺之砂(可用楊公撥砂訣),主有禍災或回祿之災。

 

(二十九)橋

原文:在生旺方,能受蔭。落衰死方,則招殃。石橋力大,木橋力輕,二宅同斷。

 

補注:都市陽宅,有些位於高架橋、陸橋、行人橋之附近,其影響力亦大。一般而言,高架橋比陽宅高者為壓迫必為凶(主欺主)。若橋樑在遠方,且為山星生旺方位,反為吉論(前可當案朝,後可當屏龍、樂山)。

 

(三十)角

原文:取兜抱有情,忌反背、尖射,二宅皆煞。

 

補注:不只是田角而已,如流水、道路都喜歡環抱有情。不宜反背無情、斜飛、反弓、割腳、掀裙舞袖不吉。

 

補注:現代住宅有很多的電器用品,如:電視、電鍋、電爐、電風扇、音箱、收音機、電話、冰箱、電動機、電磁爐……等,宜放置宅之生旺吉方為宜(可產生吉祥之磁場、聲波)。不宜放置凶方,不吉(產生凶波,尤以五黃關殺方最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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