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官:“童子,這是白須公魚(Baung)、烏龜、螃蟹和貓的靈體。”
白須公魚靈體:“我是一個漁夫,住在X市淡水河附近,是一個小村落。附近的居民都是靠捕撈河裏活物販賣養活一家幾口人。我生前經常捕撈白須公魚拿去菜市場販賣。死後,跌落地獄,在一個山洞裏,鬼差拿刮鱗刀刮我肚皮,懲戒我捕捉大量魚類,這是殺業的果報。山洞出來後,來到一個很凶很黑的人面前(閻王爺),那個人說我靈體罪孽黑氣還有48%,所以讓我轉投為白須公魚X百世。”
螃蟹靈體:“我是黑道人物,以前在X縣的居民都叫我‘大老虎’,由於生前做太多壞事(走私白粉,開地下賭場、非法按摩院),被黑道人物槍殺後(幫派內鬥)被帶去很多地獄(糞池地獄,懲戒色情行業按摩院;電眼地獄,懲戒和按摩女郎淫亂;火燒地獄,懲戒毒品和賭場斂財罪業)。地獄出來後再次審判時,閻王說我在陽世常把人打到死去活來,把我靈體打散變成螃蟹,懲戒我做人橫行霸道。”
貓靈體:“我年紀18歲時嫁給同村的一個男子,年紀和我差不多。生了五個孩子,我老公文化不高,我識字也不多,生活很清苦。我羡慕身邊姐妹嫁得比我好,怨自己沒有嫁個好一點的家庭。後來,同村一個大舅婆見我漂亮,把我介紹給一個富商做小姨,我為了住大屋子擺脫貧困環境答應了。剛開始托人把一些生活費用交給孩子父親就算了事,後來乾脆不管孩子,也沒有去註冊局離婚。60多歲壽終往生就被拉到鐵床地獄躺鐵床,天天後背被火烤,懲戒我為了虛榮拋棄孩子和丈夫,這個在我信奉的宗教中是絕對不允許的,可是我沒有好好遵守。
地獄出來後轉投貓,因為貓的習性是被人供養戲耍——成為別人包養情婦的果報。”
烏龜靈體:“我是一個佛教居士。生前在觀音庵裏做打掃,幾年過後庵裏出家師父見我虔誠老實,讓我幫忙處理庵中事物。出家法師往生後,我開始不老實,偷拿信眾供養給觀音庵的錢財物品。死掉過後,被帶去火燒地獄懲戒,燒我雙手(斂財)。地獄懲戒完後,閻王說我不知感恩佛菩薩恩德,貪取佛廟錢財,讓我轉投烏龜,趴在地上不能見人。”
判官:“童子可以回去了。”
說完,魂體被金光送回陽間。感恩師父,感恩觀世音菩薩。
總結:所以在人間不要做壞事,人不會死掉的,魂魄不死,有的受苦了。就像你睡著了,不要以為睡著了就什麼都不知道了,做夢害怕吧?不要做壞事,沒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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