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銷商存亡進退34定律
經銷商的淘汰率和死亡率非常高。20年前的經銷商還有多少倖存至今?積累的財富往往是“錢從哪里來,又到哪里去了”。
五年一輪回。在這樣的週期迴圈中,你看到的是詭異的宿命,還是經營管理的康莊大道?
成長定律
定律1:經銷商發展的主要障礙是“創辦人陷阱”。
創業初期,創辦人的勇氣和決心,是支持稚嫩的企業在嚴酷環境下得以生存的最原始力量。此時,企業的成長命系老闆一念,“我”(老闆)大於“我們”(企業和企業的所有人),“我們”由“我”決定,老闆的意識、風格、魅力決定一切,企業的發展靠老闆在一線抓機會,某種意義上就是“玩投機”、“玩技巧”。
經銷商發展到一定規模,就會陷入“創辦人陷阱”,曾經支援企業發展的精神力量,可能成為持續發展的障礙。因為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我”與“我們”的關係發生了微妙的變化。
以前,老闆是企業的絕對支柱,離開老闆就玩不轉;現在,老闆的作用大大下降,很多事情在老闆不知情的情況下就做了。
以前,做決策時老闆一人說了算,想找人商量都找不到合適的人;現在,得組成個像樣的決策班子,老闆要發揚民主的作用了。
以前,老闆的核心隊伍是幾個共同創業、忠心耿耿的“馬仔”,他們經常被老闆罵得“狗血噴頭”,卻還得意洋洋——因為在“江湖式管理”體系中,“挨駡”是老闆的一種“寵愛”方式;現在,專業人員、職業經理人成為企業的骨幹,他們可以承受批評,不接受“挨駡”。一位大企業的老闆曾經這樣說:“我可以罵一起創業的人,但絕不罵戴眼鏡的。”他的意思是:戴眼鏡的知識份子臉皮薄,罵不得。
以前,老闆在管理上一竿子插到底,所有政策、制度、計畫、盈虧都裝在老闆一個人腦子裏;現在,管理層次從一級變為二級、三級,管理要有制度,行動要有計劃,盈虧要有核算。
以前,老闆的話就是企業的規矩;現在,老闆制訂的制度,自己要帶頭執行,否則,制度就開成虛設。
企業的發展過程,也是老闆的重要性不斷降低的過程。如果老闆仍然沉湎于小企業時那種“君臨天下”的良好感覺,老闆就會成為企業繼續成長障礙。
要避免創辦人陷阱,就要求老闆在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時表明一種決心:個人願意服從企業。只有“我們”大於“我”的企業,才能真正發展壯大。
企業初期,老闆幾乎是企業成長的唯一動力。創業成功,老闆很可能成為企業繼續成長的障礙。
創業初期,企業成長的主要資源不是資金而是老闆的決心。此時,老闆就是企業,企業就是老闆。
定律2:大樹底下不長草。“英雄老闆”往往難以成就“英雄企業”。
長沙遠大的老總張躍曾說:“剛創業時,我發現自己能夠以一當十,以一當百。但最終發現自己不能以一當千,以一當萬。”而英雄企業一定要找到以一當萬的東西。
對比小經商的“小老闆”和大經銷商的“大老闆”,我們發現兩者在能力和對待人才上有眾多差異。
“小老闆”往往精明能幹,全職全能,不可或缺;“大老闆”因為不做具體的事,似乎“可有可無”。
“小老闆”往往不原諒部下的錯誤;“大老闆”往往對部下的小錯誤“視而不見”。古話說:“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作家吳稼祥說:“作為上級,不能看不到部下的缺點,也不能老盯著部下的缺點。看不到缺點,會用錯人;老盯著,會沒人用。”
“小老闆”往往喜歡“有才外露”,通過“外露”讓別人不敢小瞧自己,讓才能為自己壯膽;“大老闆”往往“有才不露”,把露臉的機會讓給部下,自己的才能自有企業為自己作證。
“小老闆”遇到能力欠缺的部下,經常會說“還不如自己親自幹”,因此,部下的能力可能永遠得不到提升。“大老闆”遇到能力欠缺的部下,要麼把部下培養合格,要麼換合格的人。
“小老闆”發現部下的工作沒幹好,往往批評甚至責駡部下;“大老闆”發現同樣的問題,如果是責任心問題才批評,如果是能力問題則指導、幫助部下。
大樹底下不長草。“小老闆”的過分能幹,往往是部下不能幹的原因。那些能夠“以一當十”、“以一當百”的老闆,終究會發現自己不可能“以一當千”。因此,培養部下、帶出一支隊伍,是比發揮老闆個人才幹更重要的工作。“英雄老闆”只能成就小企業,只有“英雄團隊”才能成就大企業。
定律3:不親歷親為,經銷商做不好;事必躬親,經銷商做不大。
經銷商做市場靠的是感覺,不親自做市場就沒有感覺。但是,如果每天都泡在市場上,又會發生感覺疲勞,同樣對市場沒有感覺,這就是所謂的“審美疲勞”。
經銷商經常犯兩個極端的錯誤:要麼事必躬親,整天泡在市場上,把自己等同一個業務員;要麼長期遠離市場,只有出現問題時才去一線解決。
經銷商要想做大,市場主要靠部下去做,老闆自己是做不了多大市場的。但是,靠部下做市場不等於靠部下去摸著石頭過河,部下要靠老闆指導。老闆要能夠指揮部下,就必須每個月有2-3天的時間親自去感受市場,而不是走馬觀花看市場。
定律4:小經銷商,規範管理會加大成本;大經銷商,不規範管理會加大風險。
科班出身的人往往做不了小生意,因為他們總是以做大企業的模式做小企業。規模不大機構不少,事情不多規矩不少。
而沒有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往往沒有那麼多規矩流程,兵來將擋,水來土屯,運作得很好。但是,一旦規模做大,經銷商就會發現以前那幾招不靈了,才想起來規矩、流程的重要性。
小經銷商運作的著眼點是機會,因為規模小沒有什麼資本,只有抓住機會才能成功。大經銷商首先要回避風險,然後才考慮抓住機會。機會需要在亂中尋找,風險需要靠流程制度回避。
定律5:經銷商能管多少人,就能做多大的生意。
經銷商從創業開始,基本上要經歷這樣幾個階段:
第一階段:夫妻店。此時,銷量不可能大,客戶多了就忙不過來了。
第二階段:夫妻倆+幫手。幫手以親戚為主,只能打雜,對開發市場作用不大。
第三階段:老闆+業務員。銷量可能擴大,但不敢招很能幹的業務員。
第四階段:老闆+業務主管+業務員隊伍+服務人員+會計。市場能夠無限擴大,實行公司化管理,專業化分工。
這是一個人員不斷增加的過程,或者說是因為人員不斷增加,業務逐漸擴大的過程。很多經銷商做不大,就是因為不敢招人:一怕銷量太小,養不起;二怕不可靠,不敢用,只敢用親戚,害怕優秀業務員成為對手;三怕能力太差,不管用;四怕不會管理,不知道如何用人。
實際情況往往是:第一,不是“銷量太小,養不起”,而是“不敢用人,銷量才小”。招人初期,可能銷量養不起人,但只要不敢招人,銷量就永遠上不去。第二,很多經銷商心目中的“能人”是自己的“影子”,所以才出現下列現象:能力太差,不管用;能力太強,不敢用。
定律6:做小經銷商靠悟性,做中等規模靠專業,做大經銷商靠管理。
做小經銷商靠直覺、本能、悟性,這些來源於一線的摸爬滾打。我們經常看到小經銷商有很多小點子、小技巧。
做中等經銷商就需要專業判斷,沒有專業判斷就趕不上行業變化的節拍。
大經銷商積累了足夠的資源,不靠自己做事而靠別人做事,缺乏長期在一線摸爬滾打的經歷,直覺、悟性就少了。但只要有足夠的管理能力,完全可以把眾多員工調動起來,充分利用他們的直覺、悟性。
定律7:創業型的經銷商要麼自己成為職業經理人,要麼聘請職業經理人,否則很難從創業企業變為正常經營企業。
劉備是創業型的老闆,諸葛亮是職業經理人。劉備終生都沒有從創業老闆變成職業經理人,但聘請了諸葛亮當職業經理人,才有了天下三分的局面。
有的企業總是處於創業階段,以創業管理的方式管理已經規模化的企業,肯定做不大。這種企業總是在抓機會,而沒有積聚資源,把機會發揮到極致。它們總是在調整、試錯,卻沒有把已經被證明是正確的東西推而廣之。
總是處於創業狀態的企業總是處於創業的興奮之中,而正常經營的企業有可能是平淡,甚至枯燥無味的。
如果一個老闆創業上了癮,不能成功地轉型為職業經理人,那麼不妨把企業日常管理的位置讓給職業經理人,自己埋頭于創業。因為創業成功需要老闆,正常經營則需要職業經理人。
定律8:產品有升值空間,經銷商才有操作空間。
名牌產品好賣不賺錢,非名牌產品賺錢不好賣。幾乎每個經銷商都陷於這兩難困境。解困思路就是“經銷有升值潛力的產品”。
希望集團四兄弟分家時,華西希望的老總陳育新沒有使用希望品牌,而是自創一個“萬千”飼料品牌,此時,經銷商面臨的選擇是繼續做“希望”還是做“萬千”。大多數人選擇了“希望”,而少數有思路的人選擇了“萬千”。
由於“希望”與“萬千”系出同宗,品質差不多,而萬千的價格卻低一些,升值空間要大得多。有些經銷商就把低價的萬千飼料賣出了希望飼料的價格,獲得了超額利潤。
選產品就像選股票,既不是選高價股,也不是選低價股,而是選潛力股,即現在價格低而未來會上漲的股票。
只有產品有升值空間,經銷商才有操作空間,才有利潤空間。
轉型定律
定律9:總是做不大的經銷商有“標準臉譜”。
如果主要業務都是靠老闆搞定,這樣的企業難做大。
如果客戶只認老闆不認員工,這樣的企業難做大。
如果企業有幾個銷售狀元占絕大部分銷售額,這樣的企業難做大。因為一個行銷英雄輩出的企業是註定要完蛋的。
如果員工的主要構成是親朋好友或子女,這樣的企業難做大。
如果老婆和小姨子親自管財務,這樣的企業難做大。
做不大的經銷商經常罵部下笨蛋,卻不思考他們為什麼笨蛋。
定律10:生意型經銷商的規模有極限,企業家型經銷商的規模沒極限。經銷商做到一定規模如果不轉型,就會遭遇“天花板”。
生意型經銷商可以做到“從無到有”,但只有企業家型經銷商才能夠做到“從小到大”。
生意型經銷商可以成為百萬富翁、千萬富翁,但只有企業家型經銷商才能成為億萬富翁。
生意型經銷商或許可以管理幾十人的隊伍,但只有企業家型經銷商才可以管理成千上萬人的隊伍。
大多數經銷商起家時都是生意型的,但最終生存下來的通常是企業家型。經銷商不轉型,就必然遭遇成長的“天花板”。
生意人與企業家,不是精明程度的差別,不是規模的差別,不是資金的差別,不是贏利的差別,而是行銷模式的差別,組織體系的差別,管理體系的差別,老闆心態的差別,管理理念的差別。
定律11:生意型經銷商重結果,企業家型經銷商重過程。
生意人經常說:“不管你是如何干的,只要結果好就行”——不管白貓黑貓,抓住老鼠就是好貓。
企業家常說:“結果的好壞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好結果能否重複,只有能不斷重複的結果才是好結果。”也就是說,能抓住老鼠的貓不一定是好貓,能總結抓老鼠規律的貓才是好貓。
定律12:生意型的經銷商想“能人”又怕“能人”;企業家型的經銷商既能用“能人”也能用普通人。
許多經銷商都有“從小養虎,虎大傷人”的經歷,對“能人”心懷渴求與敬畏的矛盾心態。“渴求能人”是因為痛感自己能力不足,“敬畏能人”是因為害怕能人自立門戶,無法控制。
生意型的經銷商為什麼害怕能人?因為他們相中的能人是“自己的影子”,即像自己一樣能幹的人。這種人單兵作戰能力很強,當然容易自立門戶。
企業家型的經銷商為什麼不害怕能人?因為他們延攬的是專業型的能人,每個人只在某個專業領域很能幹,通過老闆的組合才能發揮作用。即使他們離開企業,也不會傷筋動骨。
定律13:生意人往往“論功行賞”,企業家通常“不拿職務作為對一個有功之臣的獎勵”。
對有功之臣怎麼獎勵?一種是進行物質獎勵,叫做“酬庸”;另一種是職務獎勵,提拔當領導,叫做“授權”。
以職務作為獎勵,結果可能是“少了一個會幹事的人,多了一個不會管理的人”。生意型的經銷商往往是有功之臣把持“朝政”。
而在企業家型的經銷商團隊裏,職務只給予那些有能力的人而不是有功之臣。那怕某個人曾經是自己的對手,只要他有足夠的管理能力,也可能給予適當的職務。
定律14:生意型經銷商相信忠誠可靠的人,企業家型的經銷商相信制度的力量。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這是生意型經銷商的典型特點。正因為做到了這一點,才能夠在制度和流程不健全的狀態下快速發展。而要做到這一點,也決定了創業人員主要來自過去生活的小圈子——相互熟悉,才能用人不疑。
規模擴大後,過去生活小圈子的人已經不能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需要從更大的範圍招聘人員。當人員來自五湖四海時,如果要求“疑人不用”,則可能“無人可用”。
要做到“疑人可用”,就要建立制度和規範,用監督、回避、流程“讓壞人找不到做壞事的機會”,從而成為事實上的好人。
定律15:生意型的經銷商愛折騰,通過不斷“試錯”闖出一條路;企業家型的經銷商往往奉行“選擇之前要謹慎,選擇之後要堅持”的信念。
生意型的經銷商愛折騰,點子多,結果往往是“死不了也做不大”。因為愛折騰,所以總能找到一條生路;因為不能堅持,所以不能把一件事情做到極致。
企業家型的經銷商在選擇道路之前會非常謹慎,一旦選准了道路,就會拼盡全力堅持下去。
廠商關係定律
定律16:合作之源是共同利益,合作之本是共同理念。(二級)
經銷商代理廠家的產品當然是為了賺錢,但是廠家承諾的利潤只不過是“畫餅”而已,不能真正“充饑”。有些廠家,不管經銷商要什麼都敢承諾,經銷商不是最後什麼也沒得到嗎?
真正能讓承諾兌現的是合作理念,只有廠商的經營理念相似,才能痛痛快快地合作。有了共同的理念,雖然廠商不免爭吵,但不會發生原則性的分歧。
定律17:沒有廠家的支持,經銷商難以做起來;做不起來,廠家更不支持。
優秀廠家能夠帶動一批優秀經銷商崛起,而優秀經銷商卻無法挽救崩潰廠家的命運。在局部市場起決定作用的可能是經銷商,在全局起決定作用的卻是廠家。
經銷商往往感覺沒做起來時廠家不支持,做起來後又不需要廠家的支援。那麼,決定廠家支持的關鍵是什麼呢?
那就是“做市場的勢頭”。只有讓廠家看到成功的希望,廠家才支持。“做市場的勢頭”就是給廠家的希望,廠家就不害怕花錢打水漂。
定律18:廠家最感興趣的經銷商不是大經銷商,而是最有潛力的經銷商。
“我的地盤(市場範圍)大”,“我的客戶多”,“我的銷售額大”,“我經銷的品種多”……
經銷商這些“誇耀”自己的話也許可以嚇唬沒有思想的小廠家,而真正有實力有想法的廠家卻會質疑:
“地盤大,市場做得細不細?”
“客戶數量多,品質高不高?”
“銷售額大,是靠竄貨還是靠精耕市場?”
“經銷的品種多,結構是否合理?”
……
廠家尋找經銷商時往往不是看現在,而是看未來。因為現在只是經營其他廠家產品的結果,未來才有可能是經營自己產品的結果——存量是別人的,增量才是自己的。經銷商有潛力,才能把自己的產品做起來,否則,大經銷商也沒用。
因此,經銷商與廠家交流時,要少談現在,多談未來。未來才是吸引優秀廠家的砝碼。
定律19:大企業找小經銷商,小企業找大經銷商。
大企業的市場運作能力和市場控制能力強,他們希望找“聽話”的經銷商。他們不要求經銷商特別有想法,但一定要不折不扣地執行廠家的政策。而真正有思想的經銷商總有那麼一點“不聽話”。
大廠家對經銷商的主要要求就是分銷能力,因為這是廠家不可能親自做的工作,其他工作如新品推廣、市場控制、廣告宣傳等都可以由廠家親自操作。如寶潔對經銷商的主要要求就三條:提供下線客戶、管理下線客戶、對下線客戶配送。
小廠家反而希望找到大經銷商,因為小廠家的市場運作能力差,希望把產品和政策交給經銷商後什麼都不管,其他工作都由經銷商來做。
定律20:每當廠家拜訪經銷商時,經銷商都要本能地思考:如果不能與廠家成為一個戰壕裏的戰友,就必然成為對手。
如果你代理了廠家的產品,你與廠家就是一個戰壕的戰友。如果其他經銷商代理了廠家的產品,廠家就是你的對手。
每個經銷商都不希望強勢廠家成為對手,因為強勢廠家的成功就意著你的經營空間被壓縮。因此,每當廠家的業務員拜訪經銷商時,經銷商都要詳細瞭解廠家的實力和運作思路。如果覺得廠家一定能成功,就一定要把它延攬到自己旗下。如果自己由於各種原因無法與廠家結合,就要想辦法不讓它與當地的優秀經銷商結合,否則,你將永無寧日。
定律21:與優秀廠家打交道最難,與差企業打交道最容易。
經銷商經常面臨下列困惑:看不起小企業,受不了大企業。希望廠家痛痛快快答應自己的條件,如果答應得太痛快,又感到害怕。
普通廠家,因為沒有談判底氣,所以容易向經銷商妥協;而優秀廠家拿著標準比對經銷商,所以打交道很難。
普通廠家,什麼都敢承諾,把錢弄到手再說;而優秀企業不一定給很多承諾。
普通廠家,什麼政策都敢給,根本不害怕市場混亂;優秀企業一定有很多條條框框,給政策要有流程。
普通廠家,毛利看起來很高,但能否持久?優秀企業,著眼于長遠,毛利低,但很穩定。
普通企業,賣不動就賒銷;優秀企業輕易不做賒銷。
優秀企業有自己的道德底線,不僅對自己負責,也對經銷商負責。
優秀企業不會為了短期利益而損害消費者利益(如降質降價),因為坑人的事也許能掙一筆小錢,但不可能做大。
定律22:優秀廠家是經銷商的“導師”。做優秀企業的產品,就能夠成為優秀的經銷商。
廠家是經銷商最重要的資源。長沙遠大在購買原材料時一定要選擇最優秀的供應商,因為向優秀企業學習的最佳方式就是“成為他的客戶”。
優秀廠家不是在銷售產品,而是在提供“市場解決方案”,提供贏利模式。
優秀廠家不僅使用經銷商的客戶網路,而且協助經銷商擴大客戶網路。
優秀廠家不僅依賴經銷商的能力,而且著眼于提高經銷商的能力。
優秀廠家不僅協助經銷商銷售,而且協助經銷商管理。
優秀廠家不僅提供銷售方法支援,而且輸出行銷思想、行銷理念。
定律23:要真正獲得廠家的長期支持,一定要樹立“良民”形象。
採取非正常手段也許能夠獲得廠家的短期支持,但只有“良民”才能獲得廠家的長期支持。
廠家對經銷商最重要的支持不是政策,而是派遣能夠從高層獲得政策的人。因此,經銷商一定要說服廠家派遣最優秀的企業員工到本區域市場。因為優秀業務員比普通業務員更容易獲得高層支持。
經常“通天”的經銷商也許能夠在高層的壓力下獲得某種支持,但鑒於“縣官”不如“縣管”的道理,真正有決定意義的支持者可能並非高層。
其實,獲得廠家支持比較容易,只要滿足下列兩個條件就比較好辦:第一,最好不要截留政策,把政策真正用於市場開發,而不是變成自己的利潤。第二,廠家給了“投入”,要給廠家一定的“產出”。因為廠家不怕花錢,就怕花錢沒效果,陷入經銷商的“政策陷阱”。
定律24:只要經銷商敢出20%的錢活躍市場,廠家就敢出80%的錢。
政策投入往往不是錢多錢少的問題,而是信心問題。廠家高層總是想把錢投入有希望的市場,如果經銷商以實際行動投錢開發市場,廠家就會認為經銷商有信心,就願意配套投入。因此,只要經銷商敢投20%的錢,廠家就敢配套80%的錢。
家族定律
定律25:家族企業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家族管理。
經銷商的發家史,基本上是家族的發家史。家族創業有以下好處:一是家族成員可以不計代價地工作,甚至可以不要工資,只要有口飯吃就行,外來人員就做不到;二是家族成員之間基於信任,不需要監督和制約,節省監督管理成本;三是創業初期資金饋乏時,以人力資源代替資金,完成資本原始積累。
如果說經銷商創業時的家族傾向是“不得已”的話,當經銷商做到一定規模後,家族味道就可能成為“成長的障礙”。
家族企業指向股權問題,家族管理指向內部管理體制問題。股權問題可能難以解決,而管理問題則相對容易解決。
如果是家族管理,則家族成員之間通常具有“排他性”,對外來人員不信任。外來人員經常感歎永遠不可能打進家族圈子,“掏心窩也得不到信任”。
家族成員經常體制外運作,如對外聘人員不滿意可能“越級上告”。上告方可能吹枕邊風,可能在家庭聚餐或享受天倫之樂時旁敲側擊,外來人防不勝防。
定律26:親屬可能是最可靠的人,但沒有能力是最可怕的人。
經銷商愛用親屬,主要是因為親屬可靠。但讓老闆惱火的是,這些可靠的親屬經常幹一些可怕的事。沒有能力,可靠又有何用?
企業做大,要從學會用不可靠的能人開始。正因為“不可靠”,所以要建立管理制度,要監督和制約。那些只敢用可靠親屬的人,是很難建立真正有效的內部管理體系的。沒有內部管理體系的支撐,也不可能真正做大。
定律27:經銷商或許很難建立真正的現代企業制度,但完全有可能建立“有現代味兒的家族企業”。
要經銷商從家族企業完全脫胎換骨成為現代企業,也許很難。脫胎換骨的過程不僅痛苦,而且可能導致內部震盪。因此,建立有現代味兒的家族企業或許是一個比較好的過渡,即吸引家族成員參與管理,但必須對家族成員的參與做出“體制性限制”:一是對家族成員同樣按優勝劣汰的方式考評任用;二是要求家族成員在體制內發揮作用,禁止體制外運作,特別要注意“私人場合莫談公事”的家族紀律。
定律28:經銷商的脫胎換骨通常從辭退老婆和小姨子開始。
這是很多大經銷商的切身體會。雖然這只是一個比喻性的說法,但確實有不少經銷商是這樣做的。只要老婆和小姨子在企業,管理體系就很容易被破壞。
命運定律
定律29:廠家的成長過程,就是一個不斷淘汰“功臣經銷商”的過程。
“功臣經銷商”被淘汰是一個沉重的話題,但是,當廠家不淘汰“功臣經銷商”,就可能被市場淘汰時,廠家不得不痛下重手。
一個時期的功臣,可能就是另一個時期的罪人。那些為企業發展立下汗馬功勞的“功臣經理”、“功臣業務員”,不也是不斷被淘汰嗎?這似乎不近人情,卻符合市場發展的規律。
我曾經密切關注的一家食品企業,10年時間內已經更換了3批經銷商,幾乎每隔3~4年就淘汰一批經銷商。實際上,這也是其他行業淘汰“功臣經銷商”的週期。
蒙牛有一個著名的“三級火箭”論:第一級火箭助推衛星升空後就要被扔掉,由第二級火箭繼續推動。進入太空後,第二級火箭又被扔掉,由第三級火箭推動。蒙牛的論點雖然不似“淘汰功臣”那樣直白,但實質卻是一樣的。
1997年之前,快速消費品行業基本上都是省級經銷商代理為主。2000年後,“省代”幾近消失。現在,基本上是“縣代”為主。如果廠家不搞市場重心下沉,廠家就會消失。為了不消失,廠家就一定會淘汰“省代”、“市代”。而“縣代”成長起來後,“省代”、“市代”就被架空了,他們以前幾千萬上億元的銷量,一下子就沒有了。
定律30:辛辛苦苦二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
經銷商的淘汰率和死亡率非常高,20年前的經銷商還有多少倖存至今?積累的財富往往是“錢從哪里來,又到哪里去了”。難道這就是經銷商的宿命?
每一次商業革命,首先是革經銷商的命。廠家的每一次市場重心下沉,都意味著大批經銷商被淘汰或限制經銷範圍。這難道是經銷商逃不掉的“劫難”?
每一個行業的產業集中,不僅淘汰大批廠家,也有大批經銷商隨之消亡。難道這同樣是經銷商無法避免的命運?
有的經銷商說自己處於“五年一輪回”的週期迴圈之中。確實,從改革開放到現在,大約已經經歷了五代經銷商。在一次廠家的經銷商大會上,有位經銷商這樣說:“我們這些頂級經銷商五年前還沒有涉足該行業,五年前的頂級經銷商現在要麼找不到了,要麼沒有資格站在領月臺上了。”
定律31:經銷商的成長過程就是一個不斷“過坎”的過程。
每隔3~4年,經銷商要過一次坎。成功過坎者在未來3~4年中會一馬平川,未過坎的就銷聲匿跡。
中國行銷大約呈現3~4年的行銷變革週期。市場環境每隔3~4年發生一次質的變化,廠家被迫全面調整行銷體系。在行銷體系調整過程中,行銷總監、區域經理、業務員相繼被調整。基於“一朝天子一朝臣”的原理,經銷商也會經歷3~4年的調整週期。
定律32:作為個體,經銷商也許可以左右自己的命運;作為整體,經銷商的命運決定於時代。
儘管全國各地在不斷籌組經銷商聯合會,但與強勢廠家和強勢終端相比,經銷商總體仍然是“弱勢群體”。經銷商缺乏自己的代言人,缺乏自己的研究專家,在媒體上缺乏自己的聲音。在強勢廠家崛起和強勢終端崛起的過程中,經銷商總是在夾縫中生存。
雖然經銷商群體的絕對規模在增加,但相對規模的下降卻是不可逆轉的趨勢。在出現真正的全國性經銷商之前,無論經銷商在局部市場的規模有多大,在廠家眼裏,都只是個在低層面才要解決的問題。
定律33:通路經銷商的核心價值在於他們的分銷能力,只要經銷商缺乏分銷能力,遲早會退出商業舞臺。
“經銷商無用論”的論調上世紀20年代在美國出現了,上世紀60年代在日本出現過,在中國還不斷翻版。在中國出現的“終端銷售”、“直銷”思潮就是這種論調的表現形式。
廠家之所以需要經銷商,是因為經銷商有下列價值:熟悉本地市場、有下線客戶、提供融資(拿現金進貨)、有政商關係、貨物分銷。其中最為重要的、無法為廠家所替代的能力,就是低成本的分銷能力。
在資訊時代,很多東西都可以通過遠端控制的方式實現。只要能遠端控制,就可以為廠家所替代,但分銷無法超越時空,必須靠經銷商去執行。這就是廠家的“終端銷售”喧囂一時、最後卻必須回頭依靠經銷商的原因。
因此,經銷商要在廠家對“功臣經銷商”的淘汰大潮中生存下來,最需要強化的能力就是分銷能力。
定律34:方向決定未來,模式決定成敗。
行銷並非總是一條道走到黑。今天成功的經驗,可能恰恰就是明天失敗的教訓。因此,經銷商每隔一段時間就需要調整方向。
把方向變成方法,把方法變成模式,才能找到成功的捷徑。行銷模式是行銷方法普及,把行銷方法標準化、程式化。它的作用就是讓平凡的人做出不平凡的業績,而不是讓業務員摸著石頭過河。
模式總是有前提的。當行銷方向發生變化時,曾經有效的模式就不再有效。因此,一旦確定新的行銷方向,就應該廢止舊模式,尋找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