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想,為什麼很多人都抵制網戀?我也一直在琢磨,什麼是網戀?網戀有沒有好處?

我在網路世界暢遊了快2年了,我認為,其實網戀也是屬於自由戀愛的一種途徑,和現實中的各種戀愛其實沒什麼本質的區別。

在封建社會,婚姻都是由父母包辦的,自由戀愛是屬於道德的淪喪。但就包辦婚姻這一事來討論的話,我感覺還是包辦婚姻來的保險,畢竟2戶人家知根知底的,不會有欺騙這類字眼出現,所以那時候離婚率很低。

而現在由於社會的進步,包辦婚姻已經是違法[婚姻法]的了。現在都是自由戀愛。可是不知道怎麼了,現在絕大多數的物件都是自己找,反而離婚率卻越來越高了。

自由戀愛一般分好幾種,圈子裏自己認識交往:1.在自己工作的。2.在各種社交活動的時候互相認識交往。3.無意中遇見 ,一見鍾情。4.由婚姻介紹所介紹。5.親戚朋友介紹。6.網上聊天自己結交的網友,進而產生網戀。

如果說網戀就存在欺騙的話,我實在是看不出來這與上述2.3.4.5條有什麼根本的區別。因為2.3.4.5條都存在有交往欺騙的可能性。

所以呢,我認為真的不能太偏激的打擊網戀,只要是防範措施做的到位,互相多瞭解,欺騙是完全能夠避免的。

網戀可以是戀愛的初級階段,進而成為真的夫妻,這樣的例子也很多。網戀也可以不見面這和實際的婚外戀也沒什麼本質的區別。所以我認為沒有必要對網戀存在任何偏見。

玩網路的朋友們,如果你們遇見了心儀的她[]就大膽表達.追求.接受,不要因為是網戀就100%的排擠自己的感情。

欺騙是存在於這個社會的,在網路裏也不能完全的排除,但至少可以做足全方位的防範措施,這就在於你的智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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