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情況下,婚姻不是在戀愛,而是在過日子。

《我的前半生》裏有句話是這樣說的:

戀愛與結婚毫無關係,人們老以為戀愛成熟後便自然而然的結婚,卻不知結婚只是一種生活方式。

戀愛和婚姻無關,婚姻的好壞和愛的深淺關係也不大。

因為愛對於婚姻而言,往往是錦上添花的存在,有了更好,沒有也罷。

就像到了一定年紀,哪有夫妻天天說愛不愛的,過好日子才是最重要的。

而過日子,靠的是雙方能力,靠的是責任感,不是愛情。

所以,總有一天你會發現,婚姻的本質,並非愛情,這個道理越早明白越好。

一、光有愛情,不足以維持婚姻

愛到想和一個人過一輩子,是愛情裏很正常的狀態。

只是想過一輩子不代表能過一輩子。

所有的感情,從戀愛到結婚,從結婚到過日子,總有各種各樣的阻礙,這些阻礙,不是夠愛就足夠克服了的。

就像作家亦舒,十七歲的時候愛上蔡浩泉,深愛著的亦舒以為,只要兩個人相愛,就是所謂的詩和遠方。

但是結婚後的生活,特別現實。

當時的亦舒是不出名的小作家,蔡浩泉是不出名的落魄畫家,兩個人的不出名加在一起,就是一個字。

生活揭不開鍋的時候,亦舒忘了曾經多麼堅持,忘了這段婚姻是頂住家人壓力換來的。

於是,結婚不到三年時間,亦舒離了婚。放棄了自己的丈夫,也離開了自己的孩子,她想要的從兩個人在一起就好的愛情,變成了有用的幸福。

要說亦舒錯了嗎?

錯了,也沒錯。

錯就錯在不該把愛情當成婚姻的全部,不該不對孩子負責,沒錯就沒錯在她只是想要更好的生活,只是在追求自己想要的幸福。

所以,曾經的愛是真的,現在的不愛也是真的,要說哪里變了,只能說愛總是會變的。

很多感情裏的情侶,都不願意接受一個事實,不願意接受愛大多都會變。

但,如果你真的認為愛不會變,認為兩個人從相愛開始,只要是真的愛就會堅持一輩子,那麼為什麼要結婚?

潛意識裏,每個人都知道,步入婚姻裏的愛情,總需要一個過度,會以另一種方式把婚姻維持下去。

只是把婚姻想得很美好的人,不願意接受罷了。

然而,你不願接受的結果,就是被婚姻打臉

就像亦舒,不接受愛情是建立在物質之上的,最後卻因為物質的不滿足離開了所謂的愛情。

也像有些人,不願接受感情會變,卻每天查著另一半手機,擔心那個人不愛。不認為結婚前應該談錢,卻在結婚後因為金錢鬧得生活雞飛狗跳,最後說一聲“ta騙了我。

到底是別人騙了你,還是自己騙了自己。

感情裏的愛,大多是會變的,就像你無法保證永遠有多遠一樣,所以把愛當成婚姻本質的人,是最幼稚的一種想法。

二、婚姻的本質,是種契約

當一個人願意接受愛是會變的時,會產生另一種擔心,會開始憂慮兩個人為什麼要結婚。

原因其實很簡單——愛會變,不代表婚姻也會變。

之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多少都維持到了最後,一起白頭到老,真正走到了少年夫妻老來伴這一步。

其中的區別,便是對婚姻的不同認知。

如今的人可以自由戀愛,可以自由選擇婚姻,於是開始注重精神上的滿足,以為那個人得先滿足自己的精神世界,才有過一輩子的價值可言。

只是精神世界,也要建立在生活之上。

而維持兩個人生活的,是物質基礎,是彼此的責任心,是對婚姻的承諾,是對婚姻的態度。

就像《奇葩說》裏,薛兆豐教授曾經說過一句話——

結婚,就是雙方拿出自己的資源辦企業、簽合同,辦的是家庭企業,簽的是一張終身批發的期貨合同。

這個過程中,保證彼此資源最大化,和合同有效性的,便是婚姻。

好比女生,在婚姻前期的時候,生育能力是自己的資源,對家庭的付出是自己的資源。

這些資源隨著時間的推移,價值會有所降低,保證她們權益的,便是兩個人之間的婚約。是結婚時,對方說的那句:從此不離不棄

畢竟這句話,不僅僅是一句簡單的情話,更是一句承諾,是想要對對方負責的態度。

因為婚姻說到底,其實就是一種契約。

從兩個人在一起開始,契約關係生效,你需要對對方負責,沒那麼愛的時候,要學會轉變自己的心態,不耐煩的時候要學會容忍,覺得婚姻維持不下去的時候要學會找尋原因。

當你總認為,婚姻不幸福,大不了換一個人結婚,換一個人去愛的時候,不管換成誰,你都不會幸福,因為你不懂婚姻的本質。

梁冬曾說:老婆的價值,總是在幾十年之後才會真正讓人明白。

其實不管是老婆的價值,還是老公的價值,都是慢慢才會發現的,是在生活的磨礪中逐漸顯露的。

你和伴侶吵架的時候,可能想分手,想離婚。

但你想有人陪,有人照顧,有人寬慰你的時候,才會知道身邊的那個人到底有多重要。

生活幸福的人,總會以為自己一個人也能幸福,只是身邊的人出現後,你的幸福往往和ta有關,甚至是因為ta,你才可以如此幸福。

因此,希望你能明白,婚姻的本質,並非愛情。

畢竟愛情很容易變質,所以婚姻的本質,更像是一種契約,兩個人是一種合作關係的時候,才能走得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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