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滿教是在原始信仰基礎上逐漸豐富與發達起來的一種民間信仰活動。它曾經長期盛行於我國北方各民族。一般認為,薩滿教起於原始漁獵時代。但是,直到各種外來宗教先後傳入之前,薩滿教幾乎獨佔了我國北方各民族的古老祭壇。它在我國北方古代各民族中間的影響很深蒂固。直到後來,甚至在佛教或伊斯蘭教成為主流信仰的我國北方一些民族當中,仍可明顯見到薩滿教的遺留。滿、錫伯、赫哲、鄂倫春、鄂溫克、蒙古、土、東鄉、保安、達斡爾、維吾爾、撒拉、烏孜別克、塔塔爾、裕固,以及朝鮮等民族也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著薩滿教信仰活動。
但是,相對地說,薩滿教在科爾沁草原的東部蒙古,在三江流域的赫哲、在鄂倫春、鄂溫克、達斡爾,以及在部分錫伯族當中得到了較為完整的繼承。近存晚期原始宗教的一種。曾廣泛流傳于中國東北到西北邊疆地區操阿勒泰語系滿一通古斯、蒙古、突厥語族的許多民族中,鄂倫春、鄂溫克、赫哲和達斡爾族到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初尚保存該教的信仰。因為通古斯語稱巫師為薩滿,故得此稱謂。通常泛指東起白令海峽、西迄斯堪的納維亞拉普蘭地區之間整個亞、歐兩洲北部烏拉爾一阿勒泰語系各族人民信仰的該類宗教;也有廣義地借指今天世界各地原始社會土著民族信仰的原始宗教,特別是北美愛斯基摩、印第安人和澳大利亞土著人的原始宗教。十二世紀中葉,中國南宋徐夢莘所撰《三朝北盟會編》中己用“珊蠻”一詞,記述了女真人信奉的薩滿教。
薩滿教一詞源自西伯利亞Manchu-Tungus族語的saman,經由俄語而成英語之shaman,shaman指從事薩滿技術的薩滿師,Shamanism則由研究的學者所起,所謂薩滿教並非指某種特定的宗教或信仰,而是凡具薩滿經驗和薩滿行為的通稱。在Tungus族語的saman一字中,sa意指知道(to know),shaman按文字表面意義來說就是「知者」(he who knows),所以稱知者,意謂薩滿教是一種獲得知識的方式。薩滿教是一種現象的通稱,沒有教條或是特定的信仰體系,不同傳統的薩滿教有不同的實行方式與特徵,一般對薩滿教的定義也是來自其經驗與技術。Jonathan Horwitz則表示,「薩滿教不是關乎信仰,而是關乎經驗。」Horwitz定義薩滿師是「有意地改變其意識狀態,以接觸和/或進入另一個實在之中,能由此獲得力量和知識。任務完成之後,薩滿師從薩滿旅程回到原本的世界,以其所得的力量和知識幫助自己或他人。」該教具有較冥雜的靈魂觀念,在萬物有靈信念支配下,以崇奉氏族或部落的祖靈為主,兼西自然崇拜和圖騰崇拜的內容。崇拜物件極為廣泛,有各種神靈、動植物以及無生命的自然物和自然現象。沒有成文的經典,沒有有宗教組織和特定的創始人,沒有寺廟,也沒有統一、規範化的宗教儀禮。巫師的職位常在本部落氏族中靠口傳身受世代嬗遞。
隨著原始公社解體和階級社會的出現,薩滿教日益衰落,社會上層人士陸續皈依藏傳佛教、東正教和伊斯蘭教等。該教的一些原始因素不同程度地為上述宗教所汲取和融合。但在民間,仍有其濃厚的影響,甚至以變異了的形態殘存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