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們破除了執極微為常的邪見。極微,我們重點從三個方面來破,大家記住。“極微和合,而生萬物”是內外道共同承許的。極微本身不等於萬物,一定要和合產生變化,然後出生萬物,這是外道所承許的,我們就利用他們所承許的觀點來破。

極微的個體與個體和合,只有兩種可能,一種是“接觸和合”,另一種是“不接觸和合”。“接觸和合”又有兩種,一是“完全接觸和合”,一是“部分接觸和合”。

部分接觸和合”有什麼違理之處?——“即應成種種”,即應該成為部分是因,部分非因。一個極微之中,一部分是因,一部分非因,那就說明它有方分,一定可以再分。既然可以再分割,它就不是無方分極微,也就不是常法。

 

完全接觸和合”(也叫遍體和合),這樣構成萬物,我們知道是不可能的,為什麼呢?因為它的數量和體積不可能增加。那麼,在不接觸的情況下構成萬物有沒有可能呢?不可能的。這叫做因果不等——“是故亦不應,許因果等量”。

不接觸的情況下,極微和極微之間一定是異地而住,相互回避,在這種情況下,極微和合在一塊生成萬物,大家說因果等量不等量?從科學的角度看,“不接觸和合”只是極微的堆積,屬於物理變化,不會起化學反應,所以只是量變,不會發生質變,極微加極微還是極微,再多也是極微。

極微是看不見的,極微構成萬物以後,其果法比如桌子、須彌山之類卻能看得見,因此不應許二者等量,它們怎麼會等量呢?一個只是極微的堆積,一個則變成了看得見的粗大色法,二者完全是兩回事。

 

這恰恰和外道的自宗相違,因為他們說因和果之間是相等的——因果等量。極微和合構成萬物以後,極微徹底改變,變成桌子、須彌山這樣一些東西,我們才能看得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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