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頂天立地”來形容人類的處境是最恰當不過了。人同時存在於兩種不同的世界,頭上頂著高層次的靈性世界,腳下踏著物質化的實體世界,人既有肉體也是靈體。乍聽之下靈與肉是兩個截然不同的觀念,但靈性和肉體並非毫不相干,因為物質即能量,有形無形皆是不斷振動的能量,兩者的分別在於振動頻率不同,因而產生不同意識或形式的不同物質。振動頻率高的成為無形的物質,如人的思想、感覺和意識;振動頻率低的成為有形物質,如看得到的桌子、椅子、人體等等。

  關於物質即能量(energy,也就是我們熟知的“氣”或是物理學上的“振動”),源自古埃及和希臘的“秘傳哲理”談到宇宙七個原理的“振動原理”(principle of vibration)就明白指出:“沒有任何東西是靜止的,一切都在動,一切都在振動。”而東方聖賢如佛陀,也在2600年前指出,宇宙間的所有事物,都是由振動組成。近代的科學也印證了能量和物質間的關係,最有名的就是愛因斯坦的E=mc2(E是能量,m是品質,c是光速)。

  然而,由於人類受限於感官所能觸及的三維空間及線性的時間觀念,誤把實體的、有邊界的物質,與連續的、波動的能量場視為兩種不同的東西,前者以牛頓的古典動力學(classical dynamics)為代表,而後者以馬克斯威爾(James C. Maxwell)的古典電動力學(classical electrodynamics)為代表,兩者成為19世紀末古典物理學達到巔峰的兩大支柱。可是,當科學家再往最微細的次原子領域探索,或向最廣闊的宇宙蒼穹深究時,卻發現在人類感官經驗所不及的境地,物質與能量的本質其實是合而為一的。20世紀初的量子力學及相對論,也徹底顛覆了古典物理機械式的時空觀。

       依近代量子力學的觀點,古典物理將波動的能量場與粒子化的物質區分為二的觀點並不正確,物質其實是同時具有波動與粒子兩種特性。而量子力學的幾率特性也否定了古典觀點確定性的因果律,粒子在受到觀測之前並沒有客觀而確定的存在,也就是說,透過觀測者的眼睛,才會出現有形的形式。

  科學家的主動觀測行為,是確定粒子存在與運動狀態的必要條件,這裏面就同時有主觀與客觀的成分,而這一點也促使一些知名物理學家如惠勒(John A. Wheeler)、玻姆(David Bohm)、韋格納(Eugene Wigner)及心理學家韋伯等,將“訊息”或甚至“意識”引進其關於物質存在的理論中。

  另一方面,愛因斯坦的狹義與廣義相對論也否定了古典絕對的時空觀。在分析物體的運動時,三維的空間與第四維的時間不可分開來看,沒有絕對的慣性坐標系統,光速對所有運動參考坐標系都是相同的數值。愛因斯坦也在相對論裏進一步確立了物質與能量的關係(E=mc2)。物質和能量其實是同樣東西的兩個面向,在特定條件下兩者可以互相轉換,第二次世界大戰曼哈頓計畫所製造的原子彈及現代的核能發電都印證了這個理論,物質和能量只是以不同的頻率振動著,而我們感官所覺知的物質,只是在極小空間中高度濃縮的能量。

  儘管量子力學在技術應用上極為成功,但其本質的物理詮釋至今仍未定論;而量子領域的貝爾定理針對這點,美國量子物理學家玻姆曾經提出高維的“隱秩序”(implicate order)次元及類似於全息攝影(holographic)的整體理論(Theory of Wholeness),作為量子力學的物理詮釋,說明量子如何從所有隱藏的可能態表現出外現的隨機事件,也成功地解決貝爾定理與相對論的矛盾。

  在玻姆的隱秩序理論中,高次元的隱秩序層級是具有所有可能量子態的“能量海”,而我們的三維空間只不過是從隱秩序中特定量子事件所投射或綻放出來的一種呈現(玻姆稱為顯秩序層級)。玻姆認為隱秩序層級的能量海,由包含所有電磁波頻譜的廣義的“光”所構成,光在顯秩序層級的來回捲縮與綻放(folding and unfolding)中被凝聚或凍結(condensed or frozen),而形成我們三維空間中物質的穩定存在。也就是說:萬物皆由能量形成,物質是濃縮凝結的光(光是振動頻率極高的能量,我們的靈體即是光)。總而言之,許多量子物理學家將物質分析到最後都發現,物質其實是沒有任何形狀的,有的只是一些能量的振動。

  撇開高能物理學及粒子物理學不談,就從與我們日常生活關係密切的量子化學角度來看,我們所看到及摸到的物質,分析到底層,可說都是由原子組成,原子是由原子核及其外帶負電的電子構成,而原子核則由帶正電的質子與中性的中子組成,電子在外,圍繞著原子核旋轉。而原子的質子數不同,組成不同原子序的元素,也就是我們在中學時所學的週期表的一百多種元素,這些元素構成大部分固態物理、凝態科學及分子物理學的素材。由於不同元素其電子波函數各有不同的波長和頻率,形成不同的電子能態(energy states),而造就其不同的化學性質,所以我們也可以說各個元素皆以其特定的振動頻率保持活動,從而產生不同的能量。再進一步將原子、原子核及電子三者的大小作比較。我們可以打個比方:假設原子是一座足球場,那原子核只不過是一顆棒球大小,而電子是幾乎看不到的一個小黑點。由於質子的品質是電子的數千倍,原子的品質幾乎集中在原子核內,換言之,整個足球場其實是空蕩蕩的,除了一顆棒球以及一些神出鬼沒的電子雲外,幾乎沒有什麼實體,這就是微觀的物質基礎。從原子結構可以瞭解宏觀物質的基礎是多麼的“空”。


  不僅對次原子領域的研究有這些結論,就是關於宇宙起源的大爆炸理論(Big Bang),也發現我們的宇宙時空是始于太初約一個質子那麼大空間的劇烈波動而迅速膨脹冷卻所產生的,而在大爆炸初期(即宇宙太初的10-41~10-33秒),由於時間之短與空間之小,能量密度非常高,像個大火球,空間中只有稠密的能量、光子及電磁力,隨著之後宇宙不斷擴張、溫度不斷下降,質能也不斷產生相變(phase transformation),才漸次產生誇克、質子與中子,並進而與電子穩定結合而成為穩定的氦及氫原子,進而形成我們所謂的物質。從宇宙太初濃密的能量火球,到衍生出現的豐富的宇宙萬物,也再一次驗證:能量與物質不過是在不同條件下同一本質的不同面向罷了。

  我們之所以認為“物質和能量”或“肉體和靈體”截然不同,是因為我們人類有著二元(兩極)化思考模式。我們所知道的事物,幾乎都是來自知識和邏輯,而知識和邏輯形成了思想,思想就成為語言的基礎,這種模式使得人類變成二元化的產物,有著二元化的思考方式。因此,在人的世界裏有“善”就有“惡”,有“對”自然有“錯”,有“好”更是有“壞”,有“快樂”當然也有“痛苦”,一切皆有對立面。事實上,善與惡屬同一本質,對錯是一樣的東西,好壞更無差別,快樂即是痛苦。

  打個比方,物質和能量像是處於一漸層連續體(continuum)的兩極,一極為黑,一極為白,介於兩極之間是灰色,而這具有黑白兩極特色的灰色,包含著從偏白的灰色漸次發展到偏黑的灰色,這現象正如“秘傳哲理”中“兩極原理”(Principle of Polarity)所說的:“一切成雙,一切皆有兩極,一切皆有對立面,相似和相異是一樣的,相反的東西其本質也是一樣的,只是在程度上有所不同,極端的狀況會彼此相遇,所有真理不過是半真理,所有的矛盾也許互相調和。”因此,人的靈體和肉體是同一件事,同屬一漸層連續體的兩端,正如是與非、善與惡、快樂與痛苦本質並無不同,分別只在於能量振動有所差異。如果以靈學和療愈學來說,能量振動頻率高而且精細的能量,是屬於高層次的自性本體,當振動頻率降低時,產生的物質就愈粗重(比如人的肉體),肉體在人類的四個次元中是頻率最低的。

      為什麼人的肉眼看不見靈體?

      也許有人要問,既然有靈體的存在,為什麼人的肉眼看不見,聽不到,摸不著?

  一般而言,人類生存的世界是一個物質世界,位於前面所談的連續體的末端,和另一端無形靈性世界相較,這個物質世界比重大、振動低,因此肉體的察覺力非常有限。

  人類經由眼、耳、鼻、舌、身來感覺。每一種感官,都可以察覺到高高低低不同的頻率。

  例如人的耳朵可聽到的頻率範圍,最高可達到每秒20000赫茲、最低可聽到每秒16赫茲。人的眼睛,可以看到某一個範圍內的頻率,例如當振動頻率在500~536兆赫之間時,眼睛

  就會看到黃色。人的肉眼可以分辨紅橙黃綠藍靛紫,紫色是人類肉眼可以看到顏色的極限。其實,在紫色之上還有振動頻率更高的紫外線,在紅色之下也有振動頻率更低的紅外線,但因為振動頻率過高或過低,超過人類肉眼可以看到的範圍,所以我們看不見。電磁波頻譜從交流電的幾十赫茲到伽馬射線的大於3×1019赫茲,範圍非常之大,而人眼可見的光波只是其中很小很小的一段。

  我們察覺不到的事物,難道就表示它不存在嗎?事實上它一直都存在,而且一直存在我們的四周。上面所談的紫外線或紅外線,它不但存在,而且還滲透到人類的肉體之中。在肉體或物質世界之外,存在著振動頻率更高的廣大世界。如果我們調整自己的能量振動頻率,就可以突破限制,接受到廣大世界中的資訊,而不再只是限制在肉體或物質世界的層次中。

  世上所有的東西,不論是固體、氣體或是液體,不論是有形或無形,都是一種能量的表現。而能量是不滅的,既不能被創造也無法被銷毀,這也是經過科學家如愛因斯坦等人所印證過的事實。然而,科學家還印證了另一事實,那就是“能量是可以轉換的”,可以從振頻低的一極轉換成連續體上振頻高的另一極,這一事實對人類來說可是個大好消息,這表示我們是可以經由一些方法來調高我們自己的能量。也就是說,我們可以把粗糙笨重、密度大的能量,昇華成精細輕快、密度小的能量。
      為了說明能量是如何從低振頻轉換到高振頻,必須提到1665年荷蘭科學家賀金斯(Christian Huygens)所發現的“共振原理”(entrainment):當兩種有著不同週期的物質能量相遇時,振動韻律強大的物質會使較弱的一方以同樣的速率振動,而形成同步共振現象。也就是說,強大韻律的振動投射到另一有相對應頻率的物體上,而此振動韻律弱的物體由於受到相對應頻率之週期性的刺激,因而與較強的物體產生共鳴而振動。

  賀金斯曾在房間裏的牆上並排放置不同速率的老爺鐘,然後走出房間,第二天再回來時發現老爺鐘的鐘錘皆以同速率同步擺動,其後許多人相繼重複此鐘錘實驗,屢試不爽。事實上,“共振”可以說是一種共鳴現象,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到處可見,比如琴弦,未振動的琴弦會受強烈振動琴弦的影響而一起共振;再舉個女高音震破玻璃杯的例子,女高音高頻的歌聲(無形)能提高玻璃杯(有形)的振動速率,當振動高到某一程度,玻璃杯無法再維持玻璃的形狀因而破碎。當你和人談話很投機產生共鳴時,或課堂上老師的談話很吸引你而你猛點頭時,你的腦波可能正在共振;有時與人相處,彼此雖無言語卻靈犀相通,也是共振的現象。這也是為什麼許多人願意花錢買機票,千里迢迢去參加某法師或牧師主持的法會或佈道大會,你若坐在他們的振頻範圍之內,你的能量也會隨之提高。

  你可能會問,能量的“高”和“低”是怎麼定的?到底能量“高”或“低”意所何指?我們常聽人用“能量”來形容人、物或地理環境,“此人很有能量”或“這地方能量很強,風水不錯”。可惜的是,目前為止,科學界還沒有任何“絕對”的科學標準或儀器能精確測量世上所有的能量。因此,在療愈學或靈學上,要測量能量的高或低,傳統上都是靠測量者的超感能力(超視覺、超聽覺、超嗅覺、超味覺、超觸覺或動覺)。由於每一種能量皆有特定的脈動(亦即其振動頻率),可以用超感官去測量,舉個用超觸覺或肌肉動覺測能量的例子:如到市場買水果,我伸手去感覺來自兩個不同農場的蘋果,A蘋果感覺上脈動慢些,B蘋果感覺上脈動快些、振動的“質”也精細些,我當然會選擇能量較“高”的B蘋果。

       除了靠超感能力外,各文化也有特定的方法測量能量,如西方用占卜杖或占卜枝來測地下水或礦脈,這古老的方法即使是在科學發達的今天仍被廣泛使用。安慈的大哥10多年前退休後想離世獨居,在加州的天使營山區買下20多英畝的地,這大片荒地當時沒路、沒電、沒水,要在其上建屋子居住,當務之急自然是找水源鑿井,他請的便是當地的“導者”(Dowser)為他找水。安慈的養父生前在加州的莫得斯朵(Modesto)擁有大片農場,農場上10多幢房子是安慈小時候跟著他合建的,他告訴我,他找水源從不假他人,也是用柳枝占卜找水源。本書在“氣輪”一章所談的擺錘測量也是相同的原理。

  近代一位法國物理學家寶維斯(Antoine Bovis)用鐘錘原理發展出“寶維斯尺度”(Bovis Scale),有系統地用資料來測量並記錄物質的能量,任何東西都可測量出用數字代表的值。對生物體來說,6500單位以下是負值,對健康有害;6500為中性,不好不壞,若是對健康有益,必須至少在8000以上。比如說,如果將之用來測量地理,所得之值若是低於6500則不適合人居住,可能是地下水脈流經之處或正好是地球輻射線較強之處。另外,教堂鐘聲為11000,宗教廟宇為14000。

  若用“寶維斯尺度”來測量人體,在細胞層次上,癌細胞都低於6500,正常細胞的DNA

  高於6500,至於全身的能量,有病的人測出的數字低於6500,感覺疲倦的正常人為6500,身體健康的人為7500,精力充沛的人為8500,有能力療愈別人的人至少是8500,有靈媒能力之人至少9000,不少長期修行者所測出的能量值遠超過10000。

       一切存在形式不過是不同頻率的能量波的表現而已,透過我們的五感,和頭腦成像系統,我們把各種不同的形式認識為物質、植物、動物、人等等。人類的五感,皆為針對某種頻率範圍而設計。白熾燈的頻率50Hz,這個大家應該都明白,其實並非不滅,只是滅的速度快到一定程度,我們就無法看到其中的滅了,而整個宇宙的形成,恰恰是那一亮一滅才形成的。我們的眼睛因為識別能力的限制(頻率),所以,很多東西在我們面前,我們卻無法識別,正是如此,我們身邊可能有無數的次元,有無數的平行宇宙。平行宇宙的原理,則如同波粒二象性那樣,只是在那一刻,由一束波變成了兩束,而波得存在是不會互相影響的,因此平行宇宙可以有無限多。正常狀態下,我們的意識振動頻率和不同的脈輪也是對應的,當我們處於愛中的時候,我們的身體頻率可能是在心輪那個層次,而身體的適應頻率只能在心輪那個層次內,並不能隨意跳躍到不同層次。每個脈輪的能量範圍就如同八度音階,就是基礎頻率2倍以內的範圍,透過我們不斷學習,我們的意識逐漸提高,身體的頻率範圍也會由心輪,轉向喉輪,轉向三眼輪,最終到達頂輪。當然這個過程可能比較長,而且會有很多反反復複的情況發生但這正是修行所必須的,這是對我們身體的一種保護,否則可能因高頻率導致神經系統損傷。神經系統並非由我們可以控制的,而是相對獨立運行的一套系統,不過他的頻率卻是和身體相對應的,都是根據意識的頻率提高而提高。當我們的意識水準到達頂輪的時候,我們的意識與高我完全合一,此時我們便可以完全掌握身體,掌握神經系統,同時也就掌握了我們這個層次的最高頻率。某種程度來說,這時候已經達到神的層次,可以掌握創造實相的能力。人類提升過程,其實就是意識(小我)的不斷學習過程,透過不斷的體驗,我們真正的學會了各種不同層次的頻率,可能對應的是不同情緒課程,最終實現意識和高我合一,從而圓滿完成本次人生的所有課程,因此就可以脫離輪回。當課程圓滿的時候,意味著我們可以開始下一階段的學習,而這也就是說我們具備了更大的學習範圍,我們可以加入銀河大家庭,可以去幫助其他三密度生命的進化。物質實相創造過程恰恰是我們自己所創造的,這是由高我意識根據我們所需要學習的課程進行創造的,通過太陽、地球和我們自己的配合,我們創造出來我們的五感所能感知的這個世界的樣子,並根據我們的意識狀態,高我不斷的提供我們學習的機會(生活中創造各種情景劇),正是如此,才有了吸引力原則。高我根據我們的學習狀態,當下的情緒或意識狀態,為我們創造學習課程,看起來就好像我們的意識狀態將情景吸引過來一樣,這應該就是吸引力原則的來歷。當然這個過程一定會非常完美,不會如我們生活中那樣亂七八糟。因為我們對神聖指引的分離,我們搞的自己生活亂七八糟。希望更多人接收高我的指引,儘快完成自己的所有課程,共同創造人類美好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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