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煉氣之士是外界對於道教人士常有的看法,事實上煉氣也是道教的基本修行方法。因為在符籙派的行法中,大多數時候要求運用自己內氣去完成。因為對氣的極端重視,對氣法,包括吐故納新、服煉內氣、胎息、存思、守一等,當然還有集其大成的內丹術,歷代不同宗派的道士都曾嘗試過。也因為此,道門中還專創造了一個字,以示其與眾不同。不過,社會上卻並不一定嚴格使用,而是炁、氣通用。本書中也不故為嚴格分別,而是二者通用。

科儀舉行,都是想通過超自然的力量去完成一般經驗世界中的力量無法完成的事。基本的力量,在於各路神將仙吏。能召役他們,便是完成法術、科儀的基本保證。所以任何科儀的舉行,都要從請聖(請神明到壇),出官、召將開始。

召役神將,廣義地說,神將仙吏,包括了道教法術中召役的一切為之服務的物件,其中有功曹、玉女等,自然也包括各類法事中召喚的元帥、將軍。後者正是常說的狹義的神將。無論從哪一角度看,神將是一個龐大的分工明確、責司獨特、功能互補的體系,是道法的重要前提。因為所有的呼風喚雨、禳災治病、變化搬運,乃至超度幽冥,都少不了他們,甚至於一般的醮祭尊神、上章表,也都少不了喚他們去送達。而要召喚使役他們,還有一個重要的理論前提,是他們本身的屬性:他們本來就是一炁所化,所以可能通過對炁的把握以控制他們。

02

神靈為一氣所化,是道教神仙信仰中的重要內容,也體現了道教哲學思想的一個重要的特點。道,是終極的、無形的,但道又可以展開為氣。在某種意義上,道與氣可以是等價的。《老子想爾注》便指出:“道本氣也,它又稱,而一散形為氣,聚形為太上老君。這樣,道、氣、神三者便共通為一。這點在東晉末問世的《洞玄靈寶無量度人上品妙經》中有更加哲理化的表現。而收在《雲笈七簽》中的《三洞宗源》說得也很明白氣的這種特性,使得它有著泛神論的色彩。這種泛神論,表現在神靈、仙真的觀念中,就是由道氣可以化生一切神靈,人與萬物若能將固有的氣中之精粹發揚起來,也能成神、成仙。神將,是具有特定功能的神靈,但在一氣所化這一點上,與其他神靈仙真沒有本質的差異。

道,是無限,氣也是無限。無限的道,可以資足一切;無限的氣,可以化成一切。化成一切,是一無限。如果化成的是神將,那麼神將的數量,也具備無限的可能性。由此,不同的道派或不同的法術體系,都可以構建出不同的神將系統(除常見的功曹、玉女等之外,科儀中多稱將班),相互之間不會產生幹礙。

因神靈為一氣所化,所以他們可以在人身之外,也可以駐於人體之中,於是又形成道教體內諸神的觀念。這種觀念,可以追溯到《太平經》,甚至更早。到了南北朝時期則已為各派所認同,唐五代之後,特別是北宋內丹學發達之後,體內諸神的觀念,更是道門的共識。體內之神,基礎仍在於氣。所以孫思邈有神為氣子,氣為神母之說。

03

神化氣,氣化神,是相輔相成的兩面。在宇宙論上,道氣構成一切,賦予一切以生命與能量,而演法與行道同一,有道體法用之說,這樣,作為法術中重要環節的召將,也便與整個法事一起,可以用氣論加以解釋。《道法會元》卷一《清微道法樞紐》稱:

道貫三才為一炁耳。天以氣而運行,地以氣而發生,陰陽以而慘舒,風雷以炁而動盪,人身以炁而呼吸,道法以炁而感通。善行持者,知神由炁、炁由神,外想不入,內想不出,一炁沖和,歸根複命,行住坐臥,綿綿若存,所以養其浩然者,施之於法,則以我之真炁,合天地之造化。故噓為雲雨,嘻為雷霆,用將則元神自靈,制邪則鬼神自伏。通天徹地,出幽入明,千變萬化,何者非我?倘中無所主,氣散神昏,行持之際,徒以符咒為靈,僥倖于萬一,吾見其不得也矣。

這樣,一切法術,都以氣為本。當然,這裏講的氣是先天道氣。神將及對他們的召喚,當然也是如此,所以又說:“一氣之妙,萬道之宗。法靈須在我神靈,我神靈兮法通靈。祛禱祈憑神將,神將何曾有正形。道化靈,靈化精,精化氣,氣化神。所謂法行先天大道,將用自己元神。那麼,神將的出現,只是自己元氣、元神的功能、化生,而這兩者又具有內在的統性。蓋先天精、氣、神原屬一體,皆為道氣的不同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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